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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出版的小说《飞越疯人院》(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使得美国小说家肯·凯西(Ken Kesey,1935—2001)名声大噪,后来又在1963年改编而成的百老汇戏剧和1975年改编电影的跨媒介传播中逐步跃升为战后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该作以绰号“酋长”的混血印第安人为第一人称叙述者,生动讲述了主人公麦克·墨菲与疯人院机构及个人之间的意见不合与暴力冲突,深刻阐述了疯癫与自由、权力和科学等社会要素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麦克·墨菲本是一位正常人,最初因为逃避偿还债务的强制劳动,假装病人由劳改农场转入一家疯人院。事实上,这座疯人院中的病患者“只有几个人是被判入院的”,很多出于“自愿”而来。令人意外的是,这里规章制度森严,护士长拉契特一手遮天,远非麦克·墨菲这位“不是一般的入院者”想象之中的自由圣殿,所以才有了后者对权力机构及个人权威不断发起的挑战:任性地调高音乐,带领病患者打牌、运动甚至外出钓鱼,鼓动他们投票决定观看电视转播的球赛等。结果,麦克·墨菲在病人中间的威信越来越高,被拉契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可调和的矛盾在一位病友自杀之际爆发了。护士长对麦克·墨菲痛下毒手,命人切除了他的脑白质,令其变为真正的白痴。麦克·墨菲“从未让外表来限制自己只能这样或那样地生活,也没有任凭整个社会体制进行碾压,以适应他们想要的生活方式”,所以“酋长”最终不忍心看到自由代言人和拯救者如此悲惨的结局,亲手将其捂死之后破窗而出,逃离了疯人院。
凯西在小说中通过叙述者之口,将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称为“慢性病人”,说他们不过是某些“内部具有无法修复的缺陷”、“具有天生缺陷”或者“多年来一直碰撞坚不可摧的东西而落下缺陷”的“机器”。人体被视作机器,这种认识也为疯人院的护理人员对病人肆意进行机械化手术埋下了伏笔。院中有一个被病友戏称为“大脑谋杀间”的地方,“酋长”早已认识到病人经“过度的处理”就会“彻底毁了”。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在病人大脑中“安装个东西”,效果会非常明显:“有时候去安装的某个病人离开病房前很可恶很疯狂,对着整个世界狂吼不已,几个星期以后就像跟人打过架似的眼睛青紫地回来了,立马变成你见过的最讨人喜欢、最好、最守规矩的东西。”这段话出现于小说的开头,叙述者对病人施行手术前后对比鲜明的讲述令人毛骨悚然,这种由“疯狂”到“最守规矩”的转变俨然是假借管理者视角对惨无人道的管理模式的反讽,为主人公麦克·墨菲的机智反叛与悲惨结局做了铺垫。“酋长”所述“过度的处理”便是20世纪风靡一时的精神外科手术——前脑叶白质切除术。
开颅治疗患者精神异常的做法古来有之。古埃及人面对精神异常者手足无措,只能十分迷信地归因于鬼怪的袭扰,利用环钻术(trepanation)释放人类大脑中影响思维的鬼怪,而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外科手术一般认为起始于瑞士医生布克哈特(Gottlieb Burkhardt,1836—1907)。他认为,通過切除病患的部分大脑皮质,可以治疗幻听和精神分裂等疾病,当时并不谋求病人们回归精神正常,而是能让他们保持镇静与克制即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布克哈特于1888年对六名患者实施了外科手术,结果一人术后数天便宣告去世,另有一人自杀而亡。尽管如此,布克哈特对精神疾病生理基础的探索仍具有开创性意义,不过他也可能受到德国实验生理学先驱高尔茨(Friedrich Goltz,1834—1902)的影响,后者曾将狗的部分大脑组织切除,观察行为变化。精神外科手术真正取得突破,要等到近半个世纪之后。
