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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道明和江黎在安徽省城——合肥政界算是耀眼的一对夫妻。他是合肥市前市委副书记;她是合肥市商务局前局长。他是正厅级,她是正县级。两人的结合属于“强强联合”:学历都是大学文化,都曾为了工作早出晚归,都在本单位大小会议上“秀”过廉政,但一个共同“爱好”把夫妻二人送上了被告席——都爱贪。不仅如此,他们还是安徽有史以来第一对“厅+处”同堂受审的贪官夫妻。
廉政裂口被撕开
今年59岁的许道明,在被抓之前,可以说是上帝的宠儿。他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就被分配至合肥市委做秘书,成了一名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其妻也是大学生,被分配在合肥经委。自从两人结合后,夫妻俩在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比翼双飞:许道明凭借自身努力,从基层做起,先后担任合肥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宣传部长、市委常委兼郊区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供销社主任等职务。江黎也从办事员做起,先后成为市财办商业市场科副科长、科长、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商务局局长。
成了领导后,在单位大大小小的会上,在谈到领导干部如何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时,许道明曾“语重心长”地说:“领导干部的言行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领导干部!”江黎开会时也曾多次谈道:“领导干部工作越忙碌,越要经常警醒自己。在权力、地位、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一个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部!”那么夫妻俩到底是如何走上贪官之路的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995年7月,那时,许道明还是合肥市郊区区委书记,此时的许道明不仅两袖清风,而且在抓生产和建设上更是有一套。就在这时,合肥某冰柜厂一心想将企业做大做强,便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许道明。许道明在得知冰柜厂厂长冯某的想法后,不仅在政策上表示扶持,对于厂长冯某提出的想与合肥市郊区大杨店乡合作一条冰柜组装新生产线的想法,更是语重心长地让他们谨慎操作。随后,冯某便邀请许道明等人到浙江台州考察浙江星星电器总公司。区委书记亲自去考察,这让冯某感觉非常有面子。考察期间,许道明更是大费周折,最终促成了冰柜厂与浙江星星电器总公司的合作。为了感谢许道明,也想和许道明拉近关系,当天晚上,冯某便到许道明住的房间送给他2万元。
冯某的举动,让许道明异常不安,他在和妻子通电话时,便将详情和盘托出。江黎说:“你已经将冰柜厂的事办妥了,他们表示一点意思,也在情理之中,不要担心。”妻子的话让他稍感安心。半年后,一切依旧风平浪静,许道明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许多。
也就是这次受贿,夫妻俩的廉政裂口终于被撕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受贿胃口大
当官可以很轻松地捞钱,但想快速积累财富,这不仅需要胆量,更需要智慧,为此,夫妻俩忙活开来。在“实践”中,他们慢慢摸索出了收钱的捷径,只要能捞到钱,他们都不放过。
其中,修路供电,就是许道明夫妻俩的敛财方式之一。一次,合肥市郊区的某镇书记为了村里电费减免等事情找许道明帮助。许道明道貌岸然地表示,有些条款是国家规定的,他也无能为力。但当这位镇书记将装有厚厚一沓钞票的信封给了许道明后,事情很快就得以解决。
收一次也是犯法,收一百次同样犯法!许道明和妻子在受贿时更加肆无忌惮。随着职位的不断上升,许道明夫妻俩的敛财途径扩大到土地出让、工程结算、银行贷款、资金拆借、扩大规模、土地开发等数十个方面,而对方回报许道明的少则1万元,多则27万元,同时还有美金、港币及数量不等的购物卡。其中最大一笔27万元及4.5万元购物卡均来自合肥一家建设集团的老总刘某。他找许道明夫妇办事的主要方式就是在饭桌上说事,然后送钱送物。
2000年中秋节前,刘某为了和许道明夫妇拉近关系,请许道明夫妇在一家酒店吃饭,饭后将事先准备好的5000元购物卡和4条中华香烟送给许道明,许道明笑纳了。
2001年6月的一天,刘某再次请许道明夫妻到这家酒楼吃饭。席间,刘某告诉许道明有个人经常以各种名义向自己借钱,而且借了不还,想请许道明帮忙解决一下。饭后,刘某将装有5万元和4条中华香烟的手提袋放在了许道明的车里。随即,许道明便给当时的公安局局长打电话。很快,这件事情就得到了解决。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刘某请许道明夫妇吃饭。在饭桌上,刘某告诉许道明,集团下属的建安公司承建了安徽环宇公司的环宇家居城工程。由于环宇公司欠原合肥车辆制造厂的职工安置费未付,环宇家居城的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被合肥市经贸委扣下了,这样环宇公司就无法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贷不到款,该公司欠建安公司的建筑款和借款也无法归还,想请许道明出面协调一下。许道明听后当场答应。饭后又是老规矩,不过这次刘某出手更加大方,送出了10万元的“大礼”。后来许道明对此事进行了协调,但因环宇公司欠原合肥车辆制造厂的职工安置费没有到位而协调未果。
