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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者首先是你的员工,其次才是卧底者。在加强企业防范的同时,要清楚一个成功的企业能模仿的只是它的形,却无法模仿它的神。
——云南昆明桥香园公司总经理 金顺红
最近,据有关媒体报道,南京出现了“创业卧底族”。他们在创业前去同行企业内打工,通过这种方式学习经营经验,待到他们认为足以“下手”的时候,再开始自己的创业。
这是不是一个积累创业经验的好方法?是否跨越了道德的底线?企业经营者又如何看待这一创业现象?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就这一话题,本栏目编辑约请了三位嘉宾谈一下他们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最近,有位分店经理向我报告:“有个外地人找到我,愿意出两万元,安排他到本店的厨房学习半个月……”刹那间,我陡然警觉也倍感欣慰。
我所在的公司——“江氏兄弟桥香园”作为在云南过桥米线行业中的佼佼者,近年在全国发展迅猛。这说明几年来公司努力地塑造品牌,积极地开拓市场的诸多方略已见成效。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难免引人窥视,不成功的企业则永远不会有“卧底”,所以“桥香园”遭遇“创业卧底族”应是迟早的事。
是不是因此就认为成功企业就活该遭人窥视,任由资源流失了呢?我认为,企业主在选对人,教育职业经理人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的同时,要真正实现自我保护的完美境界就是努力建立一整套别人偷不走,仿不了的系统。
但我认为即便是“创业卧底族”铁了心,一门心思只为窃取公司的技术机密或客户资源,没有掌握全部的运作模式和思路,缺乏资源的系统整合,即使成功也是侥幸的、暂时的,也不可能对原企业有实质性的伤害。成功的企业一定要坚信:学我者死!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是在一种特定的市场环境及历史机遇下被人发现并创造出来的。历史机遇不会一再重现,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决定了成功模式是不能照搬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肯德基的离职店长能够开出一家和现有肯德基水平相当的炸鸡店。
当然,见招拆招也是必要的。在桥香园内也有几种典型的自我保护手法:
一、员工明令禁止串岗。即使在同一家餐厅,同一间厨房,工种之间严禁串岗,违者立即解聘。这就意味着每个员工只可能掌握一种岗位技能。
二、核心物料集中采购、集中加工、集中配送。如所有昆明连锁分店的主要物料都由加配中心采供,半成品到店,各店在本店内实际是完成一个产品装配的过程。
三、财务、人事权集中在总部,实际上这两块才是桥香园赢利模式的核心。分店只能按既定制度执行,不知道这些关键管理模块的具体运作。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也不知道店面的生产、经营细节。管理职能模块因此分离并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四、营运手册分部持有。管理组中,服务经理与技术经理职责严格分离,各自掌握相应的手册,懂产品制作的不管顾客服务,服务顾客的不懂产品制作工艺。
五、关键岗位的关键人物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每月企业在各自的工资表里注明支付了一定金额的保密费。如有必要时,可能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创业需要不断地学习。卧底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如何利用它成功地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是关键。不断吸纳人家的长处,自己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
——湖南省衡阳市天天见梳篦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九生
