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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微型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融资难却成为制约微型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由于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贷款仍旧是目前最重要的融资来源,然而微型企业融资难症结究竟在哪里?近日,笔者通过对部分微型企业融资难表现形式、形成原因进行了调查,着重分析当前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障碍,在此基础上从农村商业银行角度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微型企业 社会责任
一、“五个瓶颈”,微型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一)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当前微型企业资金需求虽然呈现贷款需求总量增多、贷款单户需求量增多、微型企业生产资金投入增多等“三多”特点,但金融机构贷款供应与微型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匹配。根据调查统计,截止2009年末,某县由人民银行颁发贷款卡的微型企业有226家,向各金融机构贷款且经营正常的企业只有116家,仅占全县有贷款卡微型企业户数的51.33%。
(二)贷款期限难以合理。主要表现在有的金融机构为严格控制信贷风险,贷款周期基本都控制在1年以内,而没有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进行及时创新。
(三)贷款品種难以齐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大部份企业在产品销售上存在跨地区、跨省、乃至走向国际,需求金融服务科技化。面对越来越强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因历史包袱原因金融部门在科技含量较高的信贷产品开发使用上受到较大限制,单一的金融产品不仅无法满足企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而且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行业的竞争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
(四)微型企业自身条件制约。
1.微型企业信用较低,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大多数微型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少,其自身薄弱的积累不能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在面临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时,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加之经营的不确定性,使得微型企业的经营风险很大,进而偿贷能力容易受到削弱。
2.微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大部分微型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帐目透明度低,财务数据失真,导致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此外,不少微型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决策上存在随意性,企业发展定位不明,市场营销思路不清,主导产品趋于同化严重,以致企业发展前途难测,故不敢轻易提供信贷支持。
3.微型企业抵押物缺失。银行在商业化经营和资产负债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一般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连带担保或财产抵押,而微型企业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更为困难,大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降低了银行贷款的动力。
4.发展能力受到限制。调查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同时多数企业投资规模小,出口或销售市场占有份额较小,企业发展能力受到制约。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制约了金融信贷的投入。
(五)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制约
商业银行为最大限度地追求规模效益抓大放小,规避信贷风险,信贷投放更加趋向支持大企业。因为微型企业要求的配比贷款数额不大,但配比贷款发放程序、经办环节,与大企业大致相同,金融机构从贷款的经营成本出发,倾向“批发”大企业贷款,而不愿“零售”微型企业贷款。截止2010年3月,某商业银行合计贷款余额9.72亿元,其中投放给某集团贷款就达3.26亿元,占贷款总量33.54%。
二、“四管齐下”,重庆市微型企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日,重庆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重庆市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的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0%-50%。另外这些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微型企业注册资金不超10万。雇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创业者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微型企业被扶持对象,被确定为“九类人群”,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采取“1+3”扶持模式。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采用“1+3”模式,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
首先是财政补助政策。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投入配套资金,用于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的30%-50%以内。其发放和管理要遵循同步配套、定向支用、全程监管的原则,以保障资金安全,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
其次是税收返还政策。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返,以获得的资本金补助金额等额为限。
第三是融资担保政策。微型企业以投资人自有财产、亲友财产或通过社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的,按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市政府指定专门的担保机构为微型企业提供免费担保,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与贷款余额1∶3至1∶5的比例向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是规费减免政策。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为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庆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微型企业扶持工作制度,协调微型企业发展问题,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工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微型企业相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三、“七项举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中显身手
笔者认为,针对县(区)域微型企业“贷款难”问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区域经济中服务网点最多、服务面最广的地方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微型企业和县(区)域经济为己任,积极支持县(区)域经济和微型企业的发展。面对当前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全力支持和帮助微型企业走出困境。
(一)加大有效信贷投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进服务微型企业的“六项机制”建设,按照“领导要重视、机构要明确、人员要到位、机制要建立、合作要加强、产品要创新、操作要规范”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微型企业贷款工作,确保支持微型企业信贷资金在贷款总量、增量、比例逐年增加。对微型企业的支持将不分经济性质、规模大小、行业类别,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用社贷款政策,主要负责人诚实守信,贷款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符合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经营原则既可提供信贷扶持。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微型企业也可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尽可能力争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现代业务。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结合微型企业“短、频、小”的贷款需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微型企业的效率。一是开展“金融知识进企业”活动。信贷人员通过深入企业宣传信用社的信贷产品、贷款流程、办贷条件、结算渠道、利率定价和服务承诺,帮助微型企业了解、掌握金融业务知识,为微型企业提供必要市场参考意见,为社企合作构建平台;二是提高服务效率。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制定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承诺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并逐步延伸服务内涵,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开发配套适用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结算、财务管理、经济金融信息、投资咨询和公司理财等综合性服务。三是落实信贷优惠政策。在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前提下,从贷款利率、期限和贷款额度等方面实行优惠。
