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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性与法律的滞后性矛盾十分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传承性、区域性和变异性的特点,由此带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现在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行政法保护模式和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两种,我国已有行政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规制,为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进行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