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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这是现阶段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近年来,眉山农商银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坚守市场定位,强化金融主力军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助力乡村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做法和成效
——持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一是持续做好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投放,按照“合規放贷、应贷尽贷”的原则,继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巩固扶贫小额信贷“3个100%”要求。二是持续做好产业精准扶贫贷款投放,积极组织或参与地方产业发展融资对接活动,准确掌握产业扶贫融资需求,建立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带动精准脱贫的经营主体名录库,抓好融资对接落地生效。三是持续做好项目精准扶贫贷款投放,积极投放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贷款,积极介入贫困地区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改造,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和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厚植发展根基。四是抓实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持续做好智力帮扶。
——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根据本区产业特色,通过实地考察,扶持了具有典型“三农”特点的眉山市好味稻水稻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向该合作社提供了近2000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
——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紧跟“两区”政府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全面加大农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旅游和特色农业发展,并分别与东坡区人民政府、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紧扣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方向,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和“3135”产业培育,积极对接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开展金融服务。与眉山发展、彭山发展、天府新区投资集团、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东星航空教育、南方智工、宏远商贸等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动对接恒大童世界和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大集团眉山东坡区300万只蛋鸡项目、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等地方重点项目,有力支持眉山发展、东坡发展、彭山发展、金象园区、甘眉工业园区、机械产业园区、市供排水公司、市公积金公司、东坡供排水公司、眉山东创智慧农业等一大批重点企业。
——切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是在辖内彭山区试点推出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抵押的方式,及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二是通过与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合作,创新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借款人仅凭信用便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还款方式也更灵活。截至6月末,累计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5297.91万元、为辖内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信贷支持。
——做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的金融需求。一是在辖内各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推进”评级授信工作,为每户农户建立基本经济和经营情况档案并预授信。二是利用网点地缘、人缘优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金融联络员的作用,以客户经理包片的方式划分营销责任范围,深入村组上门了解种养大户、农场主及小农户的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利用村组微信群、QQ群、村委等渠道,结合乡镇开展各种活动的契机,及时进行普惠贷款宣传工作。截至6月末,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45亿元,完成辖内241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工作,为24241户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其中评级授信的有19380户,获得贷款的1667户,金额1.15亿元。
启示与建议
——地方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安排财政专项基金作为专门的优质涉农企业信贷补偿资金,与商业银行开展互助保贷等业务,引导银行业增加对优质企业的贷款投放。二是发挥担保体系在融资中的作用,在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的同时,构建与优质涉农企业相适应的政银担三方合作模式,共同参与、共担风险。三是推动设立“优质涉农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损失适当给予补偿。四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地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标准化、统一化的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吸纳优质企业名单,为银行放贷提供数据支持。五是针对支农支小再贷款,简化财政贴息申请材料,扩大财政贴息覆盖面,增加财政贴息扶持额度,提高财政贴息效率,全面支持地方“三农”经济发展。
——监管部门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激发银行金融服务动力。一是监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在不良贷款的分类、核销和考核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政策,适度提高对“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二是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优先、大力支持涉农企业的金融机构在考核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激发商业银行对“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在动力。三是同时建立涉农企业的风险预警机制,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识别和防控风险。
做法和成效
——持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一是持续做好个人精准扶贫贷款投放,按照“合規放贷、应贷尽贷”的原则,继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巩固扶贫小额信贷“3个100%”要求。二是持续做好产业精准扶贫贷款投放,积极组织或参与地方产业发展融资对接活动,准确掌握产业扶贫融资需求,建立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带动精准脱贫的经营主体名录库,抓好融资对接落地生效。三是持续做好项目精准扶贫贷款投放,积极投放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贷款,积极介入贫困地区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改造,全力支持贫困地区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和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厚植发展根基。四是抓实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持续做好智力帮扶。
——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根据本区产业特色,通过实地考察,扶持了具有典型“三农”特点的眉山市好味稻水稻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向该合作社提供了近2000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
——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紧跟“两区”政府乡村振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全面加大农业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旅游和特色农业发展,并分别与东坡区人民政府、彭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紧扣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方向,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战略和“3135”产业培育,积极对接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开展金融服务。与眉山发展、彭山发展、天府新区投资集团、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东星航空教育、南方智工、宏远商贸等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动对接恒大童世界和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大集团眉山东坡区300万只蛋鸡项目、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等地方重点项目,有力支持眉山发展、东坡发展、彭山发展、金象园区、甘眉工业园区、机械产业园区、市供排水公司、市公积金公司、东坡供排水公司、眉山东创智慧农业等一大批重点企业。
——切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是在辖内彭山区试点推出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抵押的方式,及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二是通过与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合作,创新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借款人仅凭信用便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还款方式也更灵活。截至6月末,累计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5297.91万元、为辖内2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信贷支持。
——做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的金融需求。一是在辖内各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推进”评级授信工作,为每户农户建立基本经济和经营情况档案并预授信。二是利用网点地缘、人缘优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金融联络员的作用,以客户经理包片的方式划分营销责任范围,深入村组上门了解种养大户、农场主及小农户的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利用村组微信群、QQ群、村委等渠道,结合乡镇开展各种活动的契机,及时进行普惠贷款宣传工作。截至6月末,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45亿元,完成辖内241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工作,为24241户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其中评级授信的有19380户,获得贷款的1667户,金额1.15亿元。
启示与建议
——地方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安排财政专项基金作为专门的优质涉农企业信贷补偿资金,与商业银行开展互助保贷等业务,引导银行业增加对优质企业的贷款投放。二是发挥担保体系在融资中的作用,在加快再担保机构发展的同时,构建与优质涉农企业相适应的政银担三方合作模式,共同参与、共担风险。三是推动设立“优质涉农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损失适当给予补偿。四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地方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标准化、统一化的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吸纳优质企业名单,为银行放贷提供数据支持。五是针对支农支小再贷款,简化财政贴息申请材料,扩大财政贴息覆盖面,增加财政贴息扶持额度,提高财政贴息效率,全面支持地方“三农”经济发展。
——监管部门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激发银行金融服务动力。一是监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在不良贷款的分类、核销和考核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政策,适度提高对“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二是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优先、大力支持涉农企业的金融机构在考核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激发商业银行对“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在动力。三是同时建立涉农企业的风险预警机制,帮助金融机构有效识别和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