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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农村初中任教,发现一个普遍的怪现象:目前不少农村初中的语文课堂上很难听到琅琅书声,有时即使有读书声,也是毫无生气的,那硬邦邦的声音里,找不到半点动人的因素。朗读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常常就是走个过场,更有甚者,朗读教学成为了语文教学中的“零余者”!
一、教师要转变自身的教学理念
1.借鉴经验,弥补不足
语文没有口语和听力考试,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朗读教学就被无情地抛弃了。与之明显对比的是,英语学科因为要考查口语和听力,所以英语教学中非常重视朗读教学。师生不仅在课堂上投入大量精力去朗读,而且课后不少学生也会自觉地去朗读。现实让人尴尬,语文是母语,但它的受重视程度远远不如英语。
难道真的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我想,肯定不是。英语朗读教学的成功,固然有考试这根指挥棒的作用,但是课堂教学实践中的重视必然也是重要因素。教师有意识地引导,促使学生学习英语,已经养成了从朗读开始的学习习惯。反观我们的语文课堂,师生一堂课里绝大多数时间都纠缠在纷繁复杂的理性分析中,教师的“一言堂”挤掉了学生读书的时间,教师就像一个解剖者,将一篇文章分割为字、词、句、段,逐一进行所谓的理性剖析。即使开展朗读教学,顶多也就是教师范读或者学生朗读课文某些片段而已,而那样的课文片段往往都是考试的重点片段。说白了,教师就是为“考”而“教”。殊不知,如此教学,学生最终很难有所收获,更别提激起学生朗读的热情,从而亲近语文,亲近优秀的文学作品了。试问学生上了一学期甚至更长时间的语文课,最终能有多少收获?答案显而易见。应该回归本真,从朗读教学开始,循序渐进。
2.换位思考多理解
教师也是从学生时代走来的,是所谓的过来人,处在今天忆过去,上过那么多语文课,其中不乏精彩的教学,但是细思当时老师教授的内容,很难想起什么具体知识来。留在记忆中的,反而是一篇篇文质兼美的佳作。记得我上初一时,第一篇课文叫做《这不是一颗流星》,文章讲述一个孩子在看马戏时想到要为疼爱他的阿婆做一副熊皮手套,让阿婆冬天再也不会长冻疮的故事,文章赞扬了孩子一颗淳朴、无瑕的童心。当年老师在课堂上深情的朗读,至今记忆深刻,正是老师入情入理的朗读,为我开启了文学之门。
语文教学返璞归真才是硬道理。教师不能因为“考”而“教”,语文教学应该真正贯彻“以读为本”的理念。上承传统教育之优秀经验,下接现代教学理念的“活水”,采取各种形式的读,让学生在读中思考、体验、感悟和体会文章的实质,进而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增强语感,提升写作水平,提高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只有教师先在语文教学实践中改变原有应试的教学理念,重视朗读教学,学生才会被带动起来,参与朗读,习惯朗读,热爱朗读。
二、教师要制定有效的朗读教学策略
1.明确不同类型朗读的目的
例如,学习辛弃疾的《破阵子》一词,有些学生读小序“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一直读破句,究其原因,关键是不理解,不能正确断句朗读。这时的朗读就是对学生阅读理解能力的反馈。巩固性朗读,目的是读出情韵。贺敬之的《回延安》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是学生在同一时期学习的两首现代诗歌经典,虽然两首诗歌都是诗人回归故地后所写,但两诗的感情基调完全不同,听学生的朗读,就能知道他们有没有抓住诗歌的内蕴,这时的朗读就是对学生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的反馈。
2.依据教学情境选择合适的朗读形式
在语文教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教师最喜欢采用学生集体齐读的形式。齐读可以调动学生的朗读情绪,减少课堂上的沉闷。但是齐读弊端也不少,在齐读的过程中,会读的,不会读的,认真的,不认真的,甚至“滥竽充数”的都有,教师不便通过齐读了解学生的朗读能力,也不易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学习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时,由于篇幅较长,教师往往让学生齐读重点片段或者在问答环节中让学生快速默读课文。这样课堂时间节约了,但是经典的文本也被肢解了,学生是为“答”而“读”,被动参与朗读,自然缺少兴趣。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对待于勒的态度变化,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学生即使无法把握小说主旨是揭露资本主义金钱的罪恶,但对于决定菲利普夫妇态度变化的关键还是能看透的,因此采用分角色朗读的形式,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文章,也能帮助教师发现学生的不足之处。表象看来分角色朗读花费的時间多于齐读、默读,但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仅能使学生记住这篇经典,还能让学生对朗读更多经典产生兴趣。
“三分文章七分读”,朗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根本,是语文教学实践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教师在教学时还是应该立足语文学科的特性,不要为“考”而“教”,抛弃朗读教学,扼杀学生朗读的兴趣。语文教学须回归本真,从基本的朗读抓起,让琅琅书声重回课堂!