现代精神外科学的创始人、葡萄牙精神病学家莫尼兹(António Egas Moniz,1874—1955)首创了前额脑叶切除术。他受木乃伊头盖骨上小洞的启发,推论古人以此用来治疗癫痫,随即在猩猩身上开展实验,以期探索治疗人类精神疾病的方法。1935年在伦敦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神经科学大会上,来自耶鲁大学的两位神经学家雅各布森和富尔顿展示了被切除前脑叶白质的黑猩猩变得安静异常的例子,这大大鼓舞了莫尼兹。同年11月12日,莫尼兹在位于里斯本的圣玛塔医院,经由助手操刀,在一位精神病女患者的脑颅两侧各打了一个小孔,然后向额叶皮质附近注射乙醇,杀死那一带的神经细胞。病人术后安静了下来,这样的结果令莫尼兹快慰不已。后来的病例治疗中,莫尼兹索性使用一个可伸缩的空心针将病人的前额叶破坏,甚至还发明了一种专用的手术刀。自此开始,这一疗法风靡世界各地,有的医生还用来治疗厌食症和儿童多动症等其他疾病。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前额脑叶切除术已经为业内所公认,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也将其视作精神医学的巨大进步,于1949年将医学奖颁授给了莫尼兹。
不过,这一手术的真正推广则要归功于莫尼兹的狂热追随者弗里曼(Walter Jackson Freeman II,1895—1972)。这位美国医生曾在著名的《美国精神病学刊》(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开辟专栏长达十五年,正是他将这一疗法正式定名为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并一度被尊称为“前脑叶白质切除术的美方院长”(America’s Dean of Lobotomy)。弗里曼对莫尼兹疗法非常痴迷,一度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在不到六年时间之内,他与另一位精神外科医生瓦茨合作在华盛顿大学的私人诊所中亲自操刀完成二百多例手术,声称术后接近三分之二病患的精神状况取得明显改善。1945年之后,弗里曼逐渐对莫尼兹的典型做法失去了信心,转向尝试修正的冰锥疗法,即经眼眶额叶切除术,他的操作手法十分简单粗暴:医生直接用一根冰锥式的钢针经病人眼球上方凿进颅脑,徒手搅动钢针以达到摧毁前脑叶的目的。这一做法据说费用更低,手术时间更短,效果也更好,后来成为这一手术的标准程序。在《飞越疯人院》中,无论是开篇“酋长”看到病人“像跟人打过架似的眼睛青紫地回来”,还是麦克·墨菲术后“眼睛周围青紫肿胀”,“脸上空洞无物,就好像店里的人体模型一样”,小说家凯西所抨击的正是这种经眼眶而实施的前脑叶切除术。
终其一生,弗里曼共计完成此类手术3500余例,大约490例死亡。据有关统计,1939至1951年间,仅美国就有18000余人接受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其中不乏各界名流,如第35任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妹妹罗斯玛丽·肯尼迪(Rosemary Kennedy,1918—2005)、好莱坞著名影星巴克斯特(Warner Leroy Baxter,1889—1951)、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Tennessee Williams,1911—1983)的妹妹以及著名诗人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1926—1997)的母亲。当时由于条件限制,很多病人术后的不良反应期持续时间长,整个20世纪40年代期间这一手术的副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宣传报道。实际情况却是,不少患者术后根本无法自理,几乎失去生存能力,变成《飞越疯人院》中麦克·墨菲那样真正的“白痴”。其实,莫尼兹获奖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内,世界各地便陆续出现了各种质疑,苏联政府在不少精神病理学家的强烈反对声中,1950年率先全面禁止了这一手术。后来随着抗精神病、抗抑郁药物的陆续问世,这种残忍的精神外科手术渐遭冷落,不过真正广泛叫停则需要等到70年代。1970年出版的《精神病学辞典》曾对这一手术作了如下描述:“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可以用来缓解以下症状:焦虑情感和内省活动;感情寡淡和自我意识减弱。它能够降低人的紧张情绪与幻觉,摒弃紧张性精神分裂的情形。因为几乎所有精神外科手术均有不良副作用,通常只有在全部方法失败之后才会采用。患者个性越是狂乱无序,术后副作用愈加明显。”由此看来,凯西笔下的麦克·默菲经历手术之后肯定会遭受更为剧烈的创痛,这才有了“酋长”的极端行为。
