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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村征信体系,是农村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础,也为“三农”融资提供了便利。但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工作量大,建设信用村镇协调难度大,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曲折不少。现结合华坪县试点经验,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环节、工作内容(见表一)进行分析,探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可行路径,为今后全面铺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借鉴。
一、规划设计
(一)确定思路
目前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非全国统一,在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模式。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看,有以下几种:
1.由金融机构建设。以华坪县为例,华坪县农村信用社从2001年起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至2008年10月底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3073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4.64%,共发放农户贷款证21307本,评定信用农户21307户,评定信用村6个。但由于采用纸质档案方式,信息更新未落实,时过境迁,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2008年以后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办惠农卡业务,逐渐建立了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截至2011年末,华坪县农行发放惠农卡13321张,建立农户电子档案1030户,授信1030户,放贷金额4817万元;华坪县农村信用社发放惠农卡10621张,建立农户电子档案2051户,授信2051户,放贷金额5831万元。由于各涉农金融机构独自建设,指标体系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形成重复采集。
2.由人行主导建设。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近年来各省、区相继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由人民银行主导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一是有利于实现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减少重复采集信息,农户也可实现跨区域融资;二是有利于实现集中统一,减少重复建设。
3.由政府领导建设。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总体要求是“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而从其他省区建设模式看,有“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银行应用、百姓受益”、“政府引导、人行牵头、多部门参与”等提法,都突出了地方政府和基层行政组织的主导者或领导者作用。其原因:一是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涉及千家万户,由金融部门自行采集很难完成;二是推动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需要得到基层行政组织的配合;三是促进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联手制裁和打击失信行为。
4.由中介机构运作。设立资信公司或信息中心,政府扶持下准市场化运作,开展征信、评估等业务。但如果纯商业化运作,收费高,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难以承受。
(二)开发系统
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省级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指引》,统一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统一了农户信用评价标准与评价程序。启用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联网。但系统在不断升级完善中,使用中还存在诸多不便。
1.指标填报难度高。数量型指标采集人员只需登记,价值评估由评价人员完成,信息采集人员便于操作;金额型指标需要采集人员估价,对采集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从《农户家庭资产信息》、《农户家庭经营项目信息》指标看,全是金额型指标,在农村很难找到懂会计、能估价的采集人员,因此填报的纸质档案质量不高。
2.信息录入不便。目前金融机构未开通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不能实行手工录入,只能由金融机构录制电子文档,再由人行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但录制电子文档时需要填写代码,如:职业、学历、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担保方式等不能选择或填写文字,只能填1、2、3等代码,金融机构录入人员难以掌握。因此人行华坪县支行开发了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也下发了电子表格模板,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
3.修改工作量大。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校验非常严,数据效验通不过虽能输出出错信息,但不能输出导入成功、不能导入的明细信息,要把成百上千条出错信息区分出来并进行修改,工作量非常巨大。处理思路是用IBM db2打开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备份数据,查询数据后在Access中与导入前数据进行对比,生成新表(即不能导入需要进行修改的信息),但非专业人员难以做到。
4.无评分导出功能。虽然通过“信用评价”、“融资培育”导航菜单可查询到按行政区划分类的农户信用评分情况,但没有导出数据功能,不便于将评分结果反馈给金融机构和各乡(镇)、村。
