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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竞技体育过失犯罪的研究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未对竞技体育中的过失行为作出类型化的分析。第二,未在类型分析的基础上对罪亦或非罪作出详细的论证考察。竞技体育过失行为的类型分为:竞技比赛过失行为、竞训监管过失行为。竞技比赛过失行为中纯粹的竞赛过失伤害行为非罪,其符合刑法谦抑性的原理,满足责任能力减弱的条件,基于竞技体育本体的要求;而故意违反竞技规则的过失伤害行为因违反注意义务,不存在责任能力减弱情形,违反竞技体育精神,应当定罪处罚。竞训监管过失行为应当定罪处罚,因其具有现实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