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微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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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倮倮的诗人身份一直很有好感,这个身份对他而言不是张扬在外的标签,而是暗藏内心的精神生活。他马不停蹄、彬彬有礼地在这个世界上忙碌着,认真扎实地做事、工作,承载着许多人的生计,身上完全没有一星半点的颓废气息。我们知道,有多少所谓的诗人在这种颓废气息当中,才华与身体一起走向衰败。而倮倮,其诗歌与事业在他的生命场域内,却形成了内与外彼此交融激荡的关系。作为朋友,我经常读他的诗,他对待生命的激情以及随之而来的智慧和顿悟常常能感染我,让我停下慌乱的脚步,想想自己的生活与内心。
  听听诗人倮倮自己是怎么说的。
  “于我来说,写诗只是一种解压的方式,寻找安宁的方式,把我从浮躁的社会中,从被禁锢的生活中解救出来。正如我在一篇文章给出的解释:‘也许是生命中有太多的沉重,需要缓解,需要调整,需要自我救赎。’对诗歌写作我没有任何野心,我只希望合适地、恰如其分地表达我对这个世界的爱、疼惜、关怀和悲悯,且行且吟。我希望从平凡的人和事物身上发现光,我希望从庸常的日子里盗取光照亮我继续前行。因此,我对诗歌是心存敬畏的,对真正的诗人也是心存敬畏的。我很爱惜这件‘容器’,很珍惜这件‘法器’。”
  这篇文章的名字为《诗歌是一件能容纳整个宇宙的容器》,这是个非常大气的名字,但你若把这种大气理解为浪漫主义的豪言壮语,或是某种流行的胸怀天下的励志,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懂得诗歌与自我的边界,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诗人与诗歌的不同,诗歌大于宇宙,而诗人谦卑如草。
  在《小世界》一诗中,这几句朴实的诗句让我难忘:
  我的世界是一个小世界
  我不追求永恒,但不放弃瞬间
  我从身边的事物中汲取微弱的光
  并让微弱的光消除内心的黑暗
  顺便照亮我身边
  那些也需要照亮的人
  诗歌能容纳宇宙,但写诗的“我”只能拥有一个小世界。但就此卑微认命吗?“我”如何达成与永恒宇宙的关系呢?尚有希望之所在:“我不追求永恒,但不放弃瞬间。”这种时间哲学令人赞叹,永恒已经遥不可及,唯有瞬间可供一瞥。这是一种生命的微积分,此一瞬与彼一瞬并非芝诺的箭矢永不相连,而是被生命的主体所贯通。贯通便是意义,由此生成存在的意识,方有了微光可供汲取。
  葡萄牙诗人佩索阿说,我的心略大于整個宇宙。心与诗,实在是同源同出,如果微光积蓄得足够多,那就可以获得佩索阿所说的这种境界。是的,佩索阿是我非常喜欢的诗人,倮倮和他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点非常相似,他们都是朴实认真、从事芜杂工作的人。他们努力运转着现实生活的逻辑,他们并非被迫如此,而是他们认为理应如此。梦想可以像氢气球高飞,但绳子始终要紧扣在大地的把手上,比如一棵树。
  我们不禁要问:在现实生活中的克制会不会给精神世界带来更大的自由?
  这是很有可能的。
  这种自我与宇宙的关系在他一首名为《岛屿》的诗中有着绝佳的隐喻:
  曾经有一个岛屿
  彩虹般美丽
  在我心中
  它的重量大于一个岛屿
  当我怅惘地划着小舟离开
  我知道它已不是以前的
  岛屿
  但它的重量
  已远大于一个岛屿
  人生存于世,渺小如蜉蝣,却又能赋予外物以更伟大的重量。即便恒星、星云乃至宇宙,人类不是一直在探索、研究并试着给出一些答案吗?这是主观的重量,但难道不也是宇宙本身的重量吗?对人来说,人是宇宙的尺度,并非是一句虚言,宇宙因为人的尺度在为人改变着自身的重量。这当然不是说人只能完全沉溺在主观的世界里,如果我们知道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就知道宇宙并非是冰冷的客体,人与世界之间没有泾渭分明的高墙。人置身在宇宙当中,自然是宇宙的一部分,而宇宙也是人的一部分,如果说人有意识,那么宇宙当然也有意识。
  人的一生亦是宇宙的瞬间,但人同样也由瞬间构成。诗人是瞬间的记录者、发现者乃至创造者。倮倮是个行走的人,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满世界到处跑。不同的文化与风景,在无数个瞬间,一定震撼过他的心灵,但他没有写成游记式的诗歌。诗是他的一根尺子,用来探测内心的深度。他在南美洲写了这首名叫《特鲁希略的黄昏》的诗:
  傍晚。暮色从矮矮的屋顶,从窄窄
  的街道上空,从教堂的尖顶上,慢慢降下来——
  我站在plaza旅馆的门前抽烟。对面
  一幢黄色的房子在暮色中宁静、悲悯
  它的二楼废弃已久。
  突然,一张脸
  从一个破烂的窗口冒出
  抽搐着……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
  明天清晨,我将离开这座小城
  它留给我的最后印象竟如此
  偶然,强烈!
