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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工会经费总量不断增加、工会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会专项资金明显增多、工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工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这一实际情况,湖南省娄底市总工会六项措施并举,强化了经审职能:
深化审查审计。以促进完善预算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审查审计,从6月底起对市总本级及机关工会、技协、《脊梁》编辑部等单位,冷水江、新化、娄底经济开发区等3个县(市、区)级工会,169厂工会、市交通系统工会近两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以保证资产安全和预防资产流失为目标,对市工人文化宫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有关部门预防合同违约风险,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为目标,深入开展对专项资金的全面审计。
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党组会、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经审工作汇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和大力支持。力争做到:基层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集体”、“五一先锋岗”、“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等荣誉时,必须由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会审计认可;所有经济活动,只要涉及到工会资金、资产的使用和变动,都必须有经审办共同参与;所有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从施工队伍招投标、合同签订、预算审核、施工变更到决算审计都必须由经审办签字后方能按程序施工、付款。
突出审计重点。坚持审验证制度,加强与财政、审计、法院、地税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会经费计拨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审计,严防截留、挪用、挤占,确保规范使用。积极主动适应工会工程建设项目增多、工会资产产权化管理加强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跟进、持续监督、有效服务,推动建立健全资产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推动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夯实工作基础。以学习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对照全总四个制度、五个暂行办法、八个规程,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经审业务基础;定期组织全体委员对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建立市总经审会点评和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会互评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均衡发展。统一规范审计计划、审计通知、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的内容和格式,适时开展审计案卷抽查和评比活动;规范审计操作程序,明确各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实施程序、审计方法,提高审计的可操作性;完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取证、审计复核机制,推行审计回访制度,推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效能。
创新审计方法。坚定不移地推进审计类型、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审计业务的创新发展,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并重转变,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积极探索绩效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对被审单位履行过程中所使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二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后审计与全过程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积极探索全过程动态审计方式,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并提高跟踪审计效果;三是由手工审计为主向计算机辅助审计和管理转变,加大审计硬件和软件投入,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审计工作;四是由审计监督向审计监督与服务转变,在监督中实现有效服务,在服务中体现审计价值。
提升监督水平。着眼于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发挥工会经审“免疫系统”功能,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提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设性意见、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方案,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工会经审的建设性作用,有效促进科学决策。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力求实现对工会所有经济活动从源头到结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审查,全面提高工会经济活动的质量和绩效。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细节意识、服务意识、规则意识和系统意识,坚持靠制度去管理、依程序去审计、按规章去监督,确保工会经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深化审查审计。以促进完善预算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审查审计,从6月底起对市总本级及机关工会、技协、《脊梁》编辑部等单位,冷水江、新化、娄底经济开发区等3个县(市、区)级工会,169厂工会、市交通系统工会近两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以保证资产安全和预防资产流失为目标,对市工人文化宫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督促有关部门预防合同违约风险,提高资产经营效益。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为目标,深入开展对专项资金的全面审计。
营造良好环境。积极争取党组会、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经审工作汇报,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和大力支持。力争做到:基层申报“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集体”、“五一先锋岗”、“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等荣誉时,必须由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会审计认可;所有经济活动,只要涉及到工会资金、资产的使用和变动,都必须有经审办共同参与;所有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从施工队伍招投标、合同签订、预算审核、施工变更到决算审计都必须由经审办签字后方能按程序施工、付款。
突出审计重点。坚持审验证制度,加强与财政、审计、法院、地税等部门的联系,构建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会经费计拨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审计,严防截留、挪用、挤占,确保规范使用。积极主动适应工会工程建设项目增多、工会资产产权化管理加强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跟进、持续监督、有效服务,推动建立健全资产监管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推动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夯实工作基础。以学习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对照全总四个制度、五个暂行办法、八个规程,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经审业务基础;定期组织全体委员对县市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建立市总经审会点评和各县市区总工会经审会互评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均衡发展。统一规范审计计划、审计通知、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的内容和格式,适时开展审计案卷抽查和评比活动;规范审计操作程序,明确各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实施程序、审计方法,提高审计的可操作性;完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取证、审计复核机制,推行审计回访制度,推进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提高审计质量,发挥审计效能。
创新审计方法。坚定不移地推进审计类型、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审计业务的创新发展,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向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并重转变,积极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积极探索绩效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对被审单位履行过程中所使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计评价;二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后审计与全过程动态审计相结合转变,积极探索全过程动态审计方式,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实行跟踪审计,并提高跟踪审计效果;三是由手工审计为主向计算机辅助审计和管理转变,加大审计硬件和软件投入,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开展审计工作;四是由审计监督向审计监督与服务转变,在监督中实现有效服务,在服务中体现审计价值。
提升监督水平。着眼于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发挥工会经审“免疫系统”功能,提升监督质量和监督效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提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设性意见、合理化建议、可操作方案,在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工会经审的建设性作用,有效促进科学决策。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力求实现对工会所有经济活动从源头到结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审查,全面提高工会经济活动的质量和绩效。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强化细节意识、服务意识、规则意识和系统意识,坚持靠制度去管理、依程序去审计、按规章去监督,确保工会经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