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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重大举措。通州区院始终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条重要渠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年以来,该院举报、控告、申诉案件数量和办理民行抗诉案件数量,进京赴省越级访案件数量等信访案件主要指标,同比皆大幅下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通过诉访分离实现把解决涉法涉诉案件放在首位
涉法涉诉改革的目的是解决信访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目前高发的信访案件数量,即圆满解决信访案件是第一位的。通州区通过健全完善审查受理机制,实现管辖内案件与普通信访有效分离,控制了信访案件的入口关。该院通过对诉求性质、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等三个方面对信访案件进行审查,形成了“诉讼”与“普通信访”分离的审查受理工作机制。一是明确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要包括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权利救济的控告、申诉案件。该院通过严把受理范围关,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大包大揽,也不人为提高门槛,该受理不受理,做好了“诉”“访”甄别分流关。
二是规范审查受理机制。该院依据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执法规范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受理办法》,该办法对受理分流信访案件做了详细规定。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属于该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严格按照执法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依法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普通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向主管机关反映诉求并耐心做好解释、分流工作。对于已经接收的信访事项,七日内填写《信访事项移送函》,并将来访笔录、接收的信访材料、信件等,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对上级机关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及时依法审查办理。同时,向信访人送达《信访移送告知函》,告知信访移送去向。
三是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处理性质不易界定的信访案件。该院与通州区法院和通州区公安局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了信访案件审查受理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明确了移送控告申诉案件的标准、条件以及诉求性质不易界定的交叉管辖案件的处理原则,确保信访案件移送顺畅有序,衔接规范紧密。
二、通过诉访衔接实现将信访案件解决在源头
诉讼和信访的衔接问题是涉法涉诉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做好“诉”“访”的衔接就成为涉法涉诉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通州区院通过处访前置和强化处访质量很好的解决了诉访的衔接问题。
1.通过处访前置使涉法涉诉信访有效衔接。今年以来,通州区院为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基础,以健全机制为保障,探索了处访前置这一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该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具体实践中,通州区院始终通过坚持一手抓处理普通信访、一手抓处理涉法涉诉初信初访,两手都要重的做法。既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又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在做到严格区分诉讼和信访案件的同时,分类制订不同的工作方案。对于信访老户,该院既牢牢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律、依政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又从案结事了和维稳大局出发,充分考虑信访问题的复杂性,在吃透案情、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跳出固有思维和方法,多角度、多方面想办法,灵活处理,确保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直接由该院检察长牵头负责,分管检察长主要负责,对涉诉涉检信访案件做到一案一策,逐一研究会诊,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并责任到人,限定结案时间,全面推动案结事了工作,有效实现诉讼和信访的衔接。如三余的徐某是多年的老上访户,其举报控告事项经通州区院多次调查均不能成立,但其依然信访不止。此后该院根据其提供的知情人线索查处了三余镇原党委书记陈某受贿案,并利用对其进行举报奖励的平台再次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息诉罢访。事后徐某给通州区院和院控申科送来两面锦旗表示感谢,还配合做好其他可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自实行该处该前置制度以来,共排查出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6件,化解6件。
2.通过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和监督机制实现诉访有效衔接。该院在强化首办责任,按期办结和息诉的职能同时,注重内部制约职能。在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以后,更加严格执行诉讼类信访案件的办案质量标准和办案期限,通过案件管理部门和监察室对办理涉诉涉法案件的时限和程序全面监督,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3.健全回访机制实现诉访有效衔接。该院在实行诉讼类信访与普通类信访分离以后,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通过对他们的释法说理,使他们理解政策,并使他们感到检察机关的关怀,舒缓群众的上访情绪,化解矛盾,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支持,提升检察公信力。如去年8月,该院控申科长带领科里干警对一名老信访户钮某进行回访,钮某为南通家纺城经营者,因店铺租赁引发的民事纠纷多次向通州区院信访,因该信访事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案件范围,该院及时引导其去公安机关和通州区法院处理,因处理及时,钮某的损失得以弥补。经过回访,钮某对检察院为他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息诉罢访。
三、通过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确保将案件解决在基层
完善检察机关涉法涉诉案件终结机制,协调落实教育帮扶责任,畅通“出口”,是改革的另一难点和重点。通州区院通过做好三个方面,有效的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质量。一是严格遵循信访终结条件的四个坚持。即坚持对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普通信访案件不受理;坚持对民事申诉案件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诉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案件不受理;坚持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除可能被宣告无罪或者裁判有其他重大错误可能的以外,凡经两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复查的,且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再立案复查;坚持对各级检察机关对法律程序已经终结、合理诉求已经解决的申诉案件不受理,通过遵循四个坚持,确保将案件解决在基层。三是积极争取司法救济向信访救济转化。该院通过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确陷入绝境的信访人,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即把检察机关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联系起来。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该院通过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民政救济和社会求助的方式给予信访人人文关怀。如去年8月,蔡某因一起故意杀人案多次向通州区院信访。经查,去年2月14日深夜,犯罪嫌疑人季某因与蔡某丈夫倪某有感情纠葛,到倪某家企图报复。后季某用锤子将蔡某及其母亲、儿子砸伤。通州区院在向信访人表示该院将依法、客观、公正、理性办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的同时,院领导亲自批示指定专人对该案严格审查,并根据受害人申请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向蔡某发放被害人救助金6000元,蔡某表示感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