5.分析功能未开通。分析报表功能目前未开通,“按地区和户主统计录入户数”、“有基本信息缺家庭信息”、“有基本信息缺家庭经营项目信息”等必需的查询无法做。华坪县是用自主开发的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进行查询。
二、动员准备
(一)安排部署
华坪县的做法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领导小组,并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目标任务安排表》作为附件。
1.加强领导。华坪县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系人民银行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人行华坪县支行行长担任,有关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人行华坪县支行,由分管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人行、农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单位抽调。各乡(镇)、村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2.明确职责。县人行切实发挥好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维护好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有关部门应向人民银行提供涉农相关信息,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人员保障,抽调基层团干部、妇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参与,基层乡镇干部、村委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有效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3.统一流程。华坪县制定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制作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流程图》,使有关人员清楚操作。
4.安排任务。华坪县制定了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表。任务分两条线下:一是按乡镇,并明细分配到社区、村委会;二是按涉农金融机构,明确挂钩社区、村委会。华坪县有55个试点社区、村委会(未含后面增加的5个),农行负责10个,农村信用社负责40个,邮储银行负责5个,基本与各金融机构涉农业务发展规模、网点分布和人力状况相适应。但从实践情况看,由于各社区、村委会农户数量不均衡,使任务难易度和承担费用的分配不尽合理,因此应以农户数量为主进行任务分配。
5.落实经费。华坪县财政拨给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行)试点工作经费20万元。试点工作中涉农金融机构空白纸质档案印制费、信息采集人员补贴、信息录入费用、下乡开会培训费用等金额较大,丽江市只有华坪县列为试点县,相关费用未得到上级金融机构认可。通过市级人民银行向各涉农金融机构市级机构协调,要求给试点县涉农金融机构安排相应费用。
(二)宣传动员
深入农村开展宣传,逐级开会动员,推动成立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小组,启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1.开会动员。华坪县2012年金融工作会议上,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长参加,联系人民银行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分别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要求。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金融单位负责人还深入各乡镇开会,安排部署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业务培训。华坪县人行对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培训。还深入到各乡镇,在动员培训会上对村干部进行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培训。
3.开展宣传。各涉农金融机构与乡镇政府、村委会联系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工作,利用村组干部和金融机构网点优势在农村张贴海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营造“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落实
涉农金融机构负责联系村采集小组、乡镇评价小组;县人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组织召开例会,发布试点工作简报。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人民银行将各乡镇工作进度情况定期报告县政府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县人大也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信息采集
(一)采集安排
组成农户信息采集小组,落实采集费用。
1.采集人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金融机构人员。农行、邮储银行人员少,自行采集农户信息不可行,但农村信用社网点多、人员多,自行采集农户信息是可行的。由金融机构人员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填表质量较高,组织开展起来也较为容易,尤其是金融机构网点附近的农户,建议由金融机构自行组织采集;二是村组干部。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填表质量一般。部分乡镇安排大学生村官、团干部参与采集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由于村组干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替金融机构干事,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诿扯皮,动员协调难度大;三是农户。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信息采集进度缓慢,但部分农户积极性较高,自己填表送交金融机构。农户自填数据真实性虽难以保证,但农户经营收入情况无账可查,即使调查人员入户调查,也只能根据农户说的填表。农户自填能节省组织采集成本,是今后农户信用信息更新的可行方式;四是协管员。由金融机构聘请并支付报酬,责任心较强,填表质量较高。农户信用信息更新需要聘请协管员,但在金融机构共享农户信用信息的情况下,涉农金融机构一般不会主动聘请协管员,需要人民银行作任务安排。
