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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住建部对2012年所有申报城市、县城和城镇组织了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决定命名河北省邢台市等37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临漳县等37个县城为国家同林县城、山西省贾家庄镇等14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