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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以"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为依据而调整的反避税案件不时出现。本文试图对"合理商业目的"的缘起以及中国的实践进行粗浅的探讨,着重评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的相关规定并对此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