我的事业就是从卧底开始的。在父亲被摔成残疾过后,我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跟着他学做木梳。由于勤劳苦做,木梳销量好,家里的经济情况慢慢好转。后来,我不仅自己做木梳,还到当地一些农民手中去收他们做好的梳篦,批发到城里去卖。这样,我的木梳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1997年6月,我到广州出差,走进了一家大市场时被一个小木梳吸引住了。一看价格:28元。心里感叹,“这把木梳咋这么贵!我生产的小木梳才几元钱一把呢。”我买下了那把木梳,并向服务员要了一份产品说明书。看完说明书后,心里盘算着,如何才能做出这种漂亮的木梳?我决定偷偷去学艺。
给妻子打了电话说明自己的意图后,我就直接去了那家木梳生产厂家。告诉老板,自己想找份工作,哪怕是送货也行。恰巧那家木梳厂缺人手,老总马上答应了。
尽管待遇并不高,可我做得非常卖力。从外面送完货回来,一有空余时间我就站在旁边看,怎样刨板,怎样锯齿,怎样上色,暗中向老板和工人们学习经验。
经过半个月的学习,加上在送货的过程中我又大致摸清了这种木梳的市场潜力,不到一个月,我不仅掌握了这种木梳的生产工艺流程,还掌握了销售终端网络建设与市场开拓。我就果断地辞去了这份工作。结束了我的卧底工作。
这一段卧底经历对我来说,具有极大的人生意义。它首先告诉了我,凡是遇到一些新事物、新项目、新的机会等自己不熟悉的,要敢于放下面子去学习。就像网络的兴起,我们就不能忽视它在销售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在卧底中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目标,不要因为暂时的收益而忽略了长远的计划。因为你是奔着创业去卧底的,所以做起事来比其他员工也许更刻苦,更容易出成绩,那么也就很容易被许以高薪,但这也恰恰证明了你所从事的项目利润丰厚。要知道,没有老板会傻到贴钱留人的;第三,认真审视你所卧底的企业,站在同等视角来观察老板的经营,这样,在不损害他利益的前提下,你会比他做得更好。
正是有了这种处处留心学习的态度和欲望,我的公司现在发展得一天比一天好,总资产已达3000万元,并安排了上千人就业。
卧底考虑的不是能在一个企业里学多少东西,而是首先考虑做人的道德问题。要知道,你能从人家那里盗走的,人家也会从你那里拿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广东中山古镇玉峰灯具公司 张忠岷
我做灯具的时候是1992年,那个时候国内的灯具行业才开始兴起。我起初在一个台湾老板的手下,负责技术设计和市场营销工作。那时的营销工作非常简单,因为是卖方市场,你不上门去推广,人家反倒跑到家门口来求你;至于技术,也很简单,台湾老板每隔一段时间拿着两个新颖时尚的灯具来,叫我们按照这个样式找厂家生产出来就是了。
看到了如此大的市场空间,我便萌生了创业的念头。毕竟对企业整体运作不是很熟悉, 我便给老板提出要到下面的工厂去工作。老板同意了。在工厂的半年里,我把各个工艺、环节以及所有的原材料供应商、配套商都摸得一清二楚。因为我性格豪爽,比较容易打交道,有些供应商给我说,跟台湾人打交道太累,老张,要是你自己出去办个厂,我们一定支持你!
我觉得时机成熟了。2001年,我带着一帮愿意追随我创业的手下20多人,在中山古镇租了个厂房开始另起炉灶。毕竟对台湾老板的套路产品非常熟悉,加上我本人还算比较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可,几乎没有花费太大的精力,一年过后,企业顺利地度过了风险期。
到了2003年,我们已经开始跟原先的台湾老板抢市场了。因为我的价格定得要便宜一些,还有很多给经销商的优惠落到了实处,很快台湾老板就不是对手。我一度沾沾自喜。
但哪知没隔多久,我手下的一位副总裁跳槽了,挖人者正是那位台湾老板。员工来来往往本是正常,哪知,这位副总到台湾老板的公司没多久,对方就一纸诉状将我们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涉嫌抄袭以及不正当商业竞争。
官司打了两年,因为我们的很多款式都是从他们那里模仿过来的,所以最终败诉,赔了钱,企业大受影响,一段时间内我的名声在圈内都臭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扭转过来。台湾老板虽然赢了,但自己的企业在这两年中已是大伤元气。但就在这个当头,我提到的那位副总又带领一帮人马走了,另立山头。如此一来,台湾老板被釜底抽薪,最后不得把厂卖给了别人,回台湾去了。
虽然现在的商业游戏规则比以前要干净多了,但回想起来,我还是心有余悸。做大一个企业不知要花费多少心血,但整垮一个企业太容易了,尤其是小企业。那些核心部门的管理者,如果突然带着一帮人给你来个脚底抹油的话,企业非死即残。因此,我个人认为,不管有无卧底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创业者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去试图损害老东家的利益,至少人家给你提供了一个平台。要知道,世界之大,市场之大,只有那些鼠目寸光者才老想着踩着别人的肩膀爬上去。反过来,你这样做,无疑也给后人提供了一个范本,哪天,自己被人“抽”了也不知道……
