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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人开始经商的资本,多为自己劳动所得的积累和借贷,也有的是佃仆提供的田租和山租。或依靠共同出资、委托出资、宗族资助或妻家提供资金(嫁妆),或由上辈遗产转化为资本。依靠劳动收入、佃仆租金、借贷作资本经商者,一般是独立的小本经营,逐渐致富。如歙人汪玄仪世代为农,开始从商时,仅聚3个月的粮食作为资本,去河北等地经营盐业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