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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解释在统一法律适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司法解释体制具有自身的局限性,存在诸多弊端,需要重塑体制,予以改革完善。判例的引入是改革司法解释体制的良好契机。应建立抽象性司法解释与判例司法解释并存的司法解释机制。具体从单一司法解释主体、确定抽象性司法解释的范围、废除案件请示制度、建立配套的三审终审制以及判例司法解释制度和司法解释监督等方面构建我国新的司法解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