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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邓颖超当选为中纪委第二书记。她作为纪检工作的领导人之一,在任职的三年多时间里不遗余力地进行工作。
1988年7月的一天,已退休的邓颖超细阅了《人民日报》头版发表的有关保护检举人权利的报道后,心里久久难以平静。于是,她专门给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和人民日报社编辑部写去一封信:
今天我看了《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的评论员文章《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及《是事实,不是诬告》的报道,我要赞扬你们做了一件顶呱呱的好事,我很激动,也很感动。可惜,两件报道中都没提到对检举人是如何保护的,他的安全是否有保证,我对此也很关心。希望对检举人安危也给予关照。
邓大姐信中提及的,是一起轰动全国的因群众揭发信而遭追查“诬告”的事件。《人民日报》在1988年7月26日刊登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
198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收到一封来信,反映湖南省桑植县林业局局长挪用育林基金17万余元等问题。来信很快被摘登在中办国办信访局的《群众反映》上,而且为保护来信人只署名“桑植一干部”。此事一经刊出,立刻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并批示查办。
3月上旬,由湘西州林业局和桑植县负责人率领的7人调查组,来到桑植林业局进行调查。经过一周的调查,得出“来信反映的五大问题与事实不符,应予全部否定”的结论。调查组向县委汇报后,县委表示“调查实事求是,我们同意”。然而,群众对此纷纷表现出不满和担忧。果然,调查组还未撤走,一股追查“诬告”风就在县林业局内部刮起。
4月中旬,中办国办信访局和中纪委分别收到来自桑植县林业局及其纪检组的报告。两份报告均要求追查所谓陷害人的诬告罪并退回检举信。
中央并未轻信州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一个由湖南省审计局、林业厅,湘西自治州委组成的10人联合审计组来到桑植。经过23天的紧张工作,审计组终于弄清了真相:县林业局长等人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林业专项资金不止17万余元,而是30多万元。
不久,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出了通报,并责成湘西州委督促桑植县落实处理。然而,通报发出6个月后,桑植县林业局局长仍未受到任何处分。更有甚者,县政府一领导还多次在会上表扬该局长“是个好干部”,并说,“对待告状,我们的态度是:不听、不怕、不理”。
这种情况再次引起国务院和湖南省委领导人的注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和新华社记者专程深入桑植查访案情,之后发表了《是事实,不是诬告》的通讯,揭露了这起所谓的追查诬告案。《人民日报》在刊登时,还配发了题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的评论员文章。
接到邓颖超的信后,人民日报社领导特地登门拜访。邓大姐说,举报人挺身而出,勇敢揭露腐败现象,证明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但是,我们也看到,他们中的一些人却屡遭陷害打击,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举报人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某一部分人的形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邓大姐说,保护举报人,需要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
不久,《人民日报》将邓颖超来信全文刊出,同时又配发了第二篇评论员文章《两论保护人民检举揭发的权利》。在邓颖超的关心下,在中央领导人的关注下,湖南省委决定彻底查清桑植县林业局的问题,桑植县人大也着手就群众反映的有关林业局局长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之后不久,林业局长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湖南省委还专门做出了关于保护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权利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