  我喜欢这偶然
  它有着迷人的真实。
  瞬间繁多,但每个瞬间都有意义吗?这样的一个无意义的瞬间、惊恐的瞬间却像一枚子弹击中了生命中的此刻,从此,生命像受了伤似的,永远不能忘记。不是不能忘记那张恐怖诡异的脸,而是不能忘记那样一个瞬间。在那个瞬间,某种存在于世的意识被激活,从而被照亮。那种复杂的况味,恐怖与照亮,记忆与生存,展现的是诗歌对于生活的真理。“我喜欢这偶然,它有着迷人的真实”,所谓真实,就是意义失控,变得暧昧无常的时刻。
  相对于复杂的况味,当然必须还要有一些有意识地凝聚生命力量的时刻。倮倮有篇文章中引述尼采的话说,要在自己身上克服这个时代。克服便是主体的意志的张扬,使得混杂的时代呈现出顺从于主体自身的特质。当然,这个时代也是内在于自身的,故而也是需要自身去反省和超越的。在《跑步家》这首诗当中,这种主体的意志力表现得极为充分:
  多数时候
  跑步家从黑暗中出发
  在黎明的万丈霞光中微微喘息   他喜欢看光芒涌现的样子
  脚步越来越轻
  有时候,跑步家从黑暗
  跑向更深的黑暗
  他希望跑成一束光
  驱散心中淤积的黑暗
  更多的时候,跑步家
  因焦虑而奔跑
  左脚才从中年迈出
  右脚已暮年
  他要使劲跑
  才能从暮年中跑出来——
  我喜欢倮倮的这首诗。这首诗能让我反复看,反复思考,反复去想象。他身上有一种活力、一种行动力,这种直接性的顿悟体现在诗中,让我感同身受。一个跑步的人不再是跑步,而一种人生旅程中的逃亡,被黑暗的衰老所追赶的逃亡。诗歌本身自然是隐喻,但是这也是现实,由此,隐喻和现实早已经构成了一种更大的现实,我们挣扎于其中的生存现实。因此,这首诗只要你反复品读,便会有一种悲凉的声音生发出来,越是悲凉,实际上最终的努力越是悲壮。诗最后一句的结尾处,他没有使用句号,而是奇怪地用了一个破折号。一根划向无限虚无的横线?一束射向内心深处的光芒?还是一声想喊喊不出来却在心底持续爆发的呼喊?
  或者说,那是一根探针,刺进了我们生命中被岁月所伤害的柔弱部位?
  瞬间带来顿悟,这是诗的艺术之一。行走的顿悟,自然的顿悟,这类诗在倮倮的创作中,近年来占据的篇幅越来越大,我个人也更为偏爱他这个类型的诗。说老实话,我不大喜欢完全沉溺于日常生活的诗歌,那不是生活与诗歌的和解,那是在拉低诗歌的音频。英国有句谚语说:“我的双眼长在双脚上。”像华兹华斯那样的诗人,据说一生散步的路程极为惊人。以倮倮的诗考察个体与自然、历史的关系,也是比较有意味的。
  比如,在这首名为《洱海》的诗中,面对自然的美丽,作者似乎依然无法彻底从时代与历史当中摆脱出来:
  水的容器,时间的
  容器——历史的容器……
  我不经意地滴入其中——
  漾开的只是事物的倒影——颠倒的秩序。
  几只黑鸟用圆舞曲的技法
  在水面上来回飞翔,仿佛蓄意
  抹净我眼里的雾霭。而云卷云舒
  耳朵里——波涛的舌头卷走灰暗的人民。
  个体在秩序中冲突,在事物的倒影中迷失,但是自然的美毕竟还是有力的,飞鸟的飞翔在“蓄意抹净我眼里的雾霭”,而“波涛的舌头卷走灰暗的人民”,外物和他人在退场,自我在苏醒。这个过程在持续,仿佛生命的进程。尤其是暗指的社会学之思转向存在之思,值得留心。
  他一定是听从了洱海的教导,在诗《他原谅了世界对他的冒犯》中,这个自我的苏醒已经抵达了另外一种绚烂的境界:
  今夜,在江布拉克,他是另一个人
  喝酒不写诗,诗不能抵抗寒冷,也不能
  抵抗黑暗和劣质生活的野蛮入侵
  酒后,瘫坐在山脚下的草地上发呆
  弯曲的天空下,命运俯下身来亲吻了热泪
  安静的群山不动声色地铺展进他的
  身体里,他成为群山的一部分
  寒星寂寥闪烁,大地悲悯无声
  在灯火的明灭中,在隐秘的洗礼中
  他原谅了世界对他的冒犯
  在此诗中,他跟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回归得特别远,接续上了古典山水诗的韵味,但是,白話文的漫不经心以及自我个体意识的凸显让这首诗里面充满了迷人的当代气息。诗里写着喝酒不写诗,但他分明喝酒写了这首诗。因此,诗中所说的不写诗,便有了更为丰富的意义。诗的开头说诗的无意义性,我想,这点我们早已熟悉,我们甚至会想到奥登悼念叶芝的那首名诗,“诗不能使任何事发生”。但接下来,他在荒野无人的环境中,进入了一种完全诗性的世界。以群山为代表的自然力量正在攻破他的自我意识的藩篱,现代以来建构起来的主客对立轰然瓦解,“他成为群山的一部分”,是的,他怎么可能不是群山的一部分呢?群山瓦解了他的个体意识之后,诗的无意义性同时也被消解了,意义的魔咒解锁,大地悲悯无声,人亦同时悲悯无声,这是一种洗礼,甚至是一种救赎。他直觉地感到,他应该原谅世界对他的冒犯。实质上,这种冒犯更是一种“归去来”式的召唤,是一种郁积在生命以及文化中的原初渴念。
