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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风险社会治理体系中,农业保险不可或缺,由政府承担农业保险中公私法利益移转的介质角色,是实践政策性农业保险机能的主体保障.文章依据不同的政府治理理论,比较政府的作用机制,并以农业保险为视点,集中分析新时代政府角色转换的立论依据,论证其效能发挥的最佳行为逻辑.研究旨在为政府治理机制优化提供有效建议,奠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