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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陪审制度最具特色、最发达的国家,当数美国,哈佛法学教授杰明·卡普兰曾这样指出陪审制度在美国司法中的意义:"这个制度不但作为美国法庭程序的一部分而有其本身的重要性,而且它也对法庭程序的其它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美国法律的许多特点都环绕在陪审制度的四周,就象铁砂环绕着磁石一样."[1]哈斯汀法学院院长、教授Mary Kay Kane则认为:"陪审团曾是美国自由或民众司法反抗国王司法的象征."[2](P174)由此可见陪审制在美国历史和现代司法中的地位以及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