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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将从2006年5月1日起对各类企业和法人的用电实行统一的电价——0.62索姆/(kw·h)。目前,吉尔吉斯斯坦对各类企业和法人的用电实行的是两种电价:月用电量在150kW·h以下的,每用1kW·h电收费0.43索姆,月用电量超过150kW·h的,每用1kW·h电收费0.8索姆,平均电价是0.62索姆/(kW·h)。从这个角度说,电价并没有上涨。按照2006年4月24日的官方汇率,1美元可兑换40.9126索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