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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78岁,与老伴共生育4个子女,老伴于3年前去世,我的身体也随着年龄增长每况愈下,一年前因患脑血栓,便与小女儿一家一起生活。我生活自理能力差,日常生活大部分靠小女儿照顾,因此我要求其他3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500元赡养费。可他们却以自己是工薪族,生活并不富裕,且我每月有近1900 元的退休金为由拒绝给付。请问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