——云南昆明桥香园公司总经理 金顺红
最近,据有关媒体报道,南京出现了“创业卧底族”。他们在创业前去同行企业内打工,通过这种方式学习经营经验,待到他们认为足以“下手”的时候,再开始自己的创业。
这是不是一个积累创业经验的好方法?是否跨越了道德的底线?企业经营者又如何看待这一创业现象?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就这一话题,本栏目编辑约请了三位嘉宾谈一下他们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最近,有位分店经理向我报告:“有个外地人找到我,愿意出两万元,安排他到本店的厨房学习半个月……”刹那间,我陡然警觉也倍感欣慰。
我所在的公司——“江氏兄弟桥香园”作为在云南过桥米线行业中的佼佼者,近年在全国发展迅猛。这说明几年来公司努力地塑造品牌,积极地开拓市场的诸多方略已见成效。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难免引人窥视,不成功的企业则永远不会有“卧底”,所以“桥香园”遭遇“创业卧底族”应是迟早的事。
是不是因此就认为成功企业就活该遭人窥视,任由资源流失了呢?我认为,企业主在选对人,教育职业经理人恪守职业道德准则的同时,要真正实现自我保护的完美境界就是努力建立一整套别人偷不走,仿不了的系统。
但我认为即便是“创业卧底族”铁了心,一门心思只为窃取公司的技术机密或客户资源,没有掌握全部的运作模式和思路,缺乏资源的系统整合,即使成功也是侥幸的、暂时的,也不可能对原企业有实质性的伤害。成功的企业一定要坚信:学我者死!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一定是在一种特定的市场环境及历史机遇下被人发现并创造出来的。历史机遇不会一再重现,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决定了成功模式是不能照搬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肯德基的离职店长能够开出一家和现有肯德基水平相当的炸鸡店。
当然,见招拆招也是必要的。在桥香园内也有几种典型的自我保护手法:
一、员工明令禁止串岗。即使在同一家餐厅,同一间厨房,工种之间严禁串岗,违者立即解聘。这就意味着每个员工只可能掌握一种岗位技能。
二、核心物料集中采购、集中加工、集中配送。如所有昆明连锁分店的主要物料都由加配中心采供,半成品到店,各店在本店内实际是完成一个产品装配的过程。
三、财务、人事权集中在总部,实际上这两块才是桥香园赢利模式的核心。分店只能按既定制度执行,不知道这些关键管理模块的具体运作。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也不知道店面的生产、经营细节。管理职能模块因此分离并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四、营运手册分部持有。管理组中,服务经理与技术经理职责严格分离,各自掌握相应的手册,懂产品制作的不管顾客服务,服务顾客的不懂产品制作工艺。
五、关键岗位的关键人物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每月企业在各自的工资表里注明支付了一定金额的保密费。如有必要时,可能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创业需要不断地学习。卧底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如何利用它成功地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是关键。不断吸纳人家的长处,自己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
——湖南省衡阳市天天见梳篦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九生
我的事业就是从卧底开始的。在父亲被摔成残疾过后,我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跟着他学做木梳。由于勤劳苦做,木梳销量好,家里的经济情况慢慢好转。后来,我不仅自己做木梳,还到当地一些农民手中去收他们做好的梳篦,批发到城里去卖。这样,我的木梳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1997年6月,我到广州出差,走进了一家大市场时被一个小木梳吸引住了。一看价格:28元。心里感叹,“这把木梳咋这么贵!我生产的小木梳才几元钱一把呢。”我买下了那把木梳,并向服务员要了一份产品说明书。看完说明书后,心里盘算着,如何才能做出这种漂亮的木梳?我决定偷偷去学艺。
