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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与国际统计研究中心合作,于1985年4月在陕西省10个地市、28个市、县(区)、116个乡镇、464个村(居)民小组,进行了深入的生育力抽样调查。同年7月在北京汇总结束,9月写出了《陕西生育力调查初步报告》。这次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由陕西省统计局组织进行的。根据项目协议,国家统计局经过充分准备,制定了详细的生育力调查表。调查对象为50周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同时选拔了调查、指导员。利用农闲时间组织了培训,进行了调查登记。经过一个月的调查、登记及复核,又经过会审与验收,使差错率控制在最小范围。然后在北京汇总结束,并根据初步汇总结果,写出了陕西省《生育力调查初步报告》,调查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