2.采集费用。由于每个县需采集信息的农户就达数万户,工作量非常大,相关费用也较高,给的经费过少采集人员没有积极性。华坪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行)拨给乡镇政府5000~25000元试点工作经费,另外按采集的无贷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每户5元给予补贴,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从运作情况看,经费拨给乡镇政府,能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乡镇不将经费分配到社区、村委会的情况,因此也可考虑直接付给社区、村委会的方式。由于存在一些乡镇花光经费不干活的情况,因此需视工作进度情况适度增拨经费,发挥督促和激励作用。空白纸质档案由于印制数量多,复印数量多易损坏复印机,建议由印刷厂印制较为节省成本。
(二)采集操作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流程为明确填表要求、送交空白纸质档案、开展调查并填表、收回已填纸质档案。
1.填表要求。人行华坪县支行制作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填表举例及说明》,统一了资产估价标准。房屋估价方法:区分建筑结构、面积、年限、位置及权证情况,参照当地建筑成本及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价;农机具、汽车、家用电器估价方法:购买价格×折算比例,折算比例按使用年限逐年递减。估价方法尽量简单直观,便于基层人员掌握。
2.资料交接。送交空白纸质档案的做法:华坪县农村信用社是在乡镇召开动员培训会时顺便发给各村委会干部,华坪县农行的做法是“分片包干,挂钩联系”,亲自送交空白纸质档案到村委会,协商信息采集工作。从实行的效果看,由于华坪县农行协调工作做得深入,完成工作进度较快。报送已填纸质档案的做法:有的村委会干部将任务分配到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填写纸质档案并报送金融机构,报送情况分散零星,金融机构无法催,村委会也不过问。还是应由村委会组织填写纸质档案,并统一报送金融机构。
3.调查填表。有两种情况:一是整村推进,全面采集。采集工作较为彻底,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较全面,但部分农户不主动配合,难以全部采集;二是选择重点,部分采集。节省了采集成本,也利于引导农户争当信用户,但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难以得到普惠式金融服务。另外华坪县正推行县改市,大量农户办理农转非,由于农户数减少,导致部分乡镇难以完成原定信息采集任务。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虽然身份变了,但实际上仍享有土地承包等五项保留,因而应按农户采集信息。 4.其他信息。华坪县除采集无贷农户信用信息外,还开展了无贷农村经济组织、有贷农村经济组织、有贷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涉农金融机构将信贷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导出,按模板格式报送县人行,县人行经过修改整理,能够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系统升级后有贷农户信用卡信息不能导入)。
(三)督促指导
督促指导信息采集工作,审核已填纸质档案。
1.进村指导。涉农金融机构与村委会经常电话联系,多次深入村组协调指导信息采集工作。村委会干部往往以工作忙、经费不足、经费不到位、正办理农转非等理由推诿,不及时完成农户信息采集任务。
2.下乡督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开展数月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采集任务。华坪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和财经委主任,以及市人行征信部门负责人,多次与县人行、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一起深入到各乡镇督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部分村委会干部认识不到位,经领导下乡开会督促后才引起重视。从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看,乡镇领导重视,工作抓得紧的乡镇,信息采集进度较令人满意。从各社区、村委会开展工作情况看,有几种模式:一是任务分配到村民小组,村委会仅发挥督促作用,采集工作拖拉扯皮,完成效果最差;二是村委会组织人员到村民小组采集信息。由于农户分散、人不在家等情况,难以一次完成;三是社区、村委会干部任务分配包干。这几个人完成这几个村,那几个人完成那几个村,只考核完成结果,不问过程。从实际情况看,第三种模式效果最好。由于即将换届选举,部分年龄较大的村委会干部积极性不高,乡镇政府领导也安排不动。
四、信息录入
(一)录入安排
华坪县农行先是聘请人员进行录入工作,后来由于收集的纸质档案不集中,改为交由打印部录入;农村信用社给每个网点安排录入费用,由各网点开展录入工作;邮储银行由县级机构人员进行录入;县人行由于人员少,综合业务股只有3人,也聘请了人员参与信息审核、导入工作。
(二)录入操作
华坪县的做法是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录入,导出模板格式电子文档,交由县人行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
1.录入障碍。人行华坪县支行开发了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解决了录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障碍。农村金融生态数据是农户信用评分必需的,但县统计局没有统计数据,乡镇政府统计的数据也不全,取得难度较大。由于邮储银行管理体制较特殊,华坪县邮储银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没有机构编码,信贷业务并入丽江市古城区邮储银行反映在征信系统中,机构设置后县级人行需以市级人行用户进入才能查询邮储银行上报数据。后经人行昆明中支同意,建立了邮储银行华坪县支行虚拟机构。
2.录入审核。由于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校验非常严格,金融机构报来的电子文档需进行数据审核,仔细修改整理,才能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中。
3.返回修改。不能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应返给金融机构修改,成功导入、未能导入信息的区分工作量大。
4.统计查询。需统计“按地区和户主统计录入基本信息户数”、“有基本信息缺家庭信息”、“有基本信息缺家庭经营项目信息”等情况。华坪县是用自己开发的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进行查询,为了统计精确需要把导入不成功信息剔除。
