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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是产科危及母体生命安全的严重并发症之一。妊娠期凝血系统的生理变化使孕妇处于易栓状态,若合并先天性抗凝蛋白缺陷,则形成血栓的危险性进一步增加。妊娠期及产褥期静脉血栓栓塞的治疗以抗凝治疗为主,但由于抗凝药华法令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故妊娠期和产褥期静脉血栓的治疗不甚相同。有血栓形成高危因素的妇女,妊娠期应予以预防抗凝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