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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对缓刑犯社区矫正(包括缓刑、缓刑适用)性质的认识存在独立刑种说、刑罚裁量制度说、刑罚执行制度说、量刑行刑制度说、刑事执行制度说、刑罚消灭制度说及刑事责任说等七种观点,但是通过分析和认证,各种观点下的缓刑犯社区矫正均应为刑罚执行。从缓刑犯社区矫正是刑罚改革的产物、缓刑犯社区矫正具备刑罚执行的特征、缓刑犯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目的一致等方面考察,缓刑犯社区矫正也应属于刑罚执行,具体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