让我们再次回到《飞越疯人院》出版之前的50年代末。作家凯西当时志愿参与了一个医疗实验项目,每周二早八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门罗公园老兵医院,遵照命令服用各种致幻剂,然后汇报个体的反应。六个月后,他正式成为这家医院的一员。这段人生经历为凯西创作《飞越疯人院》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作家冷眼观察世界,针对当时医养机构泯灭人性的管理方式进行深入的揭批,尽管他声称只是“胡乱画下了那些面孔”,拿着笔“等待着魔力的出现”。凯西在这部小说中将拉契特描述为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独裁者,靠着现代精神外科手术将异见者由常人整治为白痴,构成对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倡导者的辛辣讽刺。当然,这种精神外科手术的初衷无非是降低患者强烈情感的突发概率,帮助他们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由这一点来看,该手术与疯人院和劳改农场的功能存在一定重合之处,因而能够成为科学外表掩盖之下的意识形态道具。麦克·墨菲针对拉契特的抗争,客观上反映了此种手术对人性的压制与摧残,令这项头戴诺奖桂冠的精神外科手术沦为伪科学的代名词。
《飞跃疯人院》中的麦克·墨菲参加过朝鲜战争,在战场上曾因领导战俘越狱而获勋章,但后来拒不服从命令被军方开除,回国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甚至强奸,被迫接受劳改。由此可见,凯西在小说中以黑色幽默的笔触,着力再现了“二战”之后“垮掉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年轻人的生活境遇: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和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他们惶惑不已、手足无措,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然而,无论是劳改农场还是精神病院,均对社会个体的人身自由与前途命运置之不理,单纯谋求社会力量的平衡与局势稳定,理所当然地成为小说家凯西反讽和鞭笞的对象。
在小说中的一位人物看来,前脑白质切除术行将过时,只是用来处理“无法解决的极端案例”,最终水到渠成地用在了麦克·墨菲身上。麦克·墨菲带领众人出海垂钓之后,以护士长为首的一班人已经忍无可忍,利用手中权力实施了数次电击,而这时的麦克·墨菲还在打趣地说:“在我的脑袋上涂导电体,我会戴上一个满是荆棘的王冠吗?”显然,作家致力于将其塑造为耶稣的形象,这位头戴“满是荆棘的王冠”的救世主背负着拯救“疯人”的历史使命,而此时的掌权者已经做好了准备——通过手术彻底消除他的“攻击性倾向”,术后麦克·墨菲也真的变成了白痴。叙述者确信,麦克·墨菲绝不允许“这样一具标着自己名字的躯壳留在休息室里二三十年,以便于护士长用来杀鸡骇猴”,被院方用作“反抗这个制度”的反面教材,所以才有了最后决绝地亲手将其扼杀至死。
