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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是我国房屋鉴定领域的第一部技术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以下简称《危标》)是在前者颁布实施十多年后所作的一次较为全面的修订,从评判等级和层次的划分到评判方法的应用都有了较大改善。与同时尚在使用的《工标》与《民标》相比,虽颁布实施的时间要稍后一些,但却并未兼顾前两者的优点,自身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级划分的准确和合理性值得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