一、通过诉访分离实现把解决涉法涉诉案件放在首位
涉法涉诉改革的目的是解决信访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目前高发的信访案件数量,即圆满解决信访案件是第一位的。通州区通过健全完善审查受理机制,实现管辖内案件与普通信访有效分离,控制了信访案件的入口关。该院通过对诉求性质、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等三个方面对信访案件进行审查,形成了“诉讼”与“普通信访”分离的审查受理工作机制。一是明确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范围。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要包括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权利救济的控告、申诉案件。该院通过严把受理范围关,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既不大包大揽,也不人为提高门槛,该受理不受理,做好了“诉”“访”甄别分流关。
二是规范审查受理机制。该院依据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执法规范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案件受理办法》,该办法对受理分流信访案件做了详细规定。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属于该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案件,严格按照执法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期限依法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普通信访案件,引导信访人向主管机关反映诉求并耐心做好解释、分流工作。对于已经接收的信访事项,七日内填写《信访事项移送函》,并将来访笔录、接收的信访材料、信件等,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对上级机关转办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要及时依法审查办理。同时,向信访人送达《信访移送告知函》,告知信访移送去向。
三是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处理性质不易界定的信访案件。该院与通州区法院和通州区公安局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了信访案件审查受理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明确了移送控告申诉案件的标准、条件以及诉求性质不易界定的交叉管辖案件的处理原则,确保信访案件移送顺畅有序,衔接规范紧密。
二、通过诉访衔接实现将信访案件解决在源头
诉讼和信访的衔接问题是涉法涉诉改革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做好“诉”“访”的衔接就成为涉法涉诉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通州区院通过处访前置和强化处访质量很好的解决了诉访的衔接问题。
1.通过处访前置使涉法涉诉信访有效衔接。今年以来,通州区院为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需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畅通信访渠道为基础,以健全机制为保障,探索了处访前置这一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该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具体实践中,通州区院始终通过坚持一手抓处理普通信访、一手抓处理涉法涉诉初信初访,两手都要重的做法。既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又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在做到严格区分诉讼和信访案件的同时,分类制订不同的工作方案。对于信访老户,该院既牢牢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律、依政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又从案结事了和维稳大局出发,充分考虑信访问题的复杂性,在吃透案情、找准症结的基础上,跳出固有思维和方法,多角度、多方面想办法,灵活处理,确保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对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直接由该院检察长牵头负责,分管检察长主要负责,对涉诉涉检信访案件做到一案一策,逐一研究会诊,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并责任到人,限定结案时间,全面推动案结事了工作,有效实现诉讼和信访的衔接。如三余的徐某是多年的老上访户,其举报控告事项经通州区院多次调查均不能成立,但其依然信访不止。此后该院根据其提供的知情人线索查处了三余镇原党委书记陈某受贿案,并利用对其进行举报奖励的平台再次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息诉罢访。事后徐某给通州区院和院控申科送来两面锦旗表示感谢,还配合做好其他可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自实行该处该前置制度以来,共排查出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6件,化解6件。
2.通过健全完善案件办理和监督机制实现诉访有效衔接。该院在强化首办责任,按期办结和息诉的职能同时,注重内部制约职能。在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以后,更加严格执行诉讼类信访案件的办案质量标准和办案期限,通过案件管理部门和监察室对办理涉诉涉法案件的时限和程序全面监督,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3.健全回访机制实现诉访有效衔接。该院在实行诉讼类信访与普通类信访分离以后,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回访,通过对他们的释法说理,使他们理解政策,并使他们感到检察机关的关怀,舒缓群众的上访情绪,化解矛盾,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支持,提升检察公信力。如去年8月,该院控申科长带领科里干警对一名老信访户钮某进行回访,钮某为南通家纺城经营者,因店铺租赁引发的民事纠纷多次向通州区院信访,因该信访事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案件范围,该院及时引导其去公安机关和通州区法院处理,因处理及时,钮某的损失得以弥补。经过回访,钮某对检察院为他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息诉罢访。
三、通过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确保将案件解决在基层
完善检察机关涉法涉诉案件终结机制,协调落实教育帮扶责任,畅通“出口”,是改革的另一难点和重点。通州区院通过做好三个方面,有效的提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质量。一是严格遵循信访终结条件的四个坚持。即坚持对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普通信访案件不受理;坚持对民事申诉案件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诉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案件不受理;坚持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除可能被宣告无罪或者裁判有其他重大错误可能的以外,凡经两级人民检察院办理且省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复查的,且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再立案复查;坚持对各级检察机关对法律程序已经终结、合理诉求已经解决的申诉案件不受理,通过遵循四个坚持,确保将案件解决在基层。三是积极争取司法救济向信访救济转化。该院通过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确陷入绝境的信访人,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即把检察机关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联系起来。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该院通过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民政救济和社会求助的方式给予信访人人文关怀。如去年8月,蔡某因一起故意杀人案多次向通州区院信访。经查,去年2月14日深夜,犯罪嫌疑人季某因与蔡某丈夫倪某有感情纠葛,到倪某家企图报复。后季某用锤子将蔡某及其母亲、儿子砸伤。通州区院在向信访人表示该院将依法、客观、公正、理性办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的同时,院领导亲自批示指定专人对该案严格审查,并根据受害人申请启动了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向蔡某发放被害人救助金6000元,蔡某表示感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通讯地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南通 22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