一、教师要转变自身的教学理念
1.借鉴经验,弥补不足
语文没有口语和听力考试,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朗读教学就被无情地抛弃了。与之明显对比的是,英语学科因为要考查口语和听力,所以英语教学中非常重视朗读教学。师生不仅在课堂上投入大量精力去朗读,而且课后不少学生也会自觉地去朗读。现实让人尴尬,语文是母语,但它的受重视程度远远不如英语。
难道真的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我想,肯定不是。英语朗读教学的成功,固然有考试这根指挥棒的作用,但是课堂教学实践中的重视必然也是重要因素。教师有意识地引导,促使学生学习英语,已经养成了从朗读开始的学习习惯。反观我们的语文课堂,师生一堂课里绝大多数时间都纠缠在纷繁复杂的理性分析中,教师的“一言堂”挤掉了学生读书的时间,教师就像一个解剖者,将一篇文章分割为字、词、句、段,逐一进行所谓的理性剖析。即使开展朗读教学,顶多也就是教师范读或者学生朗读课文某些片段而已,而那样的课文片段往往都是考试的重点片段。说白了,教师就是为“考”而“教”。殊不知,如此教学,学生最终很难有所收获,更别提激起学生朗读的热情,从而亲近语文,亲近优秀的文学作品了。试问学生上了一学期甚至更长时间的语文课,最终能有多少收获?答案显而易见。应该回归本真,从朗读教学开始,循序渐进。
2.换位思考多理解
教师也是从学生时代走来的,是所谓的过来人,处在今天忆过去,上过那么多语文课,其中不乏精彩的教学,但是细思当时老师教授的内容,很难想起什么具体知识来。留在记忆中的,反而是一篇篇文质兼美的佳作。记得我上初一时,第一篇课文叫做《这不是一颗流星》,文章讲述一个孩子在看马戏时想到要为疼爱他的阿婆做一副熊皮手套,让阿婆冬天再也不会长冻疮的故事,文章赞扬了孩子一颗淳朴、无瑕的童心。当年老师在课堂上深情的朗读,至今记忆深刻,正是老师入情入理的朗读,为我开启了文学之门。
语文教学返璞归真才是硬道理。教师不能因为“考”而“教”,语文教学应该真正贯彻“以读为本”的理念。上承传统教育之优秀经验,下接现代教学理念的“活水”,采取各种形式的读,让学生在读中思考、体验、感悟和体会文章的实质,进而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增强语感,提升写作水平,提高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只有教师先在语文教学实践中改变原有应试的教学理念,重视朗读教学,学生才会被带动起来,参与朗读,习惯朗读,热爱朗读。
二、教师要制定有效的朗读教学策略
1.明确不同类型朗读的目的
例如,学习辛弃疾的《破阵子》一词,有些学生读小序“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一直读破句,究其原因,关键是不理解,不能正确断句朗读。这时的朗读就是对学生阅读理解能力的反馈。巩固性朗读,目的是读出情韵。贺敬之的《回延安》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是学生在同一时期学习的两首现代诗歌经典,虽然两首诗歌都是诗人回归故地后所写,但两诗的感情基调完全不同,听学生的朗读,就能知道他们有没有抓住诗歌的内蕴,这时的朗读就是对学生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的反馈。
2.依据教学情境选择合适的朗读形式
在语文教学实践中,绝大多数教师最喜欢采用学生集体齐读的形式。齐读可以调动学生的朗读情绪,减少课堂上的沉闷。但是齐读弊端也不少,在齐读的过程中,会读的,不会读的,认真的,不认真的,甚至“滥竽充数”的都有,教师不便通过齐读了解学生的朗读能力,也不易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学习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时,由于篇幅较长,教师往往让学生齐读重点片段或者在问答环节中让学生快速默读课文。这样课堂时间节约了,但是经典的文本也被肢解了,学生是为“答”而“读”,被动参与朗读,自然缺少兴趣。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对待于勒的态度变化,揭露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学生即使无法把握小说主旨是揭露资本主义金钱的罪恶,但对于决定菲利普夫妇态度变化的关键还是能看透的,因此采用分角色朗读的形式,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文章,也能帮助教师发现学生的不足之处。表象看来分角色朗读花费的時间多于齐读、默读,但它的效果是显著的,不仅能使学生记住这篇经典,还能让学生对朗读更多经典产生兴趣。
“三分文章七分读”,朗读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根本,是语文教学实践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教师在教学时还是应该立足语文学科的特性,不要为“考”而“教”,抛弃朗读教学,扼杀学生朗读的兴趣。语文教学须回归本真,从基本的朗读抓起,让琅琅书声重回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