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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决定自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