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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正式将“评估监测”纳入教育督导的职能。
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包括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大规模质量监测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必然促进教育督导理念、方法和技术的现代化,从而推进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而结合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做好督导评估,是当前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新举措。
教育督导需要与质量监测深度融合
教育督导评估需要三方合作。目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只有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少有第三方介入。常规做法是:评估对象根据上级的评估指标和要求,提供自评报告,附上相关数据和证据;评价主体组织专家对照评估标准审核评估对象的自评,再结合自己手头一些数据和材料,做出评估结论。由于督导评估的数据和材料,绝大部分来自评估对象,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局限性和偏向性,很容易导致评价主体误判。因此,现代督导评估需要第三方介入,由第三方提供评估数据和佐证材料。只有三方合作,把第三方量化评价和评价对象的自我评价结合起来,督导评估才能做到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教育督导评估需要监测数据。目前,教育督导评估中,有关学生方面的指标评价存在不科学性,特别是对学生思想品德、体育运动、艺术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价。比如学生的艺术素养指标,学校提供的材料通常有三部分:一是理念上重视艺术教育,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其主要佐证是功课表、艺术教师任课名单等。但评估人根据这些书面材料包括学生个别访谈,很难鉴定“是否开足开齐”。二是开展艺术节和艺术社团等艺术活动,其主要证据是艺术节通知等文件、活动安排表、艺术节和社团活动图片、艺术类校本课程等。基于这些材料,评估人同样很难鉴定艺术活动的规模和效果。三是极少数学生高层次比赛获奖情况。但个别学生高层次获奖属于个案,不能代表全体学生,评估人很难判断全校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可见从这些描述性的材料中,评估人很难做到评估结果的科学量化,也很难对不同评价对象做横向量化比较。但有了第三方的教育质量监测,采集到学生艺术素养指数,就能较为科学地评估学生的艺术素养,就可以准确量化结果。
教育督导评估的数据来源要多样化。在目前督导评估中,直接来自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数据特别少,即使有这方面的数据,也往往来自少数样本的抽样访谈和问卷调查,价值抽样对象常常由评估对象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和信效度都比较低。教育最主要服务对象是学生和家长,他们对教育的评价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他们的评价,只是“孤芳自赏”。但家长对教育的了解是不够全面深入的,容易感性化、单一化;学校管理者的评价可能因为上下级而显得“不真实”;教师对区域和学校教育的评价也存在片面化。因此,在对区域和学校督导评估中,要通过质量监测的方式广泛采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等方面的数据,丰富数据结构,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从而基于这些数据科学准确地评估地方政府和学校教育治理的成效。
结合监测数据的督导有利于教育治理
监测和督导结合,破除“唯分论”和“唯升学论”。2013年6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品德发展水平,包含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和理想信念;二是学业发展水平,包含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三是身心发展水平,包含身体形态机能、健康生活方式、审美修养、情绪行为调控和人际沟通;四是兴趣特长养成,包含好奇心、求知欲、爱好特长和潜能发展;五是学业负担状况,包含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和学习压力。《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文化基础、自主发展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文化基础由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人文积淀、人文情怀、审美情趣;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索。自主发展方面由社会学习和健康生活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乐学善学、勤于反思、信息意识,珍爱生命、健全人格、自我管理。社会参与方面由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劳动意识、问题解决、技术运用。
这些内容都是学校育人的具体目标。但受“唯分论”“唯升学论”影响,很多学校的教育偏离了这些目标,过度侧重文化学科教学和升学教育,导致学生负担过重,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唯分论”“唯升学论”的盛行,除了狭隘的学生观和人才观因素外,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错误的质量观和评价观也是重要的推手。一些地方政府用中高考成绩考核教育部门,教育部门用中高考成绩考核学校,学校用中高考成绩考核教师。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内容纳入学校和区域的质量监测及其评估,通过区域大规模质量监测,量化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同时,基于这些监测指标做好督政督学,发挥指标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扭转“唯分论”“唯升学论”。
