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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函[2015]13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姚引良担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担任副组长,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