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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存在一些完全針對中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的融資詐騙,在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的心理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進欺騙陷阱,而使企業雪上加霜、寸步難行,致使企業對正規金融機構失去信任與前進的勇氣。本文借你一雙慧眼!
有個台商客戶在大陸長期從事高分子材料研發與生產,向我們述說自從他獲得一項高性能合金的發明專利後,各種國內外的投資公司代表絡繹不絕,踏破了廠區的門檻,表示對其專利產品未來市場前景極其看好,對項目融資合作的興趣十分濃厚,甚至有掛名某國外知名的基金中國代表處獅子開口,說幾輪投資可以達到近十億(人民幣,下同)最終扶持項目上市。該客戶竊喜之餘,亦頗覺困惑:「他們有的要我提供商業計畫書,如不會寫他們幫我寫,不過要收文書費、評估費,有的還要收項目保證金,說項目不成會退回,現在騙子多,我怎麼去辨認他們真心合作,還是騙我的錢?」
蹊蹺的大餡餅
原來是陷阱
本律師馬上想到了前幾年我們親自經歷了兩場騙局:一是上海投資公司對一個急於項目上馬的廣東台資企業自稱可通過「特殊渠道」獲得委貸融資1.2億,還請該企業主至富麗堂皇的律師樓,委託律師進行合同談判、撰擬、見證,當時本律師曾提醒他很可能是個局,但企業主求財心切,自作主張,最終被對方以哄騙手段侵吞了50萬元的保證金。
另一個自稱是跨國著名投行的大陸資深代表,自稱因長期合作的「金牌」金融律師不屑於操作、見證區區5000萬元的融資案,願意付律師費請本律師進行合同撰擬與見證,整個融資案的重點是由自稱有渠道的台灣人在境外融資,大陸融資項目需提供操作費360萬元以一定名目匯出境外,融資方是一家國資企業,該企業管理層要求請律師事務所進行見證。顯然這是一起裏外勾結的融資詐騙事件,所幸被本律師看出了端倪,否則出了事後,背負見證責任的很可能就是本律師及律師事務所。
借你一雙慧眼
識破污泥中的金身塑佛
大陸的融資市場存在的騙局可謂五花八門,有所想法就無所不能及,通過貌似合法正規的方式,比如風投、PE、過橋、保函、合資、合作、有價證券抵押、銀行(商業)承兌匯票等融資方式進行融資許諾,從中騙取這些合作操作過程中一切貌似合理的費用,如商業計畫書費用、項目評估費用、實地考察費用、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用、律師會計師盡職調查的費用、其他融資保證金、手續費等。
一些以國際資金為背景的融資騙局,設計往往更為巧妙,與海內外華人、洋人勾結,充當門面,增加可信度,在國外注冊一家聽起來名聲很響的公司,什麼「美國泛亞基金」、「澳大利亞環球國際集團」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或直接開辦投資貿易企業,向你出示國外銀行的資信證明,擺上幾份讓你搞不清國外背景的資格證書,把辦公地址放在頂級高檔寫字樓內,仿用國際上通行的投資程序進行欺騙融資,使你很難區別他們的真偽。
故此,創業者在與投資商打交道時要注意以下方面:
1.騙子公司雖然在高檔寫字樓內,但辦公面積小,設施簡陋;
2.公司員工整體素質不高,流動性大;
3.接觸洽談的方式搞得虛虛實實,難以捉摸;
4.不管項目如何,很快表示願意投資,並迅速要求對你的項目進行考察;
5.由其指定的公司為項目方寫《商業計畫書》以及資產評估(指定的公司一般是騙子公司成立的,或與之有分成協議);
6.最後借口經專家考察論證,項目存在一些硬傷,不能投資,或要求項目方達到根本達不到的條件,才能投資;
7.向項目方發出的商務函、意向協議均草率不規範;
8.有的融資騙局更為複雜隱秘,聯合銀行、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資方缺乏專業金融知識,又急於融資的特點,達到騙取融資方手續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目的費用之目的。
無商不精
但為何屢屢折戟於騙局門?