除了《飞越疯人院》,美国诗人兼小说家沃伦(Robert Penn Warren,1905—1989)的 《国王的人马》(All the King’s Men,1946)、金斯伯格的名诗《嚎叫》(Howl,1955)、沙夫纳导演的电影《人猿星球》(Planet of the Apes,1968)等文艺作品均涉及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可以说,这一精神外科手术已经深入到美国当代文化的肌理,甚至成为一种反文化的代言者,正如《美国的前脑叶白质切除术》(American Lobotomy,2014)一书的作者所称,该手术早已幻化为“美国文化地理学的国家性地标”。手术为精神病人带来的恐怖病程和个体感受,后来经很多恐怖电影演绎,例如2008年上映的《精神病院》(Asylum)。可见,前脑叶白质切除术从最初的精神外科医生应对疯癫等症状的手术疗法,中经《飞越疯人院》等文学作品中主要人物对权威的抗争,直至幻化成为通俗文化领域中恐怖的代名词,这一历程凝聚着科学探索与人文关怀的冲突与平衡,聚焦了人类医学的历史探索与发展历程。
英美文学历史上的疯癫形象并不稀见,《哈姆雷特》在假装疯癫之中运筹帷幄着替父报仇的大计,《简·爱》中被禁闭于阁楼的疯女人数次挑战了罗切斯特与家庭女教师的良缘,而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1930)中有貌似癫狂、实则清醒的达尔,他对社会转型时期人心人性有着清晰的认识。疯癫者看似与理性对立,实则是在用一种间接的方式观察、唤醒周遭的世界,以常理判断中的极端方法反抗着秩序对道德和肉体的极端压制。法国理论家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疯癫与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1961)中指出,疯癫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正常交流方式,我们不能将精神错乱简单归结为病理性的症候,而要重点分析背后的深层次文化机制——疯癫本身遭遇的是制度化和道德化的双重压制。
或许,疯癫是科学理性无序发展到极致的必然后果。英国女小说家玛丽·雪莱(Mary Shelley,1797—1851)的《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1818)一般被视作科幻小说的鼻祖,她笔下的生物学家弗兰肯斯坦热衷于研究生命的起源,完全凭借着一腔热情,利用停尸间得来的人体器官拼凑而成一个巨型怪物之后,形势已然不再受他掌控。随着悲剧接踵而至,科学家陷入一种两难的境遇:是继续追求科学上的进步,还是听命于人类伦理的召唤,果断放弃?这样的悖论实际上构成了科学探索道路上始终存在的矛盾,理性与伦理进行着无可分解的角力。当科学发展到无法顾及人类的福祉,甚至要以部分人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时,科学研究的社会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前脑叶白质切除术曾经在一段历史时期之内,成为人类精神外科取得的所谓的“进步”的代表,但付出的代价也已经十分沉重,“科学”的谎言最终得以戳穿,《飞越疯人院》的主人公正是扮演了这样的角色。麦克·墨菲以一己之力,成功地警醒了疯人院中的多数病患,为“酋长”最终摆脱体制化权力的束缚铺平了道路,小说以其出逃结尾,暗示了人类为自由而斗争的精神长存,而斗争的过程也将持续下去。最后,凯西使用美洲原住民的后裔作为抵抗主流白人社会暴力威权的人物形象,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作家同情弱者、反思主流文化的思想。代表白人形象的麦克·墨菲已经被扼杀,而不同文化之间的战争还将继续下去。
凯西在小说中通过叙述者之口,将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称为“慢性病人”,说他们不过是某些“内部具有无法修复的缺陷”、“具有天生缺陷”或者“多年来一直碰撞坚不可摧的东西而落下缺陷”的“机器”。人体被视作机器,这种认识也为疯人院的护理人员对病人肆意进行机械化手术埋下了伏笔。院中有一个被病友戏称为“大脑谋杀间”的地方,“酋长”早已认识到病人经“过度的处理”就会“彻底毁了”。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在病人大脑中“安装个东西”,效果会非常明显:“有时候去安装的某个病人离开病房前很可恶很疯狂,对着整个世界狂吼不已,几个星期以后就像跟人打过架似的眼睛青紫地回来了,立马变成你见过的最讨人喜欢、最好、最守规矩的东西。”这段话出现于小说的开头,叙述者对病人施行手术前后对比鲜明的讲述令人毛骨悚然,这种由“疯狂”到“最守规矩”的转变俨然是假借管理者视角对惨无人道的管理模式的反讽,为主人公麦克·墨菲的机智反叛与悲惨结局做了铺垫。“酋长”所述“过度的处理”便是20世纪风靡一时的精神外科手术——前脑叶白质切除术。