五、信用评定
(一)信用评价
以前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开展的评级都是内部评价,现在征求了村组干部、团组织评价意见,并通过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评分,属于外部评价。
(二)信用建设
在农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评定信用户颁发《信用证》,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并授牌,能起到培养农村信用观念的作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差的取消证、牌,不予信贷支持。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信用变差的信用户、信用村及信用乡(镇)在一定的期限内主动实施整改,自我纠正失信行为。一般而言,城市居民由于经济行为活跃,经常与金融机构发生关系,不良信用记录持有者处处受制,惩戒机制的作用明显强于激励机制。而农村与城市不同,由于经济行为不活跃,与金融机构多次发生关系的概率小,仅依靠失信惩戒机制,并不足以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因此,更宜建立以守信激励为主,失信惩戒为辅的信用机制。
六、授信贷款
(一)优惠措施
华坪县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信用放款、手续简化、利率优惠、持续激励”等优惠措施,对信用村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提高”等优惠措施,对信用乡(镇)实行“贷款优先、共享优惠”等优惠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级商业银行由于缺乏经营自主权,较难出台优惠措施,没有吸引力;二是有的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偏高,不愿放弃利益落实利率优惠政策;三是在信贷规模较紧的情况下,难以满足信用评定后旺盛的信贷需求;四是信用村评定标准中农户贷款面50%目标短期内难以办到,因此无法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
(二)授信贷款
在授信过程中,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实行差别利率,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上区别对待,提高了涉农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能力,也使信用较好的农户享受到优惠。授信额度上不应采取定额授信的“一刀切”做法,应按其资产的一定比例和潜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对农户核定相应的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并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款力度。对贷款需求超过其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农户担保、联保、资产抵押、林权抵押等方式予以支持。
七、验收总结
通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各单位工作协调配合打下了基础,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非临时性工作,应作为长期的任务。应建立信息更新、信用培育的长效机制,通过法规、办法、协议明确下来,对信息更新、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安排。
(一)信息更新
华坪县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信用复评制度。对于没有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1至2年更新一次信息。对于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在办理信贷业务时进行信息更新。信用户复评授信一般1至2年一次,信用村、信用乡镇一般3年复评一次,复评达不到条件的,实行信用淘汰,并撤销其资信等级。
(二)信息共享
按照“政府牵头、人行主导、政府各部门及金融机构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推动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签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协议,采集农村金融生态、农户一折通补贴、农户养老保险、农户医疗保险、农户政策性财产保险、农户政策性人寿保险等信息,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制度化,具有连续性。执行的难点:一是单位间能否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二是提供信息单位的业务系统能否输出电子文档数据。
华坪县被列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试点工作困难较多,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动,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还有差距。通过工作实践,取得的经验概括而言有以下三点:
1.领导重视是关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基层人民银行对外履职能力而言是个考验,政府有关部门对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把乡镇、村、组干部动员起来真正做事不容易。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工作主动性,需要行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向当地政府领导多请示汇报,取得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让地方政府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县、乡(镇)、村各级工作组织,分配下达目标任务,并建立工作联络和考核督促机制,使试点工作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2.抓好落实是核心。一是准备工作要早。准备工作可以提前做,走一步看一步,临阵磨枪对工作进度会产生影响;二是工作安排要细。各环节工作要周密部署,便于操作;三是工作要有主动性。试点过程中问题困难多,各参与单位应增强主动性,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尽力把困难解决,不要拖延推诿;四是协调督促要到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落实经费是保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落实相应的经费,才能调动人员积极性,工作也才能顺利实施。工作经费问题由人民银行向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向上级机构反映积极争取。由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被如数上交,基层金融机构不得动用,支农积极性受到影响,建议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一部分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工作经费。
