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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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公诉部门承担着审查起诉职能,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摆在公诉部门面前一道难题。本文结合公诉实践的实际,谈谈基层检察院如何化解社会矛盾。
  关键词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社会矛盾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75-01
  
  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当今及以后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公诉部门承担着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法律职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更好的转变司法理念,改变案结事了的陈旧观念,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着80%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绝大部分案件在在基层,大部分矛盾在基层。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既有来自于工作自身,还有来自于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的压力。据统计,一般的基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都办理600件案件,人口较多的基层院办理大体办理1000件刑事案件。一般基层院公诉部门有5-8人,除了书记员和没有办案资格的人员外,能够独立办案的检察官大体有3-5人。也就是说一位独立办案的检察官一年要处理200件左右的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尤其突出。公诉部门除了办理案件外,还要做报表,完成上级院的考评和案件复查工作,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出庭支持公诉,整理卷宗等繁琐的工作。在基层院普遍存在着书记员办案的情况,甚至出庭支持公诉、去看守所提审的时候只有一人参与,违反了提审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必须有两名检察人员的规定。大量繁琐的工作导致公诉部门人员在八小时之内是很难处理好工作上的事情。他们如何在时间比较紧的情况下化解社会矛盾,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采取措施在有限的时间内积极贯彻落实三省重点工作的要求,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社会矛盾化解对检察机关的重要性
  定期组织公诉部门干警进行关于三项重点的工作的理论学习,使干警深刻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内涵,把握住三项重点工作的精神实质。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扎根在公诉干警的内心。
  公诉部门面临着案多人少的矛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公诉骨干配备速录员或者书记员,专门负责开具法律文书、整理卷宗、为公诉人出庭做好准备工作等,这样能够使公诉骨干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关键工作中去。公诉干警只有深刻领会三项重点工作的内涵,才能真正的实践中进行应用,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二、强化不诉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说理制度
  现在国家强调以人为本,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公诉干警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不诉案件即其他重大案件的说理制度,一方面能够消除当事人不满的心理,案件当事人大多不懂法律,他们以自己的理解作出自己预期结果,当他们的预期的结果与检察机关得出的结论不一致时,他们就会心生怨气,甚至有的人胡搅蛮缠。这时候我们公诉干警要有耐心,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耐心的解释,从法理、情理方面进行耐心的做工作,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最终说服他们,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当事人的仇恨和对抗心理。公诉干警要提高说理效果。注意把握案件特点及当事人性格等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说理方法,努力促成当事人满意。对于事实比较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重点做好普法说理;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的案件,重点做好调停说理,促使嫌疑人尽可能取得被害人谅解;对文化层次较高的当事人,多运用有较强亲和力、感染力的说理言语,增强当事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信任感、认同感;对那些性格相对固执的当事人,尽可能采用“软方法”说理,做好解释工作;对存有侥幸心理的犯罪嫌疑人,适当采用“硬方法”,严肃指出其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引导其回到正确的悔罪道路上来。在办理不起诉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公诉干警更要耐心做好说理工作。不起诉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权力,时间检察机关行驶检察权一种具体表现,一些案件虽然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但是公诉部门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发现有些案件不够提起公诉的条件,通过定的程序,对某些案件实行不起诉,包括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这时候被害人一方有可能不理解,到公诉部门进行吵闹,甚至胡搅蛮缠,影响公诉干警办案,这时候一定要进行耐心的说理和教育工作,最终说服案件被害人一方,化解矛盾,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实行案件分类建立检调对接机制
  对于不同的案件实行归类整理,这样能够更好的梳理案件,提高办案的效率。高检院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检调对接室,基层检察院要积极引入和諧司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要积极纳入检调对接的程序,最大限度的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积极引导犯罪人回归社会。一是建立专门的检调对接室。面对基层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局面,可以从控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与公诉部门抽调的人员一起专门组成检调对接组。检调对接组成员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由一位分管副检察长进行领导。对纳入检调对接的案件实行专门人员在专门办公场所专门办理。检调对接成员全程参与调解,包括向当事人告知、预调、调解、回访等工作。二是打破过去那种单纯调解的局面。调解既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又要重视案件的社会效果。调解固然重要,调解的效果更重要,我们调解的目的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追求实效,对办理的案件实行跟踪回访
  在面对上级院的考评,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案件的数量固然重要,但是更要注重办理案件的质量。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对不起诉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公诉部门一定要跟踪回访,不要有案结事了的心理。特别是针对不起诉案件中的被不起诉人,对他们的跟踪回访更为重要。为了防止他们再次犯罪,适当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对案结后他们的个人情况进行继续调查,在考察期限内,被不起诉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即结束考察;若在半年内重新故意犯罪的,在对新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后,将建议法院从重处罚。最终实现较好的预防效果,这种回访机制一定程度上能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基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大压力。在时间紧、任务中、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即要讲究方法,更要讲究效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最终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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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学教育逐渐实现了信息化,对多媒体课件的应用愈加广泛。多媒体课件融合了大量的文字、图片、音频等信息元素,其在我国中学物理教学中的应用,将原本枯燥、抽象的物理概念和知识变得形象化、具体化,增加了物理教学的趣味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应了素质教育的发展需求。有关多媒体课件在中学物理教学中的应用研究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本文在对多媒体课件应用价值作出简要分析和论述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