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原先,村里的标配是“两委”: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第三委”——村务监督委员会,13年前才发轫于武义县后陈村。各级党委直至中央高层并未因其是“治村之计”便视同“山寨”,而是给予充分肯定,并帮助深化、完善。更引人注目的是,2010年全国人大作出“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使“后陈经验”成为国家法度,后陈村因此被喻为“中国农村民主法治的小岗村”。日前,《钱江晚报》在《迎接十九大·记者在路上》欄目中,热情讴歌了这项“草根影响全国”的创举。探索该村的成功之道,对各地未来的改革应该有一定借鉴作用。
首先,明确“改什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后陈的“第三委”是逼出来的。它曾是闻名遐迩的红旗村,改革开放后,旧有治理结构难以顺利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当地开发建设征地给村里1900万元“意外之财”后,村里矛盾加剧,上访不断,两位村支书因经济问题“落马”。这类现象非后陈村独有。近年来,因监督乏力导致一些村官权力滥用,甚至成为“村霸”,鱼肉乡里,贪腐案件频发,各地苦无良策。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临危受命的街道干部胡文法入驻后陈村后发现,村务不透明、不规范是发生种种问题的根本矛盾。他敢于担当,知难而进,带领村一班人坚持“发展出题,改革作答”,把群众不放心、不满意的地方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力求在使村民对村公共事务尤其是村集体财务获得知情权和监督权方面实现关键突破,于是史上第一个与村委会并列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运而生,使得百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两样基本权利从制度上得到保障。由于方向对头,办法管用,13年来,该村保持了令村民自豪的“四零”纪录:群众零上访、干部零违纪、群众零投诉、违规收入零入账。
其次,明确“为谁改”,增强改革动力。改革必须紧扣人民愿望,而不能打着改革旗号,暗中盘算自身利益得失,这是改革的立场问题、核心问题。现实中,有些人一旦触动自身利益,便患得患失,投鼠忌器,浅尝辄止,半途而废,甚至假公济私,使改革走向邪路。建立“第三委”是一项有悖于原有治理架构的制度创新,后陈村也曾经遭到种种置疑:本村干部委屈,多出个“第三委”监督,是对我们不信任?其他村村官骂娘,这是多此一举,还要不要做事了?县里干部嘀咕,“第三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找不到相关依据,这种创新能走多远?后陈一班人顺应民意,以两个“白”为抓手,即“还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敢于触碰深层利益,不惜限制自己的权力,义无反顾地建立起“第三委”,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现了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专权决策到民主决策、从纵向监督到横向监督、从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的转变,使基层民主落到实处,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机制。 改革的直接结果是,相比过去村支书和村主任“一句话、一支笔”的情况, 村干部的权力似乎小了许多,但由于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各司其责,互相监督,干部获得群众的充分信任和支持,感觉很轻松,很“通气”。
此外,明确“怎样改”,找准改革路径。这些年来,为了管住村官,各地动足了脑筋,但结果却不尽人意。如河北魏凉村想出的主意让人忍俊不禁,把公章劈成三瓣,由民主理财小组3个成员各执一瓣,3人都到场才能行使公章权力,下账报销。此法虽暗合“权力相互制约”原理,也能堵住不合理开支。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这就需要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回应时代之问,要求我们不但要有改革的愿望和热情,还要有改革的智慧,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找到达成目的的手段,才能改到位。“土得掉渣”的“三瓣章”,无法满足改革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因而难以推广。后陈村改革前,经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多次会商达成共识,决定设立“第三委”,成员除分管纪检的支部委员和出纳外,由村民从非村两委成员直系亲属村民中选举3人组成,每月审核村财务支出,并把审核过的发票传到电视“互动点播”中,由村民随时查看监督。由于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回应时代之问,蕴含着生生不息的内在逻辑和力量源泉,这才使“第三委”能顺理成章地从“村计”升格为国法。
首先,明确“改什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后陈的“第三委”是逼出来的。它曾是闻名遐迩的红旗村,改革开放后,旧有治理结构难以顺利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当地开发建设征地给村里1900万元“意外之财”后,村里矛盾加剧,上访不断,两位村支书因经济问题“落马”。这类现象非后陈村独有。近年来,因监督乏力导致一些村官权力滥用,甚至成为“村霸”,鱼肉乡里,贪腐案件频发,各地苦无良策。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临危受命的街道干部胡文法入驻后陈村后发现,村务不透明、不规范是发生种种问题的根本矛盾。他敢于担当,知难而进,带领村一班人坚持“发展出题,改革作答”,把群众不放心、不满意的地方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力求在使村民对村公共事务尤其是村集体财务获得知情权和监督权方面实现关键突破,于是史上第一个与村委会并列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运而生,使得百姓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两样基本权利从制度上得到保障。由于方向对头,办法管用,13年来,该村保持了令村民自豪的“四零”纪录:群众零上访、干部零违纪、群众零投诉、违规收入零入账。
其次,明确“为谁改”,增强改革动力。改革必须紧扣人民愿望,而不能打着改革旗号,暗中盘算自身利益得失,这是改革的立场问题、核心问题。现实中,有些人一旦触动自身利益,便患得患失,投鼠忌器,浅尝辄止,半途而废,甚至假公济私,使改革走向邪路。建立“第三委”是一项有悖于原有治理架构的制度创新,后陈村也曾经遭到种种置疑:本村干部委屈,多出个“第三委”监督,是对我们不信任?其他村村官骂娘,这是多此一举,还要不要做事了?县里干部嘀咕,“第三委”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找不到相关依据,这种创新能走多远?后陈一班人顺应民意,以两个“白”为抓手,即“还干部一个清白,给村民一个明白”,敢于触碰深层利益,不惜限制自己的权力,义无反顾地建立起“第三委”,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现了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专权决策到民主决策、从纵向监督到横向监督、从对上负责到对下负责的转变,使基层民主落到实处,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机制。 改革的直接结果是,相比过去村支书和村主任“一句话、一支笔”的情况, 村干部的权力似乎小了许多,但由于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各司其责,互相监督,干部获得群众的充分信任和支持,感觉很轻松,很“通气”。
此外,明确“怎样改”,找准改革路径。这些年来,为了管住村官,各地动足了脑筋,但结果却不尽人意。如河北魏凉村想出的主意让人忍俊不禁,把公章劈成三瓣,由民主理财小组3个成员各执一瓣,3人都到场才能行使公章权力,下账报销。此法虽暗合“权力相互制约”原理,也能堵住不合理开支。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改革就是把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合法化,这就需要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回应时代之问,要求我们不但要有改革的愿望和热情,还要有改革的智慧,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找到达成目的的手段,才能改到位。“土得掉渣”的“三瓣章”,无法满足改革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因而难以推广。后陈村改革前,经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多次会商达成共识,决定设立“第三委”,成员除分管纪检的支部委员和出纳外,由村民从非村两委成员直系亲属村民中选举3人组成,每月审核村财务支出,并把审核过的发票传到电视“互动点播”中,由村民随时查看监督。由于以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回应时代之问,蕴含着生生不息的内在逻辑和力量源泉,这才使“第三委”能顺理成章地从“村计”升格为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