一、规划设计
(一)确定思路
目前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非全国统一,在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模式。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看,有以下几种:
1.由金融机构建设。以华坪县为例,华坪县农村信用社从2001年起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至2008年10月底已建立农户经济档案3073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4.64%,共发放农户贷款证21307本,评定信用农户21307户,评定信用村6个。但由于采用纸质档案方式,信息更新未落实,时过境迁,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已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2008年以后农行、农村信用社开办惠农卡业务,逐渐建立了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截至2011年末,华坪县农行发放惠农卡13321张,建立农户电子档案1030户,授信1030户,放贷金额4817万元;华坪县农村信用社发放惠农卡10621张,建立农户电子档案2051户,授信2051户,放贷金额5831万元。由于各涉农金融机构独自建设,指标体系不兼容,信息无法共享,形成重复采集。
2.由人行主导建设。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近年来各省、区相继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由人民银行主导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一是有利于实现金融机构间信息共享,减少重复采集信息,农户也可实现跨区域融资;二是有利于实现集中统一,减少重复建设。
3.由政府领导建设。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总体要求是“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而从其他省区建设模式看,有“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政府主导、人行推动、银行应用、百姓受益”、“政府引导、人行牵头、多部门参与”等提法,都突出了地方政府和基层行政组织的主导者或领导者作用。其原因:一是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涉及千家万户,由金融部门自行采集很难完成;二是推动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需要得到基层行政组织的配合;三是促进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联手制裁和打击失信行为。
4.由中介机构运作。设立资信公司或信息中心,政府扶持下准市场化运作,开展征信、评估等业务。但如果纯商业化运作,收费高,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难以承受。
(二)开发系统
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省级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标准指引》,统一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统一了农户信用评价标准与评价程序。启用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联网。但系统在不断升级完善中,使用中还存在诸多不便。
1.指标填报难度高。数量型指标采集人员只需登记,价值评估由评价人员完成,信息采集人员便于操作;金额型指标需要采集人员估价,对采集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从《农户家庭资产信息》、《农户家庭经营项目信息》指标看,全是金额型指标,在农村很难找到懂会计、能估价的采集人员,因此填报的纸质档案质量不高。
2.信息录入不便。目前金融机构未开通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不能实行手工录入,只能由金融机构录制电子文档,再由人行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但录制电子文档时需要填写代码,如:职业、学历、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担保方式等不能选择或填写文字,只能填1、2、3等代码,金融机构录入人员难以掌握。因此人行华坪县支行开发了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也下发了电子表格模板,使上述问题得到解决。
3.修改工作量大。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校验非常严,数据效验通不过虽能输出出错信息,但不能输出导入成功、不能导入的明细信息,要把成百上千条出错信息区分出来并进行修改,工作量非常巨大。处理思路是用IBM db2打开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备份数据,查询数据后在Access中与导入前数据进行对比,生成新表(即不能导入需要进行修改的信息),但非专业人员难以做到。
4.无评分导出功能。虽然通过“信用评价”、“融资培育”导航菜单可查询到按行政区划分类的农户信用评分情况,但没有导出数据功能,不便于将评分结果反馈给金融机构和各乡(镇)、村。
5.分析功能未开通。分析报表功能目前未开通,“按地区和户主统计录入户数”、“有基本信息缺家庭信息”、“有基本信息缺家庭经营项目信息”等必需的查询无法做。华坪县是用自主开发的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进行查询。
二、动员准备
(一)安排部署
华坪县的做法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明确领导小组,并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目标任务安排表》作为附件。
