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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篇章,在供给侧改革为商业银行发展与探索的大背景下,实业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型使商业银行的服务创新迫在眉睫,投贷联动模式是一项以科创企业为服务对象,适应国家创新驱动且符合投贷双方利益的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本文着眼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下投贷联动的模式比较,在现实挑战、突出问题和原因解析基础上,从监管框架维度对投贷联动最优模式的实践重点及方向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和可行性的具体措施,以期提高投贷联动风险的监管效率。
关键词: 投贷联动;商业银行;供给侧改革;监管框架
供给侧改革是我国“十三五”的重要发展战略,投贷联动是指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的联动融资,本质仍然是银行为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即投贷联动贷款的本质属性及其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没有本质性的改变。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在于推动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资源合理优化与配置,把投贷联动融入供给侧改革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供给侧改革旨在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对市场需求的灵活性适应性,而投贷联动是商业银行在“大企业时代”过去后如何发展中小企业贷款解决双方一方融资难一方贷而无门的矛盾的关键,供给侧为投贷联动引领其市场定位推动商业银行的服务改革。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也在投贷联动方面做了多种尝试,但基于法制环境、监管现状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投贷联动的推进显得尤为复杂困难。因此,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贷联动最优模式和细化投贷联动业务发展与监管的基本思路值得特别关注。
在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带动大背景下,国外在投贷联动上主要有两种成功案例,一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二是英国的“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分析美国硅谷银行,其将它吸收的存款借给初创企业,由于一般的初创企业的寿命为四年左右,因此它将贷款期限定为三年,以避免经营不善带来的损失。同时它的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其市场利率以此应对其较高的风险,而在股权投资上,硅谷银行拥有企业的股权,在企业股票升值或者IPO后,银行抽出自己的所拥有的股份。而英国的“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其运作是独立于公司控股的股东,雇佣众多专业的投资专家。其董事会监督整体的机构的策略,不同于美国模式的是英国是由各家机构成立专门独立的子公司负责投贷联动的运营,以此隔离风险。同时它是一个自上而下发起的产物,它只对企业进行少数的股权投资,主要还是由企业自己管理层进行管理。根据我国发展的现状,银行还是应介入到企业初期系统的公司建设中去,帮助其经营的稳定发展,同时美国和英国的模式都有利用专业人才,我国在此也应大力发展相关人才建设,而贷款率根据我国国情国家可以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降低,毕竟我国中小企业市场目前较为复杂。目前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上也已有多种形式的尝试,主要有这几种模式:一是直接投资模式,二是协同境外子公司,三是外部机构合作模式,四是合资银行模式。每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银行,且需要相应的政策规定去规范它,直接投资模式目前只适用于国家开发银行,而子公司模式国内多家国有和股份银行已开始实行,而其股权投资与债券直接融资容易相互影响需要相应的约束措施;与外部机构联合,有利于对初创企业的风险审查和利用专业的人才力量;而合资银行是针对科创企业,国内外联动合作,如浦东硅谷银行。各种模式跟我国的适应程度还需在未来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下,完善与适应我国国情。
下面将着重从几个方面分析我国目前投贷联动发展的现状。
一、现实挑战
随我国经济进入“微观时代”,而我国银行贷款的投向主要面向的是成熟企业,贷款资产主要集中于库存过剩的领域,短期贷款数量过多而中长期贷款增速却在逐步下降。中小企业的数量与总体规模是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主要发展对象,且科创企业发展迅速前景良好,但由于微小企业的良莠不齐,银行为其贷款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较高,微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较大企业而言更高,商业银行易承担最终损失。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中间接融资占据多数,我国直接融资途径较少且融资对象多为大型企业其信用风险低。这使得商业银行如何为微小企业进行有效的贷款供给成为了一大难题。面对我国国情,投贷联动作为以“股权+债权”相结合用投资收益叠加信贷收益的融资方式将极大的解决目前商业银行发展的瓶颈。
二、突出问题
2016年以来,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被正式写进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我国投贷联动尚处于起步阶探索阶段,在各地展开试点工作,但银行开展的各项投资类贷款与贷款类贷款名异实同,且多以简易的跟投为主,业务流于形式。与此同时,银行尚未形成专门专业的投贷联动体系,应注意投贷联动的高风险属性,且多数投贷联动业务缺乏充足的资金与资源。
三、原因解析
我国目前投贷联动发展速度缓慢主要是因为投贷联动在法律上的约束,《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的限制,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自开展投贷联动以来一直是“曲线试水”。一直以来国内外都限制商业银行的权益性投资,但当我们通过监管体制去审视时,发现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允许商业银行有限度的进行权益性投资,这是出于当前“微观时代”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的调整。也建议我国《商业银行法》可以修改与完善,破除分业经营的束缚,为投贷联动的开展扫除法律障碍。而同时在我国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开展投贷联动应在银行不违背其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明确权益性投资的分界线,不使得商业银行介入全部的商业性活动,为社会利益作出贡献。