随着接触的增多,刘某和许道明夫妇的关系变得更“铁”,许道明对刘某的关照就更多了,其中最大的应该算是刘某开发的楼盘土地费用问题了。根据合肥市政府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拍卖出让,但同时规定当日之前,因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延误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仍按老办法办理。2002年4月,刘某的公司向合肥市政府打书面报告,要求对其开发的某城市花园项目的土地出让手续按老办法办理。许道明看后,在报告上签署意见“请某市长从卖情出发酌情妥处”。就是许道明签的这十几个字,让刘某省下了一大笔土地出让资金。许道明的帮助,让刘某异常感动,为了表示感谢,刘某仍以请吃饭的方式,将10万元现金送给了许道明。就这样,刘某在三年时间里,先后多次请许道明夫妇吃饭,并送给现金27万元以及4.5万元的购物卡。
多行不义必自毙
八小时之内,正襟危坐;八小时之外,吃喝玩乐。这是人们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所持两副面孔的形象概括。多年来,对于领导干部如何处理好自己“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交际圈,中央出台了不少规定,但总有一些人仍然热衷于跑馆子、赶场子,到处游山玩水,也总有一些人喜欢同大款打交道,和他们称兄道弟。许道明不过是其中的又一反面典型。
对于那些企业老板请吃饭、旅游或者一同出外考察,许道明基本上是有请必到、有约必赴。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许道明深知这一道理,所以每次赴约以后,有时甚至就在饭桌上开起协调会,打招呼、表态度。有时明明知道这些老板们设立饭局,是要请相关人士帮忙解决问题,许道明也乐于“捧场子”,然后左右说好话,上下勤协调。更为恶劣的是,他把吃喝游玩的场 所当成了自己收礼敛财的最佳地点,一边贩卖“公权”,一边化公为私,落得个酒足饭饱腰包鼓然后再开路走人。在这些饭局中,许道明最大的一笔受贿数额高达100万元,那是夫妻俩合伙干的。
2001年上半年,合肥华泰集团因发展需要,有意收购重组合肥北亚食品有限公司,许道明作为当时分管城市经济、个私经济的合肥市委副书记表示积极支持。
同年10月,合肥华泰集团董事长陈某请许道明、江黎及江黎的妹妹江某吃饭。餐桌上,许道明与陈某谈到了华泰集团将来收购重组北亚公司后原厂土地如何利用的问题。许道明提出该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比较合算,陈某深表赞同,于是便提出要与许道明家及江某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许道明当即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出资,陈某一听这话就说:“我可以为你们出100万元。”接着又提出请许道明任董事长,许道明说自己不合适,他提出可由江黎全权代表自己参与公司运作。
2002年春节过后,江黎与陈某一同赶到上海江某的住处,商讨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事宜。这年八九月份,江某赶到合肥,与江黎、陈某经进一步协商达成协议:由陈某与江某各出200万元,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以香港公司回投到内地或独资成立房地产公司,按投资额400万元的25%提取利润,第一年100万元利润给江某,第二年100万元利润给许道明家,许家可用这100万元回购陈某的股份继续参与以后分红。商谈情况由江黎与妹妹江某于当晚共同起草了一份备忘录。两个月后,三方根据此备忘录签了正式协议。当晚,江黎便将签订协议情况告知了许道明。
2003年3月,陈某指示会计按照江某提供的账号,从公司小金库账上汇了200万元到杭州,用于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9月,江某来到合肥,向陈某提出不想合作了。陈某表示同意,并告诉江黎姐妹:华泰汇到江某账上用于注册公司的200万元,只需退还给华泰集团100万元,另100万元送给许道明家。
江黎回家后将此情况告诉了许道明,许道明表示同意。2003年10月20日,江某将其中的1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打入陈某的会计在香港开设的私人账户,算是退还给华泰集团,后将另1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存入许道明儿子在香港的账户上。2005年12月,根据江黎授意,江某将这100万元连同江黎陆续存放在她家里的130余万元中的100万元,再加上江某自己的400万元总共600万元,以江某丈夫的名义投资到安徽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获取利润。