1.加强领导。华坪县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系人民银行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人行华坪县支行行长担任,有关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人行华坪县支行,由分管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人行、农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单位抽调。各乡(镇)、村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2.明确职责。县人行切实发挥好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组织和推动作用,维护好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有关部门应向人民银行提供涉农相关信息,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级政府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人员保障,抽调基层团干部、妇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参与,基层乡镇干部、村委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有效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3.统一流程。华坪县制定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制作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流程图》,使有关人员清楚操作。
4.安排任务。华坪县制定了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表。任务分两条线下:一是按乡镇,并明细分配到社区、村委会;二是按涉农金融机构,明确挂钩社区、村委会。华坪县有55个试点社区、村委会(未含后面增加的5个),农行负责10个,农村信用社负责40个,邮储银行负责5个,基本与各金融机构涉农业务发展规模、网点分布和人力状况相适应。但从实践情况看,由于各社区、村委会农户数量不均衡,使任务难易度和承担费用的分配不尽合理,因此应以农户数量为主进行任务分配。
5.落实经费。华坪县财政拨给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行)试点工作经费20万元。试点工作中涉农金融机构空白纸质档案印制费、信息采集人员补贴、信息录入费用、下乡开会培训费用等金额较大,丽江市只有华坪县列为试点县,相关费用未得到上级金融机构认可。通过市级人民银行向各涉农金融机构市级机构协调,要求给试点县涉农金融机构安排相应费用。
(二)宣传动员
深入农村开展宣传,逐级开会动员,推动成立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小组,启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1.开会动员。华坪县2012年金融工作会议上,召集有关部门和乡镇长参加,联系人民银行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分别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要求。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和金融单位负责人还深入各乡镇开会,安排部署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业务培训。华坪县人行对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培训。还深入到各乡镇,在动员培训会上对村干部进行了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培训。
3.开展宣传。各涉农金融机构与乡镇政府、村委会联系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工作,利用村组干部和金融机构网点优势在农村张贴海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营造“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落实
涉农金融机构负责联系村采集小组、乡镇评价小组;县人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组织召开例会,发布试点工作简报。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人民银行将各乡镇工作进度情况定期报告县政府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县人大也发挥了监督作用。
三、信息采集
(一)采集安排
组成农户信息采集小组,落实采集费用。
1.采集人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金融机构人员。农行、邮储银行人员少,自行采集农户信息不可行,但农村信用社网点多、人员多,自行采集农户信息是可行的。由金融机构人员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填表质量较高,组织开展起来也较为容易,尤其是金融机构网点附近的农户,建议由金融机构自行组织采集;二是村组干部。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由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填表质量一般。部分乡镇安排大学生村官、团干部参与采集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由于村组干部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替金融机构干事,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诿扯皮,动员协调难度大;三是农户。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信息采集进度缓慢,但部分农户积极性较高,自己填表送交金融机构。农户自填数据真实性虽难以保证,但农户经营收入情况无账可查,即使调查人员入户调查,也只能根据农户说的填表。农户自填能节省组织采集成本,是今后农户信用信息更新的可行方式;四是协管员。由金融机构聘请并支付报酬,责任心较强,填表质量较高。农户信用信息更新需要聘请协管员,但在金融机构共享农户信用信息的情况下,涉农金融机构一般不会主动聘请协管员,需要人民银行作任务安排。
