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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省人大常委会茅临生副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程渭山、袁荣祥、冯明、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毛光烈副省长、王建满顾问,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一、刘合华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庄建南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和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八件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省地震局苏晓梅局长分别就关于《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所作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及时制定《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所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对上述议案、人事任免报告以及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蔡奇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主任会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省人大常委会茅临生副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程渭山、袁荣祥、冯明、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毛光烈副省长、王建满顾问,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一、刘合华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庄建南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10位省人大代表。此外,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陈荣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和杭州宁波两市报批的八件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决定》。
二、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省地震局苏晓梅局长分别就关于《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所作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及时制定《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所作的关于省长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对上述议案、人事任免报告以及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蔡奇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主任会议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