四、监管框架及建议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投贷联动是商业银行在收益风险皆共同承担的基础上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非金融企业的债权和权益性融资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模式。其服务对象为微小企业和科创企业,收益高亦信用风险高。这些企业通常缺乏进行抵押或质押的资产,银行投放资金面临的违约风险较高。如何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投贷联动推进的第一个关卡。根据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其在风险控制机制上的成功实践有通過PE/VC风投机构对被投贷企业进行风险鉴定降低了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率。且将具有高风险的业务与普通投资业务分割从而使得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第一要注重风险识别控制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投贷联动中所面临的多元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创新风险和经营操作风险等必须有与之相应机制去缓释风险。第二是开发适用于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估机制,应注重企业的经营模式,注重企业的核心资产,关注企业经营对核心资产的影响。考虑初创企业资产的有限,可创新企业使用知识产权与专利、股权与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第三是“投”与“贷”的风险隔离机制,优化银行内部信贷操作流程的优化,将投资与信贷分流进行审批管理,研发针对投贷联动的新型风险管理工具。 2.介入初创企业机制管理。大部分微小企业和科创企业初期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公司制度结构等尚未优化,此时公司的创始人和管理人对公司的影响力都较为巨大,在这種现状下,美国的硅谷模式和英国的BGF模式都有允许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传统的信贷模式,银行只是以债权人身份投入资金,并不会拥有部分经营权,但在投贷联动模式下,初创企业经营等风险较大,且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所面临的投资风险远比传统的信贷模式高,因此应允许银行可介入企业的内部,帮助企业在发展初期解决内部的结构优化等问题。虽然投贷联动所包含的股权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示意了银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地位,但在前期,银行可能并未进行股权投资,无法具有相应的管理地位,所以投贷联动制度也应赋予银行一定程度的经营管理地位,以此降低投资风险。
3.推动投贷联动中应对其高风险属性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由于现行法律限制,银行并不能以投贷联动取得的股权进行投机性交易,其使得银行不能获得企业应资本增值而获得的收益,这使得投贷联动中以投资收益补偿信用风险变得难以实现。因此,首先应允许银行在投贷联动时根据协议等获得一部分股权,当然银行拥有股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对企业实行控制;第二就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可推动如设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帮助银行规避风险,以此激励银行发展投贷联动建设。
而根据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我对我国投贷联动的发展前景有一些建议:一是银行应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在自己了解的领域易对企业所身处的产业发展背景和方向有大致的把握,不容易盲目跟投也对企业的管理会有一个全面的计划,同时,银行投资组合以降低风险,其通过投资组合将投资对象散布于不同领域的行业或同一个行业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使得风险降到最低。第二是银行应完善对初创企业贷后的管理,加强对其核心资产现金流的分析。初创企业的初期经营状况变化较大,对其贷后的审查频率应大于一般企业,而其初创企业早期的现金流容易不稳定往往在经过多次融资后才能逐步稳定,且融资活动也易对企业产生较为巨大的影响,所以银行在此时应使用针对中小企业的方法进行分析。第三银行进行投贷联动的目的并非单纯获取收益,而是利用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推进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与供给侧改革相互促进彼此发展,脱离当前银行业信贷的瓶颈,因此银行应综合考虑初创企业的长期综合价值贡献而非只是追求股权退出时的收益。
投贷联动从资金供给侧扩大有效供给,助力供给侧改革,同时为我国中小科创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融资环境,目前我国投贷联动尚处在一个探索阶段,需要多方合作联动推进机制的完善,以供给侧改革带动发展。
参考文献:
[1]缪锦春.国内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模式特征分析及展业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6):47-56.
[2]张惠.基于供给侧改革的投贷联动机制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6,14(2):30-36.
[3]周驷华,倪涛.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机遇与挑战[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5,(6):1-9.
[4]廖岷,王鑫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创新与监管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16,355(11):45-55.
[5]郭戎.投贷联动:让银行真正发力供给侧改革[J].中国发展观察,2017,(Z1):49-50.
[6]肖兰华,邝小燕.“投贷联动”纾解我国中小科创企业融资难[J].上海金融,2016,(12):41-45.
[7]宋琳华,文晓东,李旭昌,等.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研究[J].中国邮政,2016,(11):32-33.