(三)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根据微型企业分布于城镇乡村,机制呈现“小、活、快、频”的特点和需求,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微型企业的需求。在现有林权抵押贷款、“便捷贷”——企业自助循环贷款、保证贷款、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抵押贷款、企业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对有市场、有效益的微型企业,积极提供“贷款+贴现+票据承兑”服务,主动创新融资品种,比如对一些动产的抵押、对集体性质土地的抵押、对沙石开采权质押等进行一些尝试性探索。针对微型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进一步整合信贷要素,积极为微型企业量身定做系列金融产品,不断满足各类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设定贷款期限,以发挥贷款的最大功效。
(四)拓宽贷款担保渠道。抵押物缺失或不足一直是微型企业融资的“软肋”,也是微型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针对微型企业担保难的情况,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以其可抵押资产和未来融资项下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进行抵、質押。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可采取差额部分由担保公司担保、仓储、应收账款、仓单或提单、收费权、采矿权、商标专用权、股权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和有效手段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补充,灵活办理抵质押担保,扩大有效担保范围,解决微型企业贷款抵押难题。积极探索对微型企业贷款之间,组成各种形式的联保体;与政府联动,建立微型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对规范建立的微型企业担保公司,农村商业银行可按超过担保基金的4倍进行贷款,以最大限度地解决微型企业贷款的抵押难题。同时,帮助同行业的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形成相互联保的信用共同体,解决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五)优化信用评级指标。农村商业银行要根据县域微型企业的特点和差异进行细分,制定出符合微型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采取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微型企业的纳税情况、销售收入归社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道德品质等来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核定微型企业的授信额度。通过微型企业等级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潜在市场、信用等级高且法人代表信誉好的微型企业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在规定期限及授信额度内允许其循环使用、随贷随还,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利率杠杆的作用,促进微型企业的稳定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契机,通过利率浮动满足更多的微型企业融资金要求,初步建立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微型企业的风险水平、信用等级、市场利率水平、贷款效益目标以及与信用社合作因素,确定和调整微型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科学测算出微型企业贷款的资金、风险、管理等各项成本,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优良客户实行利率优惠,确保利率定价既能覆盖风险,又能推进微型企业改善经营,巩固与农商行的合作忠诚度。
(七)助推企业诚信建设。近年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发展很快,要利用综合业务系统、农信银现代支付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提高为微型企业信贷服务的效率,并为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其健全财务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要指导微型企业加强“三个意识”建设,即:信用意识、管理意识、创新意识。使微型企业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定位由传统型向科技型、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转变,吸引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用创新的意识,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走科技兴企之路。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微型企业 社会责任
一、“五个瓶颈”,微型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一)贷款额度难以满足。当前微型企业资金需求虽然呈现贷款需求总量增多、贷款单户需求量增多、微型企业生产资金投入增多等“三多”特点,但金融机构贷款供应与微型企业资金需求难以匹配。根据调查统计,截止2009年末,某县由人民银行颁发贷款卡的微型企业有226家,向各金融机构贷款且经营正常的企业只有116家,仅占全县有贷款卡微型企业户数的51.33%。
(二)贷款期限难以合理。主要表现在有的金融机构为严格控制信贷风险,贷款周期基本都控制在1年以内,而没有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进行及时创新。
(三)贷款品種难以齐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大部份企业在产品销售上存在跨地区、跨省、乃至走向国际,需求金融服务科技化。面对越来越强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因历史包袱原因金融部门在科技含量较高的信贷产品开发使用上受到较大限制,单一的金融产品不仅无法满足企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而且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行业的竞争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
(四)微型企业自身条件制约。
1.微型企业信用较低,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大多数微型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少,其自身薄弱的积累不能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在面临市场变化和经济波动时,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加之经营的不确定性,使得微型企业的经营风险很大,进而偿贷能力容易受到削弱。
2.微型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大部分微型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较差,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帐目透明度低,财务数据失真,导致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此外,不少微型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决策上存在随意性,企业发展定位不明,市场营销思路不清,主导产品趋于同化严重,以致企业发展前途难测,故不敢轻易提供信贷支持。
3.微型企业抵押物缺失。银行在商业化经营和资产负债管理制度的约束下,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一般要求贷款企业提供连带担保或财产抵押,而微型企业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更为困难,大多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降低了银行贷款的动力。
4.发展能力受到限制。调查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同时多数企业投资规模小,出口或销售市场占有份额较小,企业发展能力受到制约。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制约了金融信贷的投入。
(五)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制约
商业银行为最大限度地追求规模效益抓大放小,规避信贷风险,信贷投放更加趋向支持大企业。因为微型企业要求的配比贷款数额不大,但配比贷款发放程序、经办环节,与大企业大致相同,金融机构从贷款的经营成本出发,倾向“批发”大企业贷款,而不愿“零售”微型企业贷款。截止2010年3月,某商业银行合计贷款余额9.72亿元,其中投放给某集团贷款就达3.26亿元,占贷款总量33.54%。
二、“四管齐下”,重庆市微型企业迎来发展的春天
近日,重庆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重庆市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等九类社会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的直接资金补助,补助额度为其企业注册资本的30%-50%。另外这些企业还将获得税费返还、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微型企业注册资金不超10万。雇员(含投资者)20人及以下,创业者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微型企业的组织形式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微型企业被扶持对象,被确定为“九类人群”,即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采取“1+3”扶持模式。借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采用“1+3”模式,即“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
