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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了解县域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发展现状,及时撑握小贷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更好地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稳健发展。为此我们对县域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林口县现有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分别是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黑龙江省金融办2009年4月16日批准筹建,并于2009年6月20日挂牌成立,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非金融类机构。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它是由一个企业和10个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法人股400万元,由林口县信源硅线石矿业公司法人孙云山出资,个人股1600万元,由10个自然出资,(张景元100万元、刑德林200万元、王红200万元、丛丽艳200万元、林治影200万元、邵占贵50万元、于承鑫50万元、刘立财200万元、王永艳200万元、顾锐200万元)。2012年黑金办发[2012]9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贷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第2号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2012年9月开始增资扩股,主要是增加了法人股,由原来的400万元,增资到4400万元(其中林口县信源硅线石矿业公司法人孙云山出资2400万元,林口县信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孙平世出资2000万元),目前是由两家企业和10名自然人入股组成,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为原则。公司现有股东12人,管理及业务人员23人。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全资设立,是全国第一家国有企业设立的小贷公司,2010年7月9日获得黑龙江省金融办开业批复,并于2010年9月16日挂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按照省金融办要求,2012年9月又增资扩股2000万元,现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现有管理及业务人员37人。从以下图表中可以看出资产负债变化情况。
2009年至2014年9月末资产负债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二、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9月末两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10125万元,共计2378笔,其中互帮贷款余额为6238万元,共计79笔其中:个人贷款4795万元,共计58笔,企业贷款1443万元,共计21笔,古城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3887万元,共计2299笔,全部是农业贷款。主要贷款方式有农户贷款、公务员担保贷款、个人抵押贷款、企业财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实行自主定价,上限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目前发放贷款利率为了18%、21.24%、24%;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发放全部是林业职工一年以内农业贷款,贷款利率执行10.44%,上浮74%。近年来,我县先后出现了上吊和服药自查等案件,涉及互帮小贷款公司贷款270万元,占贷款余额的4.32%,但风险还在可控之中。贷款偿还正常,利润来源全部靠贷款利息收入和微不足道的其他利息收入。
2009年至2014年9月小贷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小贷公司按照要求建立了内控制度,并按照要求提取拨备,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发放贷款中实现了三查,贷款投向于三农及小微企业,利率不超过规定,不良贷款风险可控,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一)税收政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对等
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完全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分别要负担5%的营业税,25%的所得税,还有0.5‰的印花税等,小额贷款的特点是周转速度越快,重复收税越大,大大增加了其成本,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享受政策不对等。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后续资金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可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注册资本金50%的授信。调研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多次与开户行及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都没有达成协议,从目前看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从银行得到这笔钱,后续资金问题将制约其发展。
(三)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统计系统和征信系统
国家无法及时有效监控指导其贷款业务,并使金融统计系统贷款数据和征信系统数据失真;同时,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请其他银行帮助查询,将增大其信贷风险。
(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较高
受“非金融机构”身份的影响,不能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只能靠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业务,从中赚取利差,从而增加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将影响其监督管理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短,人员都是在社会上招聘的,有些管理人员是从金融机构副行长职位上退下来的,对贷款业务还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上都有所不同。二是直接管理者经验不足,难以指导,不利于其业务规范发展和风险防控。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直接管理者是当地金融服务局,金融服务局成员少,同时缺乏对金融管理经验,更谈不上指导和管理。
四、政策建议
第一,国家应该出台一些适应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优惠政策,扶上马,送一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弥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缺,为了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在税收政策上,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该享受农村信用社同等待遇。
第二,开避多种渠道,加大融资途径,把小额贷款公司办成一个向农户和微小企业输送金融血液的“毛细血管”,就能让农村金融体系连成片,健康运行。在渠道不通的情况下,这50%的融资梦想暂时难以实现,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主要途径,应把国家资金集中起来,建立起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渠道,批发机构可以是国家开发银行,也可以成立一个专门批发机构,不但做批发,也做监管。
第三,当地人民银行要加大调研力度,及时反馈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人民银行统计系统和征信系统程序开发工作,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纳入系统,准确反映,有效监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第四,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进行关注,时机成熟可以加入黑龙江省场外融资电子备案管理系统,与农村信用社享受同等同业拆借利率。
第五,金融服务局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的规范和统一,规避风险,拓宽业务,占领农户和微小企业等弱势经济主体所在的客户市场。