加强教育“短板”的监测和评估,解决“教育不均衡”。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短板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从学校角度看,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占多數的公办学校、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等薄弱学校是义务教育的“短板”;从学生角度看,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是义务教育的“短板”。这两类短板是当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难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者这两类“短板”。
监测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对这些“短板”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情况,监测这类学校的课程开设和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管理者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学管理能力情况,监测这类学校的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职业认同感、教研师训需求等情况,监测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这类学校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兴趣爱好等情况,监测这些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等评价和诉求,是政府督导部门面临的新任务、新内容。
这些监测数据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优化管理、重视“补短板”工作,有利于校长优化课程体系顶层设计,优化校本课程和校园活动,有利于教师“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关爱每一个学生,重视弱势学生的教育教学。不仅可以用于督政,督促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学校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等方面履行职责,还可以为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研训部门和学校“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基于地市级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当前,随着国测省测的推动和引领,市县两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监测工作也逐步推开。通常,国家监测对象侧重省级区域,省级监测对象为地市区域,可以延伸到县级区域。国测和省测主要侧重监测指标的导向和监测技术的研究,为地市级区域监测提供内容和技术指导。目前,县级质量监测的队伍及其监测理念和技术都很缺乏,很难做到监测“理念科学、量具科学、组织科学、数据处理科学、报告反馈科学”。也就是说,县级层面尚无力开展本区域质量监测工作,即使能做到监测,其所采集的监测数据对本县政府和教育局督导评估的影响力也很有限。
但地市级的质量监测具有较强的行政影响力。鉴于政府行政管辖机制,地市级监测指标体系对县教育局和学校的导向作用要大于国测和省测。地市教育督导部门有什么样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县教育局就会有相应的教育行为,而且县教育局会把市级指标体系本土化,用于本区域学校评估。因此,地市级的质量检测对实现教育治理的目标,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教育质量监测的内容包括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大规模质量监测技术的成熟和发展,必然促进教育督导理念、方法和技术的现代化,从而推进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而结合区域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做好督导评估,是当前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新举措。
教育督导需要与质量监测深度融合
教育督导评估需要三方合作。目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只有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少有第三方介入。常规做法是:评估对象根据上级的评估指标和要求,提供自评报告,附上相关数据和证据;评价主体组织专家对照评估标准审核评估对象的自评,再结合自己手头一些数据和材料,做出评估结论。由于督导评估的数据和材料,绝大部分来自评估对象,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局限性和偏向性,很容易导致评价主体误判。因此,现代督导评估需要第三方介入,由第三方提供评估数据和佐证材料。只有三方合作,把第三方量化评价和评价对象的自我评价结合起来,督导评估才能做到科学准确、公平公正。
教育督导评估需要监测数据。目前,教育督导评估中,有关学生方面的指标评价存在不科学性,特别是对学生思想品德、体育运动、艺术美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价。比如学生的艺术素养指标,学校提供的材料通常有三部分:一是理念上重视艺术教育,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其主要佐证是功课表、艺术教师任课名单等。但评估人根据这些书面材料包括学生个别访谈,很难鉴定“是否开足开齐”。二是开展艺术节和艺术社团等艺术活动,其主要证据是艺术节通知等文件、活动安排表、艺术节和社团活动图片、艺术类校本课程等。基于这些材料,评估人同样很难鉴定艺术活动的规模和效果。三是极少数学生高层次比赛获奖情况。但个别学生高层次获奖属于个案,不能代表全体学生,评估人很难判断全校全体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可见从这些描述性的材料中,评估人很难做到评估结果的科学量化,也很难对不同评价对象做横向量化比较。但有了第三方的教育质量监测,采集到学生艺术素养指数,就能较为科学地评估学生的艺术素养,就可以准确量化结果。
教育督导评估的数据来源要多样化。在目前督导评估中,直接来自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数据特别少,即使有这方面的数据,也往往来自少数样本的抽样访谈和问卷调查,价值抽样对象常常由评估对象提供,数据的可靠性和信效度都比较低。教育最主要服务对象是学生和家长,他们对教育的评价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他们的评价,只是“孤芳自赏”。但家长对教育的了解是不够全面深入的,容易感性化、单一化;学校管理者的评价可能因为上下级而显得“不真实”;教师对区域和学校教育的评价也存在片面化。因此,在对区域和学校督导评估中,要通过质量监测的方式广泛采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等方面的数据,丰富数据结构,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从而基于这些数据科学准确地评估地方政府和学校教育治理的成效。
