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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已然是不争事实,封闭型、控制型的传统人事档案管理也应走向社会化,而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便是促进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改革的绝佳利器。笔者对于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名称确定、运作机制、领导机制及其建设可能性数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为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以及真正建构起社会化、开放化和服务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形式,从而更好地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人事档案中心;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员身份与单位关系较为固定,“人档一体”的“捆绑化”管理方式下的人事档案尚能为员工进行服务。但随着人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变化,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诸多问题慢慢浮出水面,势必需要一场变革去适应新的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已然是不争事实,封闭型、控制型的传统人事档案管理也应走向社会化,本文以介绍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基本概念为起点,落于其建设的可行性,力图通过其带动人事档案真正实现社会化、开放化和服务化,从而更好地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
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基本概念
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亦称国家人事文件中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基本,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专职于人事档案管理的“介于文件形成单位与国家档案馆之间的一种过渡性档案管理机构”。其是由政府出资“在一定区域(省或县)内设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集中管理该地区的人事档案”,从而为形成单位提供人事档案的各项服务。
1、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名称的确认。正如前文所言,我国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实则是一种专门性质的文件中心,其所保管开发之物除了人事档案之外,亦有人事文件。笔者参考纪红卫老师的观点,认为我们称之为人事档案中心而非人事文件中心,实际是由我国特殊的人文环境决定的。根据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共有现行、半现行和非现行三个阶段。我国一般习惯上从半现行阶段起就将文件看为档案,如果我们称之为人事文件,这样所带来便是与社会认知的相悖,从而影响人事档案中心各项职能的开展。因此,我们将其称之为人事档案中心。
2、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运作机制。首先,我国最高一级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应建立于国家档案馆处,方便接受业务指导以及咨询查阅,然后以行政区划为标准,有次序、分等级地建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其任务则是集中负责各级行政区域内各政府单位或是有需要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人事档案的保管、转递、提供利用服务等管理任务。同时,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亦要负责人事档案的数字化以及网络登记,再加上档案实体在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之间的流动,从而真正形成一个“双套制”下的人事档案信息网。
就我国当下情势而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可面向两个层面运作:一是面向政府体系;二是面向企业、组织或个人。就政府体系而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主要是收集、保管相应政府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并为之提供利用服务。它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人事档案室,这一区域内的所有人事档案都交由人事档案中心分部门或是分门类的集中管理。第二种运作则是偏于商业化的构想,国家人事档案中心面向有需要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有偿的人事档案保管与利用服务。这样,一来避免了面对人力资源广阔市场而导致的商业化人事档案中心的恶心竞争;二来也充分的将各类人事档案集中起来,通过集约化管理从而实现规模效应,并且也促进了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利用服务。
3、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领导体制。“人事文件中心的领导体制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二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就前者而言,各级国家档案中心应隶属于与其平级的政府人事部门,同时与其平级的档案行政部门也要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并且不同行政区划的人事档案中心之间也要有业务上的互通有无。政府人事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抽查落实其工作质量;档案行政部门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事档案中心的各方面工作。这样,其行政隶属关系确保其操作人事档案时的运作力度,业务指导确保其整理归档以及利用,其自身之间的互相交流则保证了人事档案网的建立,从而不断提升其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档案利用者服务。
二、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可行性
当下,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仍处于萌发状态,是为创新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从而适应新型的人事制度而做出的探索。现下我国的土壤正适合它的成长。
1、法理上的可行性
我国档案法明确提出,我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进行管理。国家人事档案中心正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运作,由国家领导,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各级人事档案中心,从而集约管理各方面的人事档案。这便在法理上确立了其建设的可能性。
2、社会环境的可行性
员工社会属性日益明显的环境下,人才流动加剧,由此带来的便是人事档案的社会属性增强。正如纪红卫老师所言,当下环境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要求有两点:“第一是人事档案管理目的的社会化”、“第二是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社会化。”而正是在这种社会化管理的大背景下,国家人事档案中心这种集约化、社会化以及开放性的机构才有了生存的土壤。
3、实践上的可行性
在政府系统中,随着人事档案室被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取代,原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经过选拔后便留于人事档案中心进行工作,从而将有限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集中起来利用,而且集聚效应也节省了各方面成本,并且人才之间方便的交流,也会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而对于企业、组织、团体以及个人而言,因其采取有偿性的服务方式,因此也不用担财力问题,而人才、设备等方面则是依附于政府系统,因此,这便有了实践上的可行性。经验上的可行性。
我国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实质上是由国家管理的专门化的文件中心,从其根源而言,是在人事文件形成单位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机构。现下我国各类人才交流中心便为其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例如,早在1997年,美国著名的3M公司在广州设有分公司,就将约有7000人的人事档案寄托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同时,国外类似的操作范例也为我国提供了实践经验。加拿大设立的全国性人事文件中心以及美国建立的全国军事人员文件中心和全国文职人员文件中心就是有着类似的集约式运行理念。
创新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已然是当下人事档案管理的首要任务,而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便是实现社会化、集约化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绝佳利器,也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力方式。本文就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名称确定、运作机制、领导机制及其建设可能性数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相信对于学者们继续探讨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建设思路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朱玉媛,周耀林.人事档案管理原理与方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397-446