2.采集费用。由于每个县需采集信息的农户就达数万户,工作量非常大,相关费用也较高,给的经费过少采集人员没有积极性。华坪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行)拨给乡镇政府5000~25000元试点工作经费,另外按采集的无贷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每户5元给予补贴,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从运作情况看,经费拨给乡镇政府,能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乡镇不将经费分配到社区、村委会的情况,因此也可考虑直接付给社区、村委会的方式。由于存在一些乡镇花光经费不干活的情况,因此需视工作进度情况适度增拨经费,发挥督促和激励作用。空白纸质档案由于印制数量多,复印数量多易损坏复印机,建议由印刷厂印制较为节省成本。
(二)采集操作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流程为明确填表要求、送交空白纸质档案、开展调查并填表、收回已填纸质档案。
1.填表要求。人行华坪县支行制作了《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填表举例及说明》,统一了资产估价标准。房屋估价方法:区分建筑结构、面积、年限、位置及权证情况,参照当地建筑成本及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价;农机具、汽车、家用电器估价方法:购买价格×折算比例,折算比例按使用年限逐年递减。估价方法尽量简单直观,便于基层人员掌握。
2.资料交接。送交空白纸质档案的做法:华坪县农村信用社是在乡镇召开动员培训会时顺便发给各村委会干部,华坪县农行的做法是“分片包干,挂钩联系”,亲自送交空白纸质档案到村委会,协商信息采集工作。从实行的效果看,由于华坪县农行协调工作做得深入,完成工作进度较快。报送已填纸质档案的做法:有的村委会干部将任务分配到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填写纸质档案并报送金融机构,报送情况分散零星,金融机构无法催,村委会也不过问。还是应由村委会组织填写纸质档案,并统一报送金融机构。
3.调查填表。有两种情况:一是整村推进,全面采集。采集工作较为彻底,建立的农户经济档案较全面,但部分农户不主动配合,难以全部采集;二是选择重点,部分采集。节省了采集成本,也利于引导农户争当信用户,但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难以得到普惠式金融服务。另外华坪县正推行县改市,大量农户办理农转非,由于农户数减少,导致部分乡镇难以完成原定信息采集任务。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后,虽然身份变了,但实际上仍享有土地承包等五项保留,因而应按农户采集信息。 4.其他信息。华坪县除采集无贷农户信用信息外,还开展了无贷农村经济组织、有贷农村经济组织、有贷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涉农金融机构将信贷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导出,按模板格式报送县人行,县人行经过修改整理,能够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系统升级后有贷农户信用卡信息不能导入)。
(三)督促指导
督促指导信息采集工作,审核已填纸质档案。
1.进村指导。涉农金融机构与村委会经常电话联系,多次深入村组协调指导信息采集工作。村委会干部往往以工作忙、经费不足、经费不到位、正办理农转非等理由推诿,不及时完成农户信息采集任务。
2.下乡督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开展数月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采集任务。华坪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和财经委主任,以及市人行征信部门负责人,多次与县人行、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一起深入到各乡镇督促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部分村委会干部认识不到位,经领导下乡开会督促后才引起重视。从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看,乡镇领导重视,工作抓得紧的乡镇,信息采集进度较令人满意。从各社区、村委会开展工作情况看,有几种模式:一是任务分配到村民小组,村委会仅发挥督促作用,采集工作拖拉扯皮,完成效果最差;二是村委会组织人员到村民小组采集信息。由于农户分散、人不在家等情况,难以一次完成;三是社区、村委会干部任务分配包干。这几个人完成这几个村,那几个人完成那几个村,只考核完成结果,不问过程。从实际情况看,第三种模式效果最好。由于即将换届选举,部分年龄较大的村委会干部积极性不高,乡镇政府领导也安排不动。
四、信息录入
(一)录入安排
华坪县农行先是聘请人员进行录入工作,后来由于收集的纸质档案不集中,改为交由打印部录入;农村信用社给每个网点安排录入费用,由各网点开展录入工作;邮储银行由县级机构人员进行录入;县人行由于人员少,综合业务股只有3人,也聘请了人员参与信息审核、导入工作。
(二)录入操作
华坪县的做法是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录入,导出模板格式电子文档,交由县人行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
1.录入障碍。人行华坪县支行开发了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解决了录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障碍。农村金融生态数据是农户信用评分必需的,但县统计局没有统计数据,乡镇政府统计的数据也不全,取得难度较大。由于邮储银行管理体制较特殊,华坪县邮储银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没有机构编码,信贷业务并入丽江市古城区邮储银行反映在征信系统中,机构设置后县级人行需以市级人行用户进入才能查询邮储银行上报数据。后经人行昆明中支同意,建立了邮储银行华坪县支行虚拟机构。
2.录入审核。由于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校验非常严格,金融机构报来的电子文档需进行数据审核,仔细修改整理,才能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中。
3.返回修改。不能导入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应返给金融机构修改,成功导入、未能导入信息的区分工作量大。
4.统计查询。需统计“按地区和户主统计录入基本信息户数”、“有基本信息缺家庭信息”、“有基本信息缺家庭经营项目信息”等情况。华坪县是用自己开发的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进行查询,为了统计精确需要把导入不成功信息剔除。
五、信用评定
(一)信用评价
以前涉农金融机构对农户开展的评级都是内部评价,现在征求了村组干部、团组织评价意见,并通过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评分,属于外部评价。
(二)信用建设