  群山是倮倮诗中出现比较多的意象,群山是自然界中最有力量的形象,就像是人身上的最强健的肌肉一般。在《风吹过的地方》中群山却被一个安静的女人所征服:
  安静的女人坐在群山之中
  群山一样沉默
  在她那里,沉默是另一种力量
  她在山里玩着文字的魔方
  优秀的指挥官
  指挥着群山、河流、牛羊、树木、
  花草、瓦罐和蜂针上的记忆……
  有时候她伫立在山中听风
  风因此有了灵魂
  风吹过的地方
  一切都有了灵魂
  女人与群山同质,但女人拥有群山不具备的魔力,那就是文字。因此,女人可以驱动群山以及群山孕育的一切。那么女人岂不就是群山的语言?若说,这涉及爱情,那么,在自然中方能刷新爱情的纯净特质。个体、自然与爱,三者在诗中得到了统一,宛如三根立柱支起了诗人精神世界的苍穹。
  有了自然的情怀,回头再看俗世种种,也就不再是焦灼的人工造物了,同样,这都是自然的一部分。来看《雨夜,从台北搭火车去花莲》第一段:
  零点。黑暗和光被受惊的雨声收容?
  抖颤的铁轨,玻璃的音乐。
  一头钢铁的怪兽
  哐当哐当啃着灯光下的黑。
  怪兽的比喻本来是荒诞的,读之却表现出一种准确,寂寥与迷茫呼之欲出。而列车、怪兽与群山在主体的精神世界中已经找到了收容的天地。希尼在论米沃什的文章中有段话:“出生时,每个诗人的想象力都像一个被置于盾牌的摇篮上来回摇晃的婴儿,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盾牌世界的体验逐渐使他的理解力黯然失色,而且光线也被盾牌世界遮住了许多——尽管那道光确实还在持续地散发着。”那么,写诗是否意味着是对盾牌世界的推移和改造?以便让那沉重的盾牌移开一丝半毫,让那道光涌现得更多一些?灯光下的黑是啃噬不尽的,我们唯有让灯光常亮。
  但是,自然的情怀是否就消泯了诗人心底的困扰?他人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像“灰暗的人民”那样,可以被波涛完全卷走,从而耳边清净,自求多福?
  倮倮《给坐在酒店大堂里的一位陌生女孩》写了首诗:
  你坐在那里
  像一株谦虚的水稻
  头上结满稻穗
  你或许是一位歌者
  已完成了歌唱
  你或许是一个侍者
  刚刚跑完堂
  你就那样坐在那里
  静静地
  像一件瓷器
  在这个喧闹过后的午后
  在空空荡荡的酒店大堂里
  放着寂寥的光
  我打着饱嗝从你身边经过
  泛着红光的脸上
  忽然有了忧伤
  我们看到了诗人的自嘲。自嘲本不是传统诗意的组成部分,但在这里,在倮倮笔下,在现代生活的语境中,可谓是神来之笔。让这首诗的抒情语调在结尾处,突然遭遇到了反讽的伏击。反讽不针对别人,只针对自己,变成了自嘲,这不是消解,而是一种自省,饱含着羞耻。在饱嗝和忧伤之间,是他人的存在,他人就像是一座巨大的立交桥,我们忘记了图纸,但我们又必须面对和进入。这也是人的属性,个体要拓宽自身的生命意识,必须要获得对他者的悲悯,上仰苍穹,横看苍生,也许是同样的路径。
  倮倮的诗歌与他的生活有着极强的同构性,很难说他是个现实主义的诗人,毋宁说,他的写诗与做事都像是人生的一种修炼与参悟。倮倮的诗对我来说更是来自朋友的诗。这意味着他的诗对我是亲切的,我读他的诗的同时,也在读他这个人,反之亦然。但朋友的诗并不是说他的诗只能打动认识他的朋友。我特别想说的是,这表明他的诗具备同时代性,他的诗能够让这个时代的许多人在其中找到打动自己的部分。也就是说,从他的诗中,我们都能找到朋友的感觉,那里有温暖、激励和悲伤。
  我觉得他这样的朋友,才是由内及外地践行着文学生活的真谛。做事与写诗,行吟与顿悟,如米沃什所说的,让生命有了“第二空间”。诗无法免除我们生活的责任与重负,但诗让我们得以从无意义的事物中汲取微弱的光,凝聚成一道光线扭结成的绳索,将生命的小舟于乱流中维系在岸。
  责任编辑 朱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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