从2001年华泰集团有意收购北亚公司到2003年3月成功收购。许道明作为合肥市委分管领导,一直支持华泰集团。特别是在华泰集团与浙江某公司竞价收购过程中,许道明竟然安排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张某劝浙江某公司退出竞争。在确定由华泰集团收购北亚公司后,许道明主持召开了合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积极推进重组工作的进行,并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给华泰集团的各项优惠政策。
让人费解的是,有的优惠政策明明违反了国家和市里的有关规定,许道明不是不知道,但他居然同意将北亚公司的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商业、住宅),还亲自修改、签发了会议纪要。
江黎作为合肥市商务局局长、北亚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了收购重组工作,特别是在做北亚公司职工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并最终代表合肥市商务局与华泰集团签订了收购合同。因为有许道明夫妇的鼎力支持,华泰集团在收购北亚公司过程中获取了巨大利益。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7年12月13日,许道明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2008年1月22日,其妻江黎也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2008年7月29日上午9时,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道明、江黎夫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许道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江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多年来,许道明、江黎共受贿123次,所得人民币253.42万元、美金3.18万元、港币10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的人民币80余万元、港币近3万元、英镑1.6万元、美金5万余元、日元11万余元,予以追缴。
听到判决后,夫妻俩神色黯然。在最后的陈述中,许道明沉重地说:“我们夫妻俩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教训极其深刻。我出生在铁路职工家庭,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却辜负了党的教育、人民的重托,犯了违法违纪的错误,从根本上讲是没有树立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现在是追悔莫及,借此机会向党、人民和社会谢罪。”
廉政裂口被撕开
今年59岁的许道明,在被抓之前,可以说是上帝的宠儿。他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就被分配至合肥市委做秘书,成了一名让人羡慕的公务员。其妻也是大学生,被分配在合肥经委。自从两人结合后,夫妻俩在仕途上可谓一帆风顺,比翼双飞:许道明凭借自身努力,从基层做起,先后担任合肥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宣传部长、市委常委兼郊区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供销社主任等职务。江黎也从办事员做起,先后成为市财办商业市场科副科长、科长、市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商务局局长。
成了领导后,在单位大大小小的会上,在谈到领导干部如何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时,许道明曾“语重心长”地说:“领导干部的言行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领导干部!”江黎开会时也曾多次谈道:“领导干部工作越忙碌,越要经常警醒自己。在权力、地位、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一个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部!”那么夫妻俩到底是如何走上贪官之路的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995年7月,那时,许道明还是合肥市郊区区委书记,此时的许道明不仅两袖清风,而且在抓生产和建设上更是有一套。就在这时,合肥某冰柜厂一心想将企业做大做强,便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许道明。许道明在得知冰柜厂厂长冯某的想法后,不仅在政策上表示扶持,对于厂长冯某提出的想与合肥市郊区大杨店乡合作一条冰柜组装新生产线的想法,更是语重心长地让他们谨慎操作。随后,冯某便邀请许道明等人到浙江台州考察浙江星星电器总公司。区委书记亲自去考察,这让冯某感觉非常有面子。考察期间,许道明更是大费周折,最终促成了冰柜厂与浙江星星电器总公司的合作。为了感谢许道明,也想和许道明拉近关系,当天晚上,冯某便到许道明住的房间送给他2万元。