作者简介:
肖子倩(1996—),女,汉,安徽省巢湖人,本科,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方向:金融。
关键词: 投贷联动;商业银行;供给侧改革;监管框架
供给侧改革是我国“十三五”的重要发展战略,投贷联动是指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的联动融资,本质仍然是银行为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即投贷联动贷款的本质属性及其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没有本质性的改变。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在于推动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资源合理优化与配置,把投贷联动融入供给侧改革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选择。供给侧改革旨在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对市场需求的灵活性适应性,而投贷联动是商业银行在“大企业时代”过去后如何发展中小企业贷款解决双方一方融资难一方贷而无门的矛盾的关键,供给侧为投贷联动引领其市场定位推动商业银行的服务改革。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也在投贷联动方面做了多种尝试,但基于法制环境、监管现状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投贷联动的推进显得尤为复杂困难。因此,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贷联动最优模式和细化投贷联动业务发展与监管的基本思路值得特别关注。
在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带动大背景下,国外在投贷联动上主要有两种成功案例,一是美国硅谷银行模式,二是英国的“中小企业成长基金”。分析美国硅谷银行,其将它吸收的存款借给初创企业,由于一般的初创企业的寿命为四年左右,因此它将贷款期限定为三年,以避免经营不善带来的损失。同时它的贷款利率一般高于其市场利率以此应对其较高的风险,而在股权投资上,硅谷银行拥有企业的股权,在企业股票升值或者IPO后,银行抽出自己的所拥有的股份。而英国的“中小企业成长基金”(BGF)其运作是独立于公司控股的股东,雇佣众多专业的投资专家。其董事会监督整体的机构的策略,不同于美国模式的是英国是由各家机构成立专门独立的子公司负责投贷联动的运营,以此隔离风险。同时它是一个自上而下发起的产物,它只对企业进行少数的股权投资,主要还是由企业自己管理层进行管理。根据我国发展的现状,银行还是应介入到企业初期系统的公司建设中去,帮助其经营的稳定发展,同时美国和英国的模式都有利用专业人才,我国在此也应大力发展相关人才建设,而贷款率根据我国国情国家可以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降低,毕竟我国中小企业市场目前较为复杂。目前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上也已有多种形式的尝试,主要有这几种模式:一是直接投资模式,二是协同境外子公司,三是外部机构合作模式,四是合资银行模式。每种模式适用于不同的银行,且需要相应的政策规定去规范它,直接投资模式目前只适用于国家开发银行,而子公司模式国内多家国有和股份银行已开始实行,而其股权投资与债券直接融资容易相互影响需要相应的约束措施;与外部机构联合,有利于对初创企业的风险审查和利用专业的人才力量;而合资银行是针对科创企业,国内外联动合作,如浦东硅谷银行。各种模式跟我国的适应程度还需在未来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下,完善与适应我国国情。
下面将着重从几个方面分析我国目前投贷联动发展的现状。
一、现实挑战
随我国经济进入“微观时代”,而我国银行贷款的投向主要面向的是成熟企业,贷款资产主要集中于库存过剩的领域,短期贷款数量过多而中长期贷款增速却在逐步下降。中小企业的数量与总体规模是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主要发展对象,且科创企业发展迅速前景良好,但由于微小企业的良莠不齐,银行为其贷款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较高,微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较大企业而言更高,商业银行易承担最终损失。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中间接融资占据多数,我国直接融资途径较少且融资对象多为大型企业其信用风险低。这使得商业银行如何为微小企业进行有效的贷款供给成为了一大难题。面对我国国情,投贷联动作为以“股权+债权”相结合用投资收益叠加信贷收益的融资方式将极大的解决目前商业银行发展的瓶颈。
二、突出问题
2016年以来,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被正式写进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我国投贷联动尚处于起步阶探索阶段,在各地展开试点工作,但银行开展的各项投资类贷款与贷款类贷款名异实同,且多以简易的跟投为主,业务流于形式。与此同时,银行尚未形成专门专业的投贷联动体系,应注意投贷联动的高风险属性,且多数投贷联动业务缺乏充足的资金与资源。
三、原因解析
我国目前投贷联动发展速度缓慢主要是因为投贷联动在法律上的约束,《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的限制,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自开展投贷联动以来一直是“曲线试水”。一直以来国内外都限制商业银行的权益性投资,但当我们通过监管体制去审视时,发现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允许商业银行有限度的进行权益性投资,这是出于当前“微观时代”的需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作出的调整。也建议我国《商业银行法》可以修改与完善,破除分业经营的束缚,为投贷联动的开展扫除法律障碍。而同时在我国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开展投贷联动应在银行不违背其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明确权益性投资的分界线,不使得商业银行介入全部的商业性活动,为社会利益作出贡献。
四、监管框架及建议