大陸的銀行貸款資金向來青睞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大型製造業和房地產產業,都是配合國家刺激經濟的,國有企業占得多了,嗷嗷待哺的中小微企業想喝一杯羹非常困難。所以政府及銀行對私人創業的支持顯然不夠,為中小微企業投股本的融資渠道十分不暢。
按理說中小微企業家也是浪裏來沙裏淘的,怎會屢屢上當受騙呢?還是因為太急迫需要資金了?凡是騙子很多的市場,一定是市場本身的機制出了問題。中小微企業貸款市場是個典型的賣方市場,銀行貸款需要認識熟人,提供各種繁瑣的手續,有資質的賣方少,吆喝假冒偽劣產品的騙子大行其道就不足為奇了。而貸款越難,公司付出的財務費用就可能越高,在巨大的財務壓力下,企業家就病急亂投醫了。
雖然很多企業主大歎國家給予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而以私企給國家、給政府貢獻多少GDP,多少稅收,多少勞動力就業崗位,雲雲認為國家過份忽視中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但如果銀行的資金投給中小微企業是安全的,回報率高的,銀行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歸根結底,大陸缺乏強有力的資金監管、信用監督與懲戒機制,使銀行認為理論上講,國有企業接受貸款是不能隨便揮霍的,而貸款至中小微私企後做用資追蹤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銀行在一般情況下不願意冒這樣風險。而最近頒佈的未能清償債務的被執行人高消費的限制令幾近虛設,除了大陸電影人鄧建國高調地「被限制」一把外,呈缺乏可操作性的啞火狀態。
身正不怕邪侵
求快還需眼明
是狐狸總要露出尾巴,在甄選資金方時,還需留神考察,辨明真偽,正規的有實力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設置騙局的機構還是有很多區別,體現在:
1.資金方服務機構背景實力雄厚可信,服務人員專業素質高;
2.正規資金方自己承擔一些費用,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與項目評估;
3.如確實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費用;在成功前不收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合作企業一開始就非常細緻,親自和企業或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明顯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6.簽訂的合作協議公平合理,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另外,作為融資方的企業,對自己有幾斤幾兩也應當清楚,明晰自己的產品市場前景如何,專利有多少價值,不管投資方開始是否把你捧上了天,心中自有一杆秤,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融資方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從工作流程與選擇標準上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
3.不要有貪財心切、投機取巧的心理;
4.請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機構作融資顧問,或請律師參與,對機構性質與真實性進行判斷;
5.仔細核查相關法律文書,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
有個台商客戶在大陸長期從事高分子材料研發與生產,向我們述說自從他獲得一項高性能合金的發明專利後,各種國內外的投資公司代表絡繹不絕,踏破了廠區的門檻,表示對其專利產品未來市場前景極其看好,對項目融資合作的興趣十分濃厚,甚至有掛名某國外知名的基金中國代表處獅子開口,說幾輪投資可以達到近十億(人民幣,下同)最終扶持項目上市。該客戶竊喜之餘,亦頗覺困惑:「他們有的要我提供商業計畫書,如不會寫他們幫我寫,不過要收文書費、評估費,有的還要收項目保證金,說項目不成會退回,現在騙子多,我怎麼去辨認他們真心合作,還是騙我的錢?」
蹊蹺的大餡餅
原來是陷阱
本律師馬上想到了前幾年我們親自經歷了兩場騙局:一是上海投資公司對一個急於項目上馬的廣東台資企業自稱可通過「特殊渠道」獲得委貸融資1.2億,還請該企業主至富麗堂皇的律師樓,委託律師進行合同談判、撰擬、見證,當時本律師曾提醒他很可能是個局,但企業主求財心切,自作主張,最終被對方以哄騙手段侵吞了50萬元的保證金。
另一個自稱是跨國著名投行的大陸資深代表,自稱因長期合作的「金牌」金融律師不屑於操作、見證區區5000萬元的融資案,願意付律師費請本律師進行合同撰擬與見證,整個融資案的重點是由自稱有渠道的台灣人在境外融資,大陸融資項目需提供操作費360萬元以一定名目匯出境外,融資方是一家國資企業,該企業管理層要求請律師事務所進行見證。顯然這是一起裏外勾結的融資詐騙事件,所幸被本律師看出了端倪,否則出了事後,背負見證責任的很可能就是本律師及律師事務所。