作者简介
张帆(1994一),男,山西太原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3级本科生,档案学专业。
[关键词]人事档案中心;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员身份与单位关系较为固定,“人档一体”的“捆绑化”管理方式下的人事档案尚能为员工进行服务。但随着人事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变化,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诸多问题慢慢浮出水面,势必需要一场变革去适应新的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已然是不争事实,封闭型、控制型的传统人事档案管理也应走向社会化,本文以介绍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基本概念为起点,落于其建设的可行性,力图通过其带动人事档案真正实现社会化、开放化和服务化,从而更好地为人力资源配置服务。
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基本概念
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亦称国家人事文件中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基本,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专职于人事档案管理的“介于文件形成单位与国家档案馆之间的一种过渡性档案管理机构”。其是由政府出资“在一定区域(省或县)内设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集中管理该地区的人事档案”,从而为形成单位提供人事档案的各项服务。
1、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名称的确认。正如前文所言,我国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实则是一种专门性质的文件中心,其所保管开发之物除了人事档案之外,亦有人事文件。笔者参考纪红卫老师的观点,认为我们称之为人事档案中心而非人事文件中心,实际是由我国特殊的人文环境决定的。根据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共有现行、半现行和非现行三个阶段。我国一般习惯上从半现行阶段起就将文件看为档案,如果我们称之为人事文件,这样所带来便是与社会认知的相悖,从而影响人事档案中心各项职能的开展。因此,我们将其称之为人事档案中心。
2、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运作机制。首先,我国最高一级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应建立于国家档案馆处,方便接受业务指导以及咨询查阅,然后以行政区划为标准,有次序、分等级地建立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其任务则是集中负责各级行政区域内各政府单位或是有需要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的人事档案的保管、转递、提供利用服务等管理任务。同时,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亦要负责人事档案的数字化以及网络登记,再加上档案实体在各级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之间的流动,从而真正形成一个“双套制”下的人事档案信息网。
就我国当下情势而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可面向两个层面运作:一是面向政府体系;二是面向企业、组织或个人。就政府体系而言,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主要是收集、保管相应政府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并为之提供利用服务。它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人事档案室,这一区域内的所有人事档案都交由人事档案中心分部门或是分门类的集中管理。第二种运作则是偏于商业化的构想,国家人事档案中心面向有需要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有偿的人事档案保管与利用服务。这样,一来避免了面对人力资源广阔市场而导致的商业化人事档案中心的恶心竞争;二来也充分的将各类人事档案集中起来,通过集约化管理从而实现规模效应,并且也促进了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利用服务。
3、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领导体制。“人事文件中心的领导体制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二是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就前者而言,各级国家档案中心应隶属于与其平级的政府人事部门,同时与其平级的档案行政部门也要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并且不同行政区划的人事档案中心之间也要有业务上的互通有无。政府人事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抽查落实其工作质量;档案行政部门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事档案中心的各方面工作。这样,其行政隶属关系确保其操作人事档案时的运作力度,业务指导确保其整理归档以及利用,其自身之间的互相交流则保证了人事档案网的建立,从而不断提升其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档案利用者服务。
二、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可行性
当下,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仍处于萌发状态,是为创新人事档案管理模式,从而适应新型的人事制度而做出的探索。现下我国的土壤正适合它的成长。
1、法理上的可行性
我国档案法明确提出,我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进行管理。国家人事档案中心正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运作,由国家领导,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各级人事档案中心,从而集约管理各方面的人事档案。这便在法理上确立了其建设的可能性。
2、社会环境的可行性
员工社会属性日益明显的环境下,人才流动加剧,由此带来的便是人事档案的社会属性增强。正如纪红卫老师所言,当下环境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要求有两点:“第一是人事档案管理目的的社会化”、“第二是人事档案管理范围的社会化。”而正是在这种社会化管理的大背景下,国家人事档案中心这种集约化、社会化以及开放性的机构才有了生存的土壤。
3、实践上的可行性
在政府系统中,随着人事档案室被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取代,原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经过选拔后便留于人事档案中心进行工作,从而将有限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集中起来利用,而且集聚效应也节省了各方面成本,并且人才之间方便的交流,也会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而对于企业、组织、团体以及个人而言,因其采取有偿性的服务方式,因此也不用担财力问题,而人才、设备等方面则是依附于政府系统,因此,这便有了实践上的可行性。经验上的可行性。
我国的国家人事档案中心,实质上是由国家管理的专门化的文件中心,从其根源而言,是在人事文件形成单位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机构。现下我国各类人才交流中心便为其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例如,早在1997年,美国著名的3M公司在广州设有分公司,就将约有7000人的人事档案寄托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同时,国外类似的操作范例也为我国提供了实践经验。加拿大设立的全国性人事文件中心以及美国建立的全国军事人员文件中心和全国文职人员文件中心就是有着类似的集约式运行理念。
创新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已然是当下人事档案管理的首要任务,而建设国家人事档案中心便是实现社会化、集约化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绝佳利器,也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力方式。本文就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名称确定、运作机制、领导机制及其建设可能性数个方面进行了论述,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相信对于学者们继续探讨国家人事档案中心的建设思路等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考文献
[1]朱玉媛,周耀林.人事档案管理原理与方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397-446
作者简介
张帆(1994一),男,山西太原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3级本科生,档案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