开颅治疗患者精神异常的做法古来有之。古埃及人面对精神异常者手足无措,只能十分迷信地归因于鬼怪的袭扰,利用环钻术(trepanation)释放人类大脑中影响思维的鬼怪,而现代意义上的精神外科手术一般认为起始于瑞士医生布克哈特(Gottlieb Burkhardt,1836—1907)。他认为,通過切除病患的部分大脑皮质,可以治疗幻听和精神分裂等疾病,当时并不谋求病人们回归精神正常,而是能让他们保持镇静与克制即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布克哈特于1888年对六名患者实施了外科手术,结果一人术后数天便宣告去世,另有一人自杀而亡。尽管如此,布克哈特对精神疾病生理基础的探索仍具有开创性意义,不过他也可能受到德国实验生理学先驱高尔茨(Friedrich Goltz,1834—1902)的影响,后者曾将狗的部分大脑组织切除,观察行为变化。精神外科手术真正取得突破,要等到近半个世纪之后。
现代精神外科学的创始人、葡萄牙精神病学家莫尼兹(António Egas Moniz,1874—1955)首创了前额脑叶切除术。他受木乃伊头盖骨上小洞的启发,推论古人以此用来治疗癫痫,随即在猩猩身上开展实验,以期探索治疗人类精神疾病的方法。1935年在伦敦召开的第二届国际神经科学大会上,来自耶鲁大学的两位神经学家雅各布森和富尔顿展示了被切除前脑叶白质的黑猩猩变得安静异常的例子,这大大鼓舞了莫尼兹。同年11月12日,莫尼兹在位于里斯本的圣玛塔医院,经由助手操刀,在一位精神病女患者的脑颅两侧各打了一个小孔,然后向额叶皮质附近注射乙醇,杀死那一带的神经细胞。病人术后安静了下来,这样的结果令莫尼兹快慰不已。后来的病例治疗中,莫尼兹索性使用一个可伸缩的空心针将病人的前额叶破坏,甚至还发明了一种专用的手术刀。自此开始,这一疗法风靡世界各地,有的医生还用来治疗厌食症和儿童多动症等其他疾病。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前额脑叶切除术已经为业内所公认,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也将其视作精神医学的巨大进步,于1949年将医学奖颁授给了莫尼兹。
不过,这一手术的真正推广则要归功于莫尼兹的狂热追随者弗里曼(Walter Jackson Freeman II,1895—1972)。这位美国医生曾在著名的《美国精神病学刊》(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开辟专栏长达十五年,正是他将这一疗法正式定名为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并一度被尊称为“前脑叶白质切除术的美方院长”(America’s Dean of Lobotomy)。弗里曼对莫尼兹疗法非常痴迷,一度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在不到六年时间之内,他与另一位精神外科医生瓦茨合作在华盛顿大学的私人诊所中亲自操刀完成二百多例手术,声称术后接近三分之二病患的精神状况取得明显改善。1945年之后,弗里曼逐渐对莫尼兹的典型做法失去了信心,转向尝试修正的冰锥疗法,即经眼眶额叶切除术,他的操作手法十分简单粗暴:医生直接用一根冰锥式的钢针经病人眼球上方凿进颅脑,徒手搅动钢针以达到摧毁前脑叶的目的。这一做法据说费用更低,手术时间更短,效果也更好,后来成为这一手术的标准程序。在《飞越疯人院》中,无论是开篇“酋长”看到病人“像跟人打过架似的眼睛青紫地回来”,还是麦克·墨菲术后“眼睛周围青紫肿胀”,“脸上空洞无物,就好像店里的人体模型一样”,小说家凯西所抨击的正是这种经眼眶而实施的前脑叶切除术。