冯某的举动,让许道明异常不安,他在和妻子通电话时,便将详情和盘托出。江黎说:“你已经将冰柜厂的事办妥了,他们表示一点意思,也在情理之中,不要担心。”妻子的话让他稍感安心。半年后,一切依旧风平浪静,许道明忐忑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许多。
也就是这次受贿,夫妻俩的廉政裂口终于被撕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受贿胃口大
当官可以很轻松地捞钱,但想快速积累财富,这不仅需要胆量,更需要智慧,为此,夫妻俩忙活开来。在“实践”中,他们慢慢摸索出了收钱的捷径,只要能捞到钱,他们都不放过。
其中,修路供电,就是许道明夫妻俩的敛财方式之一。一次,合肥市郊区的某镇书记为了村里电费减免等事情找许道明帮助。许道明道貌岸然地表示,有些条款是国家规定的,他也无能为力。但当这位镇书记将装有厚厚一沓钞票的信封给了许道明后,事情很快就得以解决。
收一次也是犯法,收一百次同样犯法!许道明和妻子在受贿时更加肆无忌惮。随着职位的不断上升,许道明夫妻俩的敛财途径扩大到土地出让、工程结算、银行贷款、资金拆借、扩大规模、土地开发等数十个方面,而对方回报许道明的少则1万元,多则27万元,同时还有美金、港币及数量不等的购物卡。其中最大一笔27万元及4.5万元购物卡均来自合肥一家建设集团的老总刘某。他找许道明夫妇办事的主要方式就是在饭桌上说事,然后送钱送物。
2000年中秋节前,刘某为了和许道明夫妇拉近关系,请许道明夫妇在一家酒店吃饭,饭后将事先准备好的5000元购物卡和4条中华香烟送给许道明,许道明笑纳了。
2001年6月的一天,刘某再次请许道明夫妻到这家酒楼吃饭。席间,刘某告诉许道明有个人经常以各种名义向自己借钱,而且借了不还,想请许道明帮忙解决一下。饭后,刘某将装有5万元和4条中华香烟的手提袋放在了许道明的车里。随即,许道明便给当时的公安局局长打电话。很快,这件事情就得到了解决。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刘某请许道明夫妇吃饭。在饭桌上,刘某告诉许道明,集团下属的建安公司承建了安徽环宇公司的环宇家居城工程。由于环宇公司欠原合肥车辆制造厂的职工安置费未付,环宇家居城的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被合肥市经贸委扣下了,这样环宇公司就无法以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贷不到款,该公司欠建安公司的建筑款和借款也无法归还,想请许道明出面协调一下。许道明听后当场答应。饭后又是老规矩,不过这次刘某出手更加大方,送出了10万元的“大礼”。后来许道明对此事进行了协调,但因环宇公司欠原合肥车辆制造厂的职工安置费没有到位而协调未果。
随着接触的增多,刘某和许道明夫妇的关系变得更“铁”,许道明对刘某的关照就更多了,其中最大的应该算是刘某开发的楼盘土地费用问题了。根据合肥市政府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拍卖出让,但同时规定当日之前,因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延误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仍按老办法办理。2002年4月,刘某的公司向合肥市政府打书面报告,要求对其开发的某城市花园项目的土地出让手续按老办法办理。许道明看后,在报告上签署意见“请某市长从卖情出发酌情妥处”。就是许道明签的这十几个字,让刘某省下了一大笔土地出让资金。许道明的帮助,让刘某异常感动,为了表示感谢,刘某仍以请吃饭的方式,将10万元现金送给了许道明。就这样,刘某在三年时间里,先后多次请许道明夫妇吃饭,并送给现金27万元以及4.5万元的购物卡。
多行不义必自毙
八小时之内,正襟危坐;八小时之外,吃喝玩乐。这是人们对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所持两副面孔的形象概括。多年来,对于领导干部如何处理好自己“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交际圈,中央出台了不少规定,但总有一些人仍然热衷于跑馆子、赶场子,到处游山玩水,也总有一些人喜欢同大款打交道,和他们称兄道弟。许道明不过是其中的又一反面典型。
对于那些企业老板请吃饭、旅游或者一同出外考察,许道明基本上是有请必到、有约必赴。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许道明深知这一道理,所以每次赴约以后,有时甚至就在饭桌上开起协调会,打招呼、表态度。有时明明知道这些老板们设立饭局,是要请相关人士帮忙解决问题,许道明也乐于“捧场子”,然后左右说好话,上下勤协调。更为恶劣的是,他把吃喝游玩的场 所当成了自己收礼敛财的最佳地点,一边贩卖“公权”,一边化公为私,落得个酒足饭饱腰包鼓然后再开路走人。在这些饭局中,许道明最大的一笔受贿数额高达100万元,那是夫妻俩合伙干的。
2001年上半年,合肥华泰集团因发展需要,有意收购重组合肥北亚食品有限公司,许道明作为当时分管城市经济、个私经济的合肥市委副书记表示积极支持。