借你一雙慧眼
識破污泥中的金身塑佛
大陸的融資市場存在的騙局可謂五花八門,有所想法就無所不能及,通過貌似合法正規的方式,比如風投、PE、過橋、保函、合資、合作、有價證券抵押、銀行(商業)承兌匯票等融資方式進行融資許諾,從中騙取這些合作操作過程中一切貌似合理的費用,如商業計畫書費用、項目評估費用、實地考察費用、擔保公司的擔保費用、律師會計師盡職調查的費用、其他融資保證金、手續費等。
一些以國際資金為背景的融資騙局,設計往往更為巧妙,與海內外華人、洋人勾結,充當門面,增加可信度,在國外注冊一家聽起來名聲很響的公司,什麼「美國泛亞基金」、「澳大利亞環球國際集團」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或直接開辦投資貿易企業,向你出示國外銀行的資信證明,擺上幾份讓你搞不清國外背景的資格證書,把辦公地址放在頂級高檔寫字樓內,仿用國際上通行的投資程序進行欺騙融資,使你很難區別他們的真偽。
故此,創業者在與投資商打交道時要注意以下方面:
1.騙子公司雖然在高檔寫字樓內,但辦公面積小,設施簡陋;
2.公司員工整體素質不高,流動性大;
3.接觸洽談的方式搞得虛虛實實,難以捉摸;
4.不管項目如何,很快表示願意投資,並迅速要求對你的項目進行考察;
5.由其指定的公司為項目方寫《商業計畫書》以及資產評估(指定的公司一般是騙子公司成立的,或與之有分成協議);
6.最後借口經專家考察論證,項目存在一些硬傷,不能投資,或要求項目方達到根本達不到的條件,才能投資;
7.向項目方發出的商務函、意向協議均草率不規範;
8.有的融資騙局更為複雜隱秘,聯合銀行、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利用法律漏洞及融資方缺乏專業金融知識,又急於融資的特點,達到騙取融資方手續費、保證金等各種名目的費用之目的。
無商不精
但為何屢屢折戟於騙局門?
大陸的銀行貸款資金向來青睞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大型製造業和房地產產業,都是配合國家刺激經濟的,國有企業占得多了,嗷嗷待哺的中小微企業想喝一杯羹非常困難。所以政府及銀行對私人創業的支持顯然不夠,為中小微企業投股本的融資渠道十分不暢。
按理說中小微企業家也是浪裏來沙裏淘的,怎會屢屢上當受騙呢?還是因為太急迫需要資金了?凡是騙子很多的市場,一定是市場本身的機制出了問題。中小微企業貸款市場是個典型的賣方市場,銀行貸款需要認識熟人,提供各種繁瑣的手續,有資質的賣方少,吆喝假冒偽劣產品的騙子大行其道就不足為奇了。而貸款越難,公司付出的財務費用就可能越高,在巨大的財務壓力下,企業家就病急亂投醫了。
雖然很多企業主大歎國家給予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不夠,而以私企給國家、給政府貢獻多少GDP,多少稅收,多少勞動力就業崗位,雲雲認為國家過份忽視中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但如果銀行的資金投給中小微企業是安全的,回報率高的,銀行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歸根結底,大陸缺乏強有力的資金監管、信用監督與懲戒機制,使銀行認為理論上講,國有企業接受貸款是不能隨便揮霍的,而貸款至中小微私企後做用資追蹤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銀行在一般情況下不願意冒這樣風險。而最近頒佈的未能清償債務的被執行人高消費的限制令幾近虛設,除了大陸電影人鄧建國高調地「被限制」一把外,呈缺乏可操作性的啞火狀態。
身正不怕邪侵
求快還需眼明
是狐狸總要露出尾巴,在甄選資金方時,還需留神考察,辨明真偽,正規的有實力的資金方在服務工作流程上與設置騙局的機構還是有很多區別,體現在:
1.資金方服務機構背景實力雄厚可信,服務人員專業素質高;
2.正規資金方自己承擔一些費用,不要求企業進行資產與項目評估;
3.如確實需要中介機構介入時,不指定融資服務機構;
4.自己承擔全部或一部分運作費用;在成功前不收過程費用;
5.對擬投資的項目或合作企業一開始就非常細緻,親自和企業或服務機構一起進行項目論證,明顯不具備條件的企業不往下進行,不急於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6.簽訂的合作協議公平合理,沒有設置合同條款陷阱。
另外,作為融資方的企業,對自己有幾斤幾兩也應當清楚,明晰自己的產品市場前景如何,專利有多少價值,不管投資方開始是否把你捧上了天,心中自有一杆秤,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1.對融資方與服務機構進行調查確認;
2.謹慎接受朋友的建議,從工作流程與選擇標準上嚴格把關,提高防範意識;
3.不要有貪財心切、投機取巧的心理;
4.請具有職業操守、經驗豐富、能夠站在企業角度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機構作融資顧問,或請律師參與,對機構性質與真實性進行判斷;
5.仔細核查相關法律文書,簽署協議前謹慎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