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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的地方机关或者部门把地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等束之高阁,不重视不研究不处理。当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或者专门委员会去电询问落实情况时,答复居然是没有收到人大发来的相关文件,或以不知道为由回避该机关,或部门不重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此事虽小,可问题不小。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