结合监测数据的督导有利于教育治理
监测和督导结合,破除“唯分论”和“唯升学论”。2013年6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品德发展水平,包含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和理想信念;二是学业发展水平,包含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三是身心发展水平,包含身体形态机能、健康生活方式、审美修养、情绪行为调控和人际沟通;四是兴趣特长养成,包含好奇心、求知欲、爱好特长和潜能发展;五是学业负担状况,包含学习时间、课业质量、课业难度和学习压力。《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文化基础、自主发展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文化基础由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人文积淀、人文情怀、审美情趣;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索。自主发展方面由社会学习和健康生活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乐学善学、勤于反思、信息意识,珍爱生命、健全人格、自我管理。社会参与方面由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两个模块构成,分别有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国际理解,劳动意识、问题解决、技术运用。
这些内容都是学校育人的具体目标。但受“唯分论”“唯升学论”影响,很多学校的教育偏离了这些目标,过度侧重文化学科教学和升学教育,导致学生负担过重,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唯分论”“唯升学论”的盛行,除了狭隘的学生观和人才观因素外,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错误的质量观和评价观也是重要的推手。一些地方政府用中高考成绩考核教育部门,教育部门用中高考成绩考核学校,学校用中高考成绩考核教师。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级教育部门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内容纳入学校和区域的质量监测及其评估,通过区域大规模质量监测,量化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同时,基于这些监测指标做好督政督学,发挥指标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扭转“唯分论”“唯升学论”。
加强教育“短板”的监测和评估,解决“教育不均衡”。当前,义务教育阶段的短板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从学校角度看,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占多數的公办学校、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等薄弱学校是义务教育的“短板”;从学生角度看,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是义务教育的“短板”。这两类短板是当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难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了“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者这两类“短板”。
监测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对这些“短板”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情况,监测这类学校的课程开设和德智体美劳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学校管理者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学管理能力情况,监测这类学校的教师教学方式、师生关系、职业认同感、教研师训需求等情况,监测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这类学校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兴趣爱好等情况,监测这些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等评价和诉求,是政府督导部门面临的新任务、新内容。
这些监测数据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优化管理、重视“补短板”工作,有利于校长优化课程体系顶层设计,优化校本课程和校园活动,有利于教师“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关爱每一个学生,重视弱势学生的教育教学。不仅可以用于督政,督促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围绕学校办学标准执行、教育投入落实和经费管理、教师编制待遇、教育扶贫等方面履行职责,还可以为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研训部门和学校“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基于地市级教育质量监测的督导评估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举措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监测制度,引导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当前,随着国测省测的推动和引领,市县两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监测工作也逐步推开。通常,国家监测对象侧重省级区域,省级监测对象为地市区域,可以延伸到县级区域。国测和省测主要侧重监测指标的导向和监测技术的研究,为地市级区域监测提供内容和技术指导。目前,县级质量监测的队伍及其监测理念和技术都很缺乏,很难做到监测“理念科学、量具科学、组织科学、数据处理科学、报告反馈科学”。也就是说,县级层面尚无力开展本区域质量监测工作,即使能做到监测,其所采集的监测数据对本县政府和教育局督导评估的影响力也很有限。
但地市级的质量监测具有较强的行政影响力。鉴于政府行政管辖机制,地市级监测指标体系对县教育局和学校的导向作用要大于国测和省测。地市教育督导部门有什么样的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县教育局就会有相应的教育行为,而且县教育局会把市级指标体系本土化,用于本区域学校评估。因此,地市级的质量检测对实现教育治理的目标,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