终其一生,弗里曼共计完成此类手术3500余例,大约490例死亡。据有关统计,1939至1951年间,仅美国就有18000余人接受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其中不乏各界名流,如第35任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妹妹罗斯玛丽·肯尼迪(Rosemary Kennedy,1918—2005)、好莱坞著名影星巴克斯特(Warner Leroy Baxter,1889—1951)、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Tennessee Williams,1911—1983)的妹妹以及著名诗人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1926—1997)的母亲。当时由于条件限制,很多病人术后的不良反应期持续时间长,整个20世纪40年代期间这一手术的副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宣传报道。实际情况却是,不少患者术后根本无法自理,几乎失去生存能力,变成《飞越疯人院》中麦克·墨菲那样真正的“白痴”。其实,莫尼兹获奖不到一年的时间之内,世界各地便陆续出现了各种质疑,苏联政府在不少精神病理学家的强烈反对声中,1950年率先全面禁止了这一手术。后来随着抗精神病、抗抑郁药物的陆续问世,这种残忍的精神外科手术渐遭冷落,不过真正广泛叫停则需要等到70年代。1970年出版的《精神病学辞典》曾对这一手术作了如下描述:“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可以用来缓解以下症状:焦虑情感和内省活动;感情寡淡和自我意识减弱。它能够降低人的紧张情绪与幻觉,摒弃紧张性精神分裂的情形。因为几乎所有精神外科手术均有不良副作用,通常只有在全部方法失败之后才会采用。患者个性越是狂乱无序,术后副作用愈加明显。”由此看来,凯西笔下的麦克·默菲经历手术之后肯定会遭受更为剧烈的创痛,这才有了“酋长”的极端行为。
让我们再次回到《飞越疯人院》出版之前的50年代末。作家凯西当时志愿参与了一个医疗实验项目,每周二早八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门罗公园老兵医院,遵照命令服用各种致幻剂,然后汇报个体的反应。六个月后,他正式成为这家医院的一员。这段人生经历为凯西创作《飞越疯人院》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作家冷眼观察世界,针对当时医养机构泯灭人性的管理方式进行深入的揭批,尽管他声称只是“胡乱画下了那些面孔”,拿着笔“等待着魔力的出现”。凯西在这部小说中将拉契特描述为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独裁者,靠着现代精神外科手术将异见者由常人整治为白痴,构成对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倡导者的辛辣讽刺。当然,这种精神外科手术的初衷无非是降低患者强烈情感的突发概率,帮助他们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由这一点来看,该手术与疯人院和劳改农场的功能存在一定重合之处,因而能够成为科学外表掩盖之下的意识形态道具。麦克·墨菲针对拉契特的抗争,客观上反映了此种手术对人性的压制与摧残,令这项头戴诺奖桂冠的精神外科手术沦为伪科学的代名词。
《飞跃疯人院》中的麦克·墨菲参加过朝鲜战争,在战场上曾因领导战俘越狱而获勋章,但后来拒不服从命令被军方开除,回国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甚至强奸,被迫接受劳改。由此可见,凯西在小说中以黑色幽默的笔触,着力再现了“二战”之后“垮掉一代”(the Beat Generation)年轻人的生活境遇: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迁和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他们惶惑不已、手足无措,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然而,无论是劳改农场还是精神病院,均对社会个体的人身自由与前途命运置之不理,单纯谋求社会力量的平衡与局势稳定,理所当然地成为小说家凯西反讽和鞭笞的对象。
