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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改善村庄环境,是均衡城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民增收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正在迎来新一轮建房高潮。从淮阴区的实际情况看,加强村庄规划建设非常重要,越早越主动,越早越有成效。
1 村庄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淮阴区的区域面积约1264平方公里,下辖21个乡镇、249个行政村、19个镇,人口91.34万,其中农业人口50万。农村土地总面积821.4万亩,其中农业耕地313.7万亩、林地12.1万亩、养殖水面21.7万亩。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8193元,比上年均递增19.4%。近年来,淮阴区委、区政府在村庄规划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所有乡镇已经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布点规划》的设计,并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村庄、民宅建设示范点。
2 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淮阴区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庄布局散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住宅建设蔚然成风,但由于村庄规划建设不到位和农民建房审批制度不规范,对农民建房缺乏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违建现象日渐突出。农民受“逐水而居”、“沿路而建”等旧建房观念影响,居住分散、布局散乱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出现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老村庄内居民越来越少,新建房屋大多选址在村庄外围,沿路建设,出现了“空心村”现象,不仅影响了农村景观,也影响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的规模经营。
2、建筑风格混乱。由于缺乏对农村建设有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农村建房的研究和管理不足,农民建房始终处于原始和自发状态。民宅建设缺乏地方特色和现代气息,建筑风格单调,平房,砖房、楼房相互交错。民宅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尽合理,适用性较差,不少地方依然沿用老的房屋格局。多数民宅建设没有经过专业设计,仅凭农村工匠个人经验施工,建筑质量也难以保证。因建房超高、超宽,以及超占道路红线引发的邻里矛盾和不稳定问题也难以得到解决。据了解,农村因建房引起的纠纷占到了纠纷总量的70%以上。
3、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规划建设的一大难题。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不足以及村民分散居住的状况,造成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等不利因素,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普遍存在村道狭窄、路面不硬、四周不绿、没有路灯、缺乏公共活动场所等问题。村内道路、给水、排水、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性差,生活、生产垃圾不能集中回收处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电线乱拉的现象随处可见。
3 村庄规划实施难的主要原因
造成淮阴区村庄规划难以实施、农村建设分散零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村庄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群众规划意识淡薄,认为村庄民宅建设是小事,是农民自己的事,提不上重要议事日程,致使不少地方村庄、民宅建设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2、建房管理制度不合理。一方面是涉及农民建房管理部门多,且各自都有关于建房的相关规定,造成群众建房手续繁杂、审批困难;无手续建房,这种对农民建房只堵不疏的作法,造成了农村的无序建房和违建房滋生蔓延,在城乡结合部尤为严重。
3、资金投入来源不足。淮阴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主要靠村集体收入和乡镇政府投入,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的投入机制,造成村庄规划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道路、排水用电等公用设施不能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4、政策和法规不完善。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农民基本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村、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难、报批程序繁杂、费用过高等问题。二是村、镇规划的标准和起点过高,少数规划脱离了农村实际情况,为规划实施带来困难。三是新村规划后,遗留的老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及时收回集体,造成一户多宅,浪费土地资源。
4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科学指导,认真做好村庄建设规划。规划中要注意农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区别,凸现农村特色,避免城乡一体化变成城乡一样化,注意乡镇与乡镇之间、村庄与村庄之间的区别,做到风格不同、百花齐放。一是要认真做好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按照空间环境、村庄规模、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采取不同的引导、发展策略,分级分类规划。要广泛吸纳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意见,组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抓好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要在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村庄的规模、历史传统、地形地貌、产业发展等因素编制和修订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行政村的居住点、住宅和建筑风格及生产生活设施,充分体现村庄的特点和特色,有关部门要提供技术指导。三是规范住宅设计和建设。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民住宅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无偿向村民提供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
2、立足实际,分类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工作要量力而行,规划要一步到位,实施要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要根据农民家庭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开展村庄规划建设。一是对地处城区边缘、群众经济基础较好但住房条件较差的村庄,采取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建设新村。二是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村庄,采取部分保留、部分迁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在其周围扩建新居,引导周围自然村农民向新村迁移。三是对群众住宅条件较好但公共环境和设计条件较差的村庄,重点进行局部改造和环境治理,抓好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使村庄整体达到道路宽畅、环境整洁、美化和绿化的效果。四是对地处城镇或紧邻城镇的村庄,要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城镇为中心,带动和辐射周边村庄建设和发展。
3、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村庄规划的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任务。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制定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村庄规划的目标责任、规划原则、编制和实施要求、编制经费和补偿标准、操作规程、法律责任等,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鼓励支持各乡镇以创新发展的思路谋求解决镇村规划建设中的难题。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区、乡(镇)要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要充实基层规划建设和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三是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及时搞好老庄基清退后的复垦复耕,做到一户一宅,严格控制多占、乱占土地建房,对空出的老宅基地要及时收归集体,充分、合理、节约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四是及时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障规划实施,信访、纪检、监察及相关执法部门要全程介入,主动受理信访、投诉,及时处理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五是建议政府解冻建房审批。对农民建房要堵疏结合,理顺宅基地管理体制,采取“村(居)报、乡(镇)审、区批”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建房审批。有关部门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手续,满足群众建房需要。
4、創新方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财政要加大对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拿出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争取扶持资金。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人口定向集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材料、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农村建筑工程质量。三是创新村容村貌管理方法,对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和管理队伍专业化。突出重点管理,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落实专职环卫人员,加强督查,严管重罚,改变乡村“脏、乱、差”面貌。