作者简介:刘立群(1969-),男,汉族,中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林口县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一、基本情况
林口县现有小额贷款公司两家,分别是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黑龙江省金融办2009年4月16日批准筹建,并于2009年6月20日挂牌成立,专门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非金融类机构。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它是由一个企业和10个自然人共同发起成立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法人股400万元,由林口县信源硅线石矿业公司法人孙云山出资,个人股1600万元,由10个自然出资,(张景元100万元、刑德林200万元、王红200万元、丛丽艳200万元、林治影200万元、邵占贵50万元、于承鑫50万元、刘立财200万元、王永艳200万元、顾锐200万元)。2012年黑金办发[2012]9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贷公司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指引第2号股东资格和股权设置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2012年9月开始增资扩股,主要是增加了法人股,由原来的400万元,增资到4400万元(其中林口县信源硅线石矿业公司法人孙云山出资2400万元,林口县信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人孙平世出资2000万元),目前是由两家企业和10名自然人入股组成,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为原则。公司现有股东12人,管理及业务人员23人。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全资设立,是全国第一家国有企业设立的小贷公司,2010年7月9日获得黑龙江省金融办开业批复,并于2010年9月16日挂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按照省金融办要求,2012年9月又增资扩股2000万元,现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现有管理及业务人员37人。从以下图表中可以看出资产负债变化情况。
2009年至2014年9月末资产负债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二、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9月末两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10125万元,共计2378笔,其中互帮贷款余额为6238万元,共计79笔其中:个人贷款4795万元,共计58笔,企业贷款1443万元,共计21笔,古城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为3887万元,共计2299笔,全部是农业贷款。主要贷款方式有农户贷款、公务员担保贷款、个人抵押贷款、企业财产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林口县互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利率实行自主定价,上限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目前发放贷款利率为了18%、21.24%、24%;林口县古城林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发放全部是林业职工一年以内农业贷款,贷款利率执行10.44%,上浮74%。近年来,我县先后出现了上吊和服药自查等案件,涉及互帮小贷款公司贷款270万元,占贷款余额的4.32%,但风险还在可控之中。贷款偿还正常,利润来源全部靠贷款利息收入和微不足道的其他利息收入。
2009年至2014年9月小贷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小贷公司按照要求建立了内控制度,并按照要求提取拨备,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在发放贷款中实现了三查,贷款投向于三农及小微企业,利率不超过规定,不良贷款风险可控,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一)税收政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对等
现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完全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分别要负担5%的营业税,25%的所得税,还有0.5‰的印花税等,小额贷款的特点是周转速度越快,重复收税越大,大大增加了其成本,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享受政策不对等。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后续资金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可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注册资本金50%的授信。调研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多次与开户行及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都没有达成协议,从目前看小额贷款公司很难从银行得到这笔钱,后续资金问题将制约其发展。
(三)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统计系统和征信系统
国家无法及时有效监控指导其贷款业务,并使金融统计系统贷款数据和征信系统数据失真;同时,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请其他银行帮助查询,将增大其信贷风险。
(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成本较高
受“非金融机构”身份的影响,不能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只能靠企业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贷款额度进行零售业务,从中赚取利差,从而增加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将影响其监督管理
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短,人员都是在社会上招聘的,有些管理人员是从金融机构副行长职位上退下来的,对贷款业务还有一定的经验。但是小额贷款公司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上都有所不同。二是直接管理者经验不足,难以指导,不利于其业务规范发展和风险防控。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直接管理者是当地金融服务局,金融服务局成员少,同时缺乏对金融管理经验,更谈不上指导和管理。
四、政策建议
第一,国家应该出台一些适应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优惠政策,扶上马,送一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弥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空缺,为了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在税收政策上,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该享受农村信用社同等待遇。
第二,开避多种渠道,加大融资途径,把小额贷款公司办成一个向农户和微小企业输送金融血液的“毛细血管”,就能让农村金融体系连成片,健康运行。在渠道不通的情况下,这50%的融资梦想暂时难以实现,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主要途径,应把国家资金集中起来,建立起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发贷款渠道,批发机构可以是国家开发银行,也可以成立一个专门批发机构,不但做批发,也做监管。
第三,当地人民银行要加大调研力度,及时反馈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人民银行统计系统和征信系统程序开发工作,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纳入系统,准确反映,有效监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第四,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进行关注,时机成熟可以加入黑龙江省场外融资电子备案管理系统,与农村信用社享受同等同业拆借利率。
第五,金融服务局要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的规范和统一,规避风险,拓宽业务,占领农户和微小企业等弱势经济主体所在的客户市场。
作者简介:刘立群(1969-),男,汉族,中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林口县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