给妻子打了电话说明自己的意图后,我就直接去了那家木梳生产厂家。告诉老板,自己想找份工作,哪怕是送货也行。恰巧那家木梳厂缺人手,老总马上答应了。
尽管待遇并不高,可我做得非常卖力。从外面送完货回来,一有空余时间我就站在旁边看,怎样刨板,怎样锯齿,怎样上色,暗中向老板和工人们学习经验。
经过半个月的学习,加上在送货的过程中我又大致摸清了这种木梳的市场潜力,不到一个月,我不仅掌握了这种木梳的生产工艺流程,还掌握了销售终端网络建设与市场开拓。我就果断地辞去了这份工作。结束了我的卧底工作。
这一段卧底经历对我来说,具有极大的人生意义。它首先告诉了我,凡是遇到一些新事物、新项目、新的机会等自己不熟悉的,要敢于放下面子去学习。就像网络的兴起,我们就不能忽视它在销售中的地位和作用;其次,在卧底中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目标,不要因为暂时的收益而忽略了长远的计划。因为你是奔着创业去卧底的,所以做起事来比其他员工也许更刻苦,更容易出成绩,那么也就很容易被许以高薪,但这也恰恰证明了你所从事的项目利润丰厚。要知道,没有老板会傻到贴钱留人的;第三,认真审视你所卧底的企业,站在同等视角来观察老板的经营,这样,在不损害他利益的前提下,你会比他做得更好。
正是有了这种处处留心学习的态度和欲望,我的公司现在发展得一天比一天好,总资产已达3000万元,并安排了上千人就业。
卧底考虑的不是能在一个企业里学多少东西,而是首先考虑做人的道德问题。要知道,你能从人家那里盗走的,人家也会从你那里拿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广东中山古镇玉峰灯具公司 张忠岷
我做灯具的时候是1992年,那个时候国内的灯具行业才开始兴起。我起初在一个台湾老板的手下,负责技术设计和市场营销工作。那时的营销工作非常简单,因为是卖方市场,你不上门去推广,人家反倒跑到家门口来求你;至于技术,也很简单,台湾老板每隔一段时间拿着两个新颖时尚的灯具来,叫我们按照这个样式找厂家生产出来就是了。
看到了如此大的市场空间,我便萌生了创业的念头。毕竟对企业整体运作不是很熟悉, 我便给老板提出要到下面的工厂去工作。老板同意了。在工厂的半年里,我把各个工艺、环节以及所有的原材料供应商、配套商都摸得一清二楚。因为我性格豪爽,比较容易打交道,有些供应商给我说,跟台湾人打交道太累,老张,要是你自己出去办个厂,我们一定支持你!
我觉得时机成熟了。2001年,我带着一帮愿意追随我创业的手下20多人,在中山古镇租了个厂房开始另起炉灶。毕竟对台湾老板的套路产品非常熟悉,加上我本人还算比较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可,几乎没有花费太大的精力,一年过后,企业顺利地度过了风险期。
到了2003年,我们已经开始跟原先的台湾老板抢市场了。因为我的价格定得要便宜一些,还有很多给经销商的优惠落到了实处,很快台湾老板就不是对手。我一度沾沾自喜。
但哪知没隔多久,我手下的一位副总裁跳槽了,挖人者正是那位台湾老板。员工来来往往本是正常,哪知,这位副总到台湾老板的公司没多久,对方就一纸诉状将我们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涉嫌抄袭以及不正当商业竞争。
官司打了两年,因为我们的很多款式都是从他们那里模仿过来的,所以最终败诉,赔了钱,企业大受影响,一段时间内我的名声在圈内都臭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扭转过来。台湾老板虽然赢了,但自己的企业在这两年中已是大伤元气。但就在这个当头,我提到的那位副总又带领一帮人马走了,另立山头。如此一来,台湾老板被釜底抽薪,最后不得把厂卖给了别人,回台湾去了。
虽然现在的商业游戏规则比以前要干净多了,但回想起来,我还是心有余悸。做大一个企业不知要花费多少心血,但整垮一个企业太容易了,尤其是小企业。那些核心部门的管理者,如果突然带着一帮人给你来个脚底抹油的话,企业非死即残。因此,我个人认为,不管有无卧底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创业者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去试图损害老东家的利益,至少人家给你提供了一个平台。要知道,世界之大,市场之大,只有那些鼠目寸光者才老想着踩着别人的肩膀爬上去。反过来,你这样做,无疑也给后人提供了一个范本,哪天,自己被人“抽”了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