同年10月,合肥华泰集团董事长陈某请许道明、江黎及江黎的妹妹江某吃饭。餐桌上,许道明与陈某谈到了华泰集团将来收购重组北亚公司后原厂土地如何利用的问题。许道明提出该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比较合算,陈某深表赞同,于是便提出要与许道明家及江某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许道明当即表示自己没那么多钱出资,陈某一听这话就说:“我可以为你们出100万元。”接着又提出请许道明任董事长,许道明说自己不合适,他提出可由江黎全权代表自己参与公司运作。
2002年春节过后,江黎与陈某一同赶到上海江某的住处,商讨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事宜。这年八九月份,江某赶到合肥,与江黎、陈某经进一步协商达成协议:由陈某与江某各出200万元,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以香港公司回投到内地或独资成立房地产公司,按投资额400万元的25%提取利润,第一年100万元利润给江某,第二年100万元利润给许道明家,许家可用这100万元回购陈某的股份继续参与以后分红。商谈情况由江黎与妹妹江某于当晚共同起草了一份备忘录。两个月后,三方根据此备忘录签了正式协议。当晚,江黎便将签订协议情况告知了许道明。
2003年3月,陈某指示会计按照江某提供的账号,从公司小金库账上汇了200万元到杭州,用于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9月,江某来到合肥,向陈某提出不想合作了。陈某表示同意,并告诉江黎姐妹:华泰汇到江某账上用于注册公司的200万元,只需退还给华泰集团100万元,另100万元送给许道明家。
江黎回家后将此情况告诉了许道明,许道明表示同意。2003年10月20日,江某将其中的1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打入陈某的会计在香港开设的私人账户,算是退还给华泰集团,后将另10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存入许道明儿子在香港的账户上。2005年12月,根据江黎授意,江某将这100万元连同江黎陆续存放在她家里的130余万元中的100万元,再加上江某自己的400万元总共600万元,以江某丈夫的名义投资到安徽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获取利润。
从2001年华泰集团有意收购北亚公司到2003年3月成功收购。许道明作为合肥市委分管领导,一直支持华泰集团。特别是在华泰集团与浙江某公司竞价收购过程中,许道明竟然安排合肥市招商局局长张某劝浙江某公司退出竞争。在确定由华泰集团收购北亚公司后,许道明主持召开了合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责任,积极推进重组工作的进行,并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给华泰集团的各项优惠政策。
让人费解的是,有的优惠政策明明违反了国家和市里的有关规定,许道明不是不知道,但他居然同意将北亚公司的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综合用地(商业、住宅),还亲自修改、签发了会议纪要。
江黎作为合肥市商务局局长、北亚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了收购重组工作,特别是在做北亚公司职工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方面做了不少努力,并最终代表合肥市商务局与华泰集团签订了收购合同。因为有许道明夫妇的鼎力支持,华泰集团在收购北亚公司过程中获取了巨大利益。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7年12月13日,许道明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2008年1月22日,其妻江黎也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2008年7月29日上午9时,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道明、江黎夫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许道明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江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多年来,许道明、江黎共受贿123次,所得人民币253.42万元、美金3.18万元、港币100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的人民币80余万元、港币近3万元、英镑1.6万元、美金5万余元、日元11万余元,予以追缴。
听到判决后,夫妻俩神色黯然。在最后的陈述中,许道明沉重地说:“我们夫妻俩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教训极其深刻。我出生在铁路职工家庭,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我却辜负了党的教育、人民的重托,犯了违法违纪的错误,从根本上讲是没有树立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现在是追悔莫及,借此机会向党、人民和社会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