1.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投贷联动是商业银行在收益风险皆共同承担的基础上以“股权+债权”的模式对非金融企业的债权和权益性融资相结合的新型融资模式。其服务对象为微小企业和科创企业,收益高亦信用风险高。这些企业通常缺乏进行抵押或质押的资产,银行投放资金面临的违约风险较高。如何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投贷联动推进的第一个关卡。根据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其在风险控制机制上的成功实践有通過PE/VC风投机构对被投贷企业进行风险鉴定降低了信用风险和不良贷款率。且将具有高风险的业务与普通投资业务分割从而使得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第一要注重风险识别控制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投贷联动中所面临的多元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创新风险和经营操作风险等必须有与之相应机制去缓释风险。第二是开发适用于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估机制,应注重企业的经营模式,注重企业的核心资产,关注企业经营对核心资产的影响。考虑初创企业资产的有限,可创新企业使用知识产权与专利、股权与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第三是“投”与“贷”的风险隔离机制,优化银行内部信贷操作流程的优化,将投资与信贷分流进行审批管理,研发针对投贷联动的新型风险管理工具。 2.介入初创企业机制管理。大部分微小企业和科创企业初期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公司制度结构等尚未优化,此时公司的创始人和管理人对公司的影响力都较为巨大,在这種现状下,美国的硅谷模式和英国的BGF模式都有允许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传统的信贷模式,银行只是以债权人身份投入资金,并不会拥有部分经营权,但在投贷联动模式下,初创企业经营等风险较大,且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所面临的投资风险远比传统的信贷模式高,因此应允许银行可介入企业的内部,帮助企业在发展初期解决内部的结构优化等问题。虽然投贷联动所包含的股权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示意了银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地位,但在前期,银行可能并未进行股权投资,无法具有相应的管理地位,所以投贷联动制度也应赋予银行一定程度的经营管理地位,以此降低投资风险。
3.推动投贷联动中应对其高风险属性的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由于现行法律限制,银行并不能以投贷联动取得的股权进行投机性交易,其使得银行不能获得企业应资本增值而获得的收益,这使得投贷联动中以投资收益补偿信用风险变得难以实现。因此,首先应允许银行在投贷联动时根据协议等获得一部分股权,当然银行拥有股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对企业实行控制;第二就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可推动如设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等一系列保护措施帮助银行规避风险,以此激励银行发展投贷联动建设。
而根据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我对我国投贷联动的发展前景有一些建议:一是银行应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在自己了解的领域易对企业所身处的产业发展背景和方向有大致的把握,不容易盲目跟投也对企业的管理会有一个全面的计划,同时,银行投资组合以降低风险,其通过投资组合将投资对象散布于不同领域的行业或同一个行业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使得风险降到最低。第二是银行应完善对初创企业贷后的管理,加强对其核心资产现金流的分析。初创企业的初期经营状况变化较大,对其贷后的审查频率应大于一般企业,而其初创企业早期的现金流容易不稳定往往在经过多次融资后才能逐步稳定,且融资活动也易对企业产生较为巨大的影响,所以银行在此时应使用针对中小企业的方法进行分析。第三银行进行投贷联动的目的并非单纯获取收益,而是利用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推进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与供给侧改革相互促进彼此发展,脱离当前银行业信贷的瓶颈,因此银行应综合考虑初创企业的长期综合价值贡献而非只是追求股权退出时的收益。
投贷联动从资金供给侧扩大有效供给,助力供给侧改革,同时为我国中小科创企业营造良好的金融融资环境,目前我国投贷联动尚处在一个探索阶段,需要多方合作联动推进机制的完善,以供给侧改革带动发展。
参考文献:
[1]缪锦春.国内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模式特征分析及展业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6):47-56.
[2]张惠.基于供给侧改革的投贷联动机制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6,14(2):30-36.
[3]周驷华,倪涛.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机遇与挑战[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5,(6):1-9.
[4]廖岷,王鑫泽.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创新与监管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16,355(11):45-55.
[5]郭戎.投贷联动:让银行真正发力供给侧改革[J].中国发展观察,2017,(Z1):49-50.
[6]肖兰华,邝小燕.“投贷联动”纾解我国中小科创企业融资难[J].上海金融,2016,(12):41-45.
[7]宋琳华,文晓东,李旭昌,等.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投贷联动业务发展研究[J].中国邮政,2016,(11):32-33.
作者简介:
肖子倩(1996—),女,汉,安徽省巢湖人,本科,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