首先是财政补助政策。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扶持资金,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投入配套资金,用于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的30%-50%以内。其发放和管理要遵循同步配套、定向支用、全程监管的原则,以保障资金安全,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
其次是税收返还政策。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我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企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返,以获得的资本金补助金额等额为限。
第三是融资担保政策。微型企业以投资人自有财产、亲友财产或通过社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取得小额担保贷款的,按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市政府指定专门的担保机构为微型企业提供免费担保,承贷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与贷款余额1∶3至1∶5的比例向微型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第四是规费减免政策。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为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庆市政府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微型企业扶持工作制度,协调微型企业发展问题,监督各地各部门落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工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微型企业相关事宜,指导和监督全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三、“七项举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中显身手
笔者认为,针对县(区)域微型企业“贷款难”问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区域经济中服务网点最多、服务面最广的地方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微型企业和县(区)域经济为己任,积极支持县(区)域经济和微型企业的发展。面对当前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全力支持和帮助微型企业走出困境。
(一)加大有效信贷投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支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进服务微型企业的“六项机制”建设,按照“领导要重视、机构要明确、人员要到位、机制要建立、合作要加强、产品要创新、操作要规范”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微型企业贷款工作,确保支持微型企业信贷资金在贷款总量、增量、比例逐年增加。对微型企业的支持将不分经济性质、规模大小、行业类别,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用社贷款政策,主要负责人诚实守信,贷款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符合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经营原则既可提供信贷扶持。对信用等级优良的微型企业也可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尽可能力争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现代业务。
(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结合微型企业“短、频、小”的贷款需求,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微型企业的效率。一是开展“金融知识进企业”活动。信贷人员通过深入企业宣传信用社的信贷产品、贷款流程、办贷条件、结算渠道、利率定价和服务承诺,帮助微型企业了解、掌握金融业务知识,为微型企业提供必要市场参考意见,为社企合作构建平台;二是提高服务效率。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制定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承诺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度,并逐步延伸服务内涵,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开发配套适用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结算、财务管理、经济金融信息、投资咨询和公司理财等综合性服务。三是落实信贷优惠政策。在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的前提下,从贷款利率、期限和贷款额度等方面实行优惠。
(三)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根据微型企业分布于城镇乡村,机制呈现“小、活、快、频”的特点和需求,农村商业银行通过灵活的服务品种的组合来满足不同微型企业的需求。在现有林权抵押贷款、“便捷贷”——企业自助循环贷款、保证贷款、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抵押贷款、企业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对有市场、有效益的微型企业,积极提供“贷款+贴现+票据承兑”服务,主动创新融资品种,比如对一些动产的抵押、对集体性质土地的抵押、对沙石开采权质押等进行一些尝试性探索。针对微型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性质,进一步整合信贷要素,积极为微型企业量身定做系列金融产品,不断满足各类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据企业生产周期合理设定贷款期限,以发挥贷款的最大功效。
(四)拓宽贷款担保渠道。抵押物缺失或不足一直是微型企业融资的“软肋”,也是微型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针对微型企业担保难的情况,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建立灵活的贷款用信机制。逐步实行以借款人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和个人信用为基础,以其可抵押资产和未来融资项下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进行抵、質押。在确认第一还款来源不足时,可采取差额部分由担保公司担保、仓储、应收账款、仓单或提单、收费权、采矿权、商标专用权、股权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和有效手段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补充,灵活办理抵质押担保,扩大有效担保范围,解决微型企业贷款抵押难题。积极探索对微型企业贷款之间,组成各种形式的联保体;与政府联动,建立微型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对规范建立的微型企业担保公司,农村商业银行可按超过担保基金的4倍进行贷款,以最大限度地解决微型企业贷款的抵押难题。同时,帮助同行业的企业建立行业协会,形成相互联保的信用共同体,解决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五)优化信用评级指标。农村商业银行要根据县域微型企业的特点和差异进行细分,制定出符合微型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采取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微型企业的纳税情况、销售收入归社情况、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的道德品质等来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核定微型企业的授信额度。通过微型企业等级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潜在市场、信用等级高且法人代表信誉好的微型企业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在规定期限及授信额度内允许其循环使用、随贷随还,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六)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利率杠杆的作用,促进微型企业的稳定发展。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契机,通过利率浮动满足更多的微型企业融资金要求,初步建立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微型企业的风险水平、信用等级、市场利率水平、贷款效益目标以及与信用社合作因素,确定和调整微型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优势,科学测算出微型企业贷款的资金、风险、管理等各项成本,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优良客户实行利率优惠,确保利率定价既能覆盖风险,又能推进微型企业改善经营,巩固与农商行的合作忠诚度。
(七)助推企业诚信建设。近年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发展很快,要利用综合业务系统、农信银现代支付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提高为微型企业信贷服务的效率,并为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其健全财务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要指导微型企业加强“三个意识”建设,即:信用意识、管理意识、创新意识。使微型企业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定位由传统型向科技型、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转变,吸引专业性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用创新的意识,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走科技兴企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