在农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评定信用户颁发《信用证》,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并授牌,能起到培养农村信用观念的作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差的取消证、牌,不予信贷支持。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信用变差的信用户、信用村及信用乡(镇)在一定的期限内主动实施整改,自我纠正失信行为。一般而言,城市居民由于经济行为活跃,经常与金融机构发生关系,不良信用记录持有者处处受制,惩戒机制的作用明显强于激励机制。而农村与城市不同,由于经济行为不活跃,与金融机构多次发生关系的概率小,仅依靠失信惩戒机制,并不足以发挥信用体系的作用。因此,更宜建立以守信激励为主,失信惩戒为辅的信用机制。
六、授信贷款
(一)优惠措施
华坪县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信用放款、手续简化、利率优惠、持续激励”等优惠措施,对信用村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提高”等优惠措施,对信用乡(镇)实行“贷款优先、共享优惠”等优惠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级商业银行由于缺乏经营自主权,较难出台优惠措施,没有吸引力;二是有的金融机构利率定价偏高,不愿放弃利益落实利率优惠政策;三是在信贷规模较紧的情况下,难以满足信用评定后旺盛的信贷需求;四是信用村评定标准中农户贷款面50%目标短期内难以办到,因此无法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
(二)授信贷款
在授信过程中,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主体实行差别利率,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上区别对待,提高了涉农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能力,也使信用较好的农户享受到优惠。授信额度上不应采取定额授信的“一刀切”做法,应按其资产的一定比例和潜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对农户核定相应的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并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款力度。对贷款需求超过其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农户,可采取农户担保、联保、资产抵押、林权抵押等方式予以支持。
七、验收总结
通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各单位工作协调配合打下了基础,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非临时性工作,应作为长期的任务。应建立信息更新、信用培育的长效机制,通过法规、办法、协议明确下来,对信息更新、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安排。
(一)信息更新
华坪县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信用复评制度。对于没有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1至2年更新一次信息。对于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在办理信贷业务时进行信息更新。信用户复评授信一般1至2年一次,信用村、信用乡镇一般3年复评一次,复评达不到条件的,实行信用淘汰,并撤销其资信等级。
(二)信息共享
按照“政府牵头、人行主导、政府各部门及金融机构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推动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签立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协议,采集农村金融生态、农户一折通补贴、农户养老保险、农户医疗保险、农户政策性财产保险、农户政策性人寿保险等信息,信用信息采集和更新制度化,具有连续性。执行的难点:一是单位间能否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二是提供信息单位的业务系统能否输出电子文档数据。
华坪县被列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县,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试点工作困难较多,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动,取得了初步成果,但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还有差距。通过工作实践,取得的经验概括而言有以下三点:
1.领导重视是关键。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对基层人民银行对外履职能力而言是个考验,政府有关部门对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把乡镇、村、组干部动员起来真正做事不容易。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工作主动性,需要行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向当地政府领导多请示汇报,取得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让地方政府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建立县、乡(镇)、村各级工作组织,分配下达目标任务,并建立工作联络和考核督促机制,使试点工作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2.抓好落实是核心。一是准备工作要早。准备工作可以提前做,走一步看一步,临阵磨枪对工作进度会产生影响;二是工作安排要细。各环节工作要周密部署,便于操作;三是工作要有主动性。试点过程中问题困难多,各参与单位应增强主动性,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尽力把困难解决,不要拖延推诿;四是协调督促要到位。要深入基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落实经费是保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落实相应的经费,才能调动人员积极性,工作也才能顺利实施。工作经费问题由人民银行向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向上级机构反映积极争取。由于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被如数上交,基层金融机构不得动用,支农积极性受到影响,建议将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一部分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