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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生态理论为视角,观照与考察法律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发现在不同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法律文化具有极不相同的生态表现.从臣民文化走向公民文化,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再到二者的折中衡平,从"法个人"到"法国家"再到二者的中庸中和,法律文化一直在沿着规避反公民、违民意的非生态法律文化,求取利公民、顺民意的生态性法律文化的生态之路前行.以公民之自由和民主为本的人文关怀,是法律文化从反生态走向生态之路的根本性文化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