在小说中的一位人物看来,前脑白质切除术行将过时,只是用来处理“无法解决的极端案例”,最终水到渠成地用在了麦克·墨菲身上。麦克·墨菲带领众人出海垂钓之后,以护士长为首的一班人已经忍无可忍,利用手中权力实施了数次电击,而这时的麦克·墨菲还在打趣地说:“在我的脑袋上涂导电体,我会戴上一个满是荆棘的王冠吗?”显然,作家致力于将其塑造为耶稣的形象,这位头戴“满是荆棘的王冠”的救世主背负着拯救“疯人”的历史使命,而此时的掌权者已经做好了准备——通过手术彻底消除他的“攻击性倾向”,术后麦克·墨菲也真的变成了白痴。叙述者确信,麦克·墨菲绝不允许“这样一具标着自己名字的躯壳留在休息室里二三十年,以便于护士长用来杀鸡骇猴”,被院方用作“反抗这个制度”的反面教材,所以才有了最后决绝地亲手将其扼杀至死。
除了《飞越疯人院》,美国诗人兼小说家沃伦(Robert Penn Warren,1905—1989)的 《国王的人马》(All the King’s Men,1946)、金斯伯格的名诗《嚎叫》(Howl,1955)、沙夫纳导演的电影《人猿星球》(Planet of the Apes,1968)等文艺作品均涉及了前脑叶白质切除术。可以说,这一精神外科手术已经深入到美国当代文化的肌理,甚至成为一种反文化的代言者,正如《美国的前脑叶白质切除术》(American Lobotomy,2014)一书的作者所称,该手术早已幻化为“美国文化地理学的国家性地标”。手术为精神病人带来的恐怖病程和个体感受,后来经很多恐怖电影演绎,例如2008年上映的《精神病院》(Asylum)。可见,前脑叶白质切除术从最初的精神外科医生应对疯癫等症状的手术疗法,中经《飞越疯人院》等文学作品中主要人物对权威的抗争,直至幻化成为通俗文化领域中恐怖的代名词,这一历程凝聚着科学探索与人文关怀的冲突与平衡,聚焦了人类医学的历史探索与发展历程。
英美文学历史上的疯癫形象并不稀见,《哈姆雷特》在假装疯癫之中运筹帷幄着替父报仇的大计,《简·爱》中被禁闭于阁楼的疯女人数次挑战了罗切斯特与家庭女教师的良缘,而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1930)中有貌似癫狂、实则清醒的达尔,他对社会转型时期人心人性有着清晰的认识。疯癫者看似与理性对立,实则是在用一种间接的方式观察、唤醒周遭的世界,以常理判断中的极端方法反抗着秩序对道德和肉体的极端压制。法国理论家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在《疯癫与文明》(Madness and Civilization,1961)中指出,疯癫是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正常交流方式,我们不能将精神错乱简单归结为病理性的症候,而要重点分析背后的深层次文化机制——疯癫本身遭遇的是制度化和道德化的双重压制。
或许,疯癫是科学理性无序发展到极致的必然后果。英国女小说家玛丽·雪莱(Mary Shelley,1797—1851)的《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1818)一般被视作科幻小说的鼻祖,她笔下的生物学家弗兰肯斯坦热衷于研究生命的起源,完全凭借着一腔热情,利用停尸间得来的人体器官拼凑而成一个巨型怪物之后,形势已然不再受他掌控。随着悲剧接踵而至,科学家陷入一种两难的境遇:是继续追求科学上的进步,还是听命于人类伦理的召唤,果断放弃?这样的悖论实际上构成了科学探索道路上始终存在的矛盾,理性与伦理进行着无可分解的角力。当科学发展到无法顾及人类的福祉,甚至要以部分人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时,科学研究的社会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前脑叶白质切除术曾经在一段历史时期之内,成为人类精神外科取得的所谓的“进步”的代表,但付出的代价也已经十分沉重,“科学”的谎言最终得以戳穿,《飞越疯人院》的主人公正是扮演了这样的角色。麦克·墨菲以一己之力,成功地警醒了疯人院中的多数病患,为“酋长”最终摆脱体制化权力的束缚铺平了道路,小说以其出逃结尾,暗示了人类为自由而斗争的精神长存,而斗争的过程也将持续下去。最后,凯西使用美洲原住民的后裔作为抵抗主流白人社会暴力威权的人物形象,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作家同情弱者、反思主流文化的思想。代表白人形象的麦克·墨菲已经被扼杀,而不同文化之间的战争还将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