1 村庄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淮阴区的区域面积约1264平方公里,下辖21个乡镇、249个行政村、19个镇,人口91.34万,其中农业人口50万。农村土地总面积821.4万亩,其中农业耕地313.7万亩、林地12.1万亩、养殖水面21.7万亩。2011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8193元,比上年均递增19.4%。近年来,淮阴区委、区政府在村庄规划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所有乡镇已经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布点规划》的设计,并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村庄、民宅建设示范点。
2 村庄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淮阴区的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庄布局散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住宅建设蔚然成风,但由于村庄规划建设不到位和农民建房审批制度不规范,对农民建房缺乏有效地管理和引导,农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违建现象日渐突出。农民受“逐水而居”、“沿路而建”等旧建房观念影响,居住分散、布局散乱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出现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老村庄内居民越来越少,新建房屋大多选址在村庄外围,沿路建设,出现了“空心村”现象,不仅影响了农村景观,也影响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的规模经营。
2、建筑风格混乱。由于缺乏对农村建设有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农村建房的研究和管理不足,农民建房始终处于原始和自发状态。民宅建设缺乏地方特色和现代气息,建筑风格单调,平房,砖房、楼房相互交错。民宅结构和使用功能不尽合理,适用性较差,不少地方依然沿用老的房屋格局。多数民宅建设没有经过专业设计,仅凭农村工匠个人经验施工,建筑质量也难以保证。因建房超高、超宽,以及超占道路红线引发的邻里矛盾和不稳定问题也难以得到解决。据了解,农村因建房引起的纠纷占到了纠纷总量的70%以上。
3、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规划建设的一大难题。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不足以及村民分散居住的状况,造成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等不利因素,制约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普遍存在村道狭窄、路面不硬、四周不绿、没有路灯、缺乏公共活动场所等问题。村内道路、给水、排水、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性差,生活、生产垃圾不能集中回收处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电线乱拉的现象随处可见。
3 村庄规划实施难的主要原因
造成淮阴区村庄规划难以实施、农村建设分散零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村庄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干部群众规划意识淡薄,认为村庄民宅建设是小事,是农民自己的事,提不上重要议事日程,致使不少地方村庄、民宅建设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
2、建房管理制度不合理。一方面是涉及农民建房管理部门多,且各自都有关于建房的相关规定,造成群众建房手续繁杂、审批困难;无手续建房,这种对农民建房只堵不疏的作法,造成了农村的无序建房和违建房滋生蔓延,在城乡结合部尤为严重。
3、资金投入来源不足。淮阴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主要靠村集体收入和乡镇政府投入,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和完善的投入机制,造成村庄规划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道路、排水用电等公用设施不能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4、政策和法规不完善。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农民基本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村、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难、报批程序繁杂、费用过高等问题。二是村、镇规划的标准和起点过高,少数规划脱离了农村实际情况,为规划实施带来困难。三是新村规划后,遗留的老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及时收回集体,造成一户多宅,浪费土地资源。
4 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科学指导,认真做好村庄建设规划。规划中要注意农村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区别,凸现农村特色,避免城乡一体化变成城乡一样化,注意乡镇与乡镇之间、村庄与村庄之间的区别,做到风格不同、百花齐放。一是要认真做好村庄布点规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按照空间环境、村庄规模、资源条件和产业特色采取不同的引导、发展策略,分级分类规划。要广泛吸纳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意见,组织专家充分研究论证,保证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抓好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要在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村庄的规模、历史传统、地形地貌、产业发展等因素编制和修订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行政村的居住点、住宅和建筑风格及生产生活设施,充分体现村庄的特点和特色,有关部门要提供技术指导。三是规范住宅设计和建设。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民住宅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无偿向村民提供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
2、立足实际,分类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工作要量力而行,规划要一步到位,实施要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要根据农民家庭的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开展村庄规划建设。一是对地处城区边缘、群众经济基础较好但住房条件较差的村庄,采取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建设新村。二是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村庄,采取部分保留、部分迁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在其周围扩建新居,引导周围自然村农民向新村迁移。三是对群众住宅条件较好但公共环境和设计条件较差的村庄,重点进行局部改造和环境治理,抓好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使村庄整体达到道路宽畅、环境整洁、美化和绿化的效果。四是对地处城镇或紧邻城镇的村庄,要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城镇为中心,带动和辐射周边村庄建设和发展。
3、制定措施,切实推进村庄规划的实施。村庄规划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任务。必须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制定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明确村庄规划的目标责任、规划原则、编制和实施要求、编制经费和补偿标准、操作规程、法律责任等,为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鼓励支持各乡镇以创新发展的思路谋求解决镇村规划建设中的难题。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区、乡(镇)要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要充实基层规划建设和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三是加强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及时搞好老庄基清退后的复垦复耕,做到一户一宅,严格控制多占、乱占土地建房,对空出的老宅基地要及时收归集体,充分、合理、节约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四是及时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障规划实施,信访、纪检、监察及相关执法部门要全程介入,主动受理信访、投诉,及时处理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五是建议政府解冻建房审批。对农民建房要堵疏结合,理顺宅基地管理体制,采取“村(居)报、乡(镇)审、区批”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建房审批。有关部门应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尽量简化手续,满足群众建房需要。
4、創新方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一是完善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财政要加大对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拿出一定配套资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争取扶持资金。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按人口定向集资,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建筑材料、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农村建筑工程质量。三是创新村容村貌管理方法,对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和管理队伍专业化。突出重点管理,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落实专职环卫人员,加强督查,严管重罚,改变乡村“脏、乱、差”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