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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谈起“网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今,网络已经成为现代世界最特殊的代名词,我们享受网络赠予人类特殊福利的同时,又不得不跟它的负面能量对抗。本文将从康德的道德自律出发,通过对康德道德自律的分析,探究培养当代大学生网络自律的方法策略。
关键词:康德;道德自律;大学生;网络道德
一、康德道德自律的内涵
“道德”一词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越来越成为衡量社会风气的重要标准,道德自律是始终伴随着道德发展的精神准则,理应值得关注和思考。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论中谈到:“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1]康德这段特别经典的名言流传已久,至今仍能让人回味无穷。简单讲,康德这段话中涵盖了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关于自然法则。在康德看来,人们通过对自然的追问、发现和探讨,窥探出人类世界的奥秘,但在某些条件下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其二,人们在探索自然奥秘时受到的某些限制,为道德法则的出现开辟了道路。人们对道德世界进行拷问,离不开道德所要依附的某种载体,人可以作为这种载体而存在,对何为道德的回答可以通过人在实践活动中不同的行为来实现。鉴于此,康德在对道德法则进行了一系列的验证之后,得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也是被康德认定的唯一原则,即自律原则——“在同一意愿中,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律,就不要做出选择”[2]康德这里所说的自律,多数情况下是通过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这些规则被人内心的某种特质或某种目的所规定。从起因、经过再到结果,康德更关注最前面的东西,即起因。
基于康德的道德自律原则,他还认为,人的自律不应该被外界的环境所影响,即使深处泥淖和沼泽,也不能随便违背准则,应该从内心出发,自我约束、自我反省和自我认知,同时将这些准则渐渐内化于心,成为一种习惯。
二、康德道德自律视角下网络道德自律的研究意义
在这个网络四通八达,纵横世界的时代,网络道德建设尤为重要,网络道德自律作为网络道德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被重视。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提供极具价值的理论指导。
一方面,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建设的方向提供思路,同时,我们又可以从康德道德自律的内涵提炼出重要的观点,不仅可以为解决当代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道德自律失衡的诸多问题提供思路,还可以对网络道德环境的建设有所贡献。另一方面,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的理论原则提供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两者对当今社会的积极因素融合起来,才能建成最坚固的绿色网络屏障,尽早地改善网络道德环境,让网络道德自律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准则。
三、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现状
某种意义上讲,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就是道德自律,道德自律的不断形成过程就是道德逐步实现的过程。[3]改善网络道德自律的诸多问题,要先了解网络道德自律的现状,从源头入手,不断对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问题进行探究,最终实现对网络道德建设的理想成果。
3.1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的主要表现
现如今,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给网络增添了新潮元素,但同样伴随着很多道德缺失问题,这些问题囊括在网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一方面,缺乏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正确认知。某些大学生无法正确把握网络言论自由的真正意义,把网络当做绝对自由的发泄场,忽略了网络自由的相对性,如此一来,道德缺失现象便肆意滋生,违背了网络道德。此外,某些学生在网络平台中散布一些消极萎靡的言论,传播低俗信息,恶语伤人等现象,都严重侵犯了网络道德的防线。另一方面,缺乏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大学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大学生对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够,无法正确定位自己的网络角色,缺乏网络道德责任感。学校每年每学期都有因终日沉迷网络虚拟世界中无法自拔而连连挂科的现象发生,不仅学业遭受预警危机,更错过了汲取知识的绝佳时机。
3.2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出现的原因
自律是纯粹实践理性对意志的规定。[4]按照康德的说法,只有当我们能够自觉的去遵守规定时,才会达到自律的高度。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频出,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源于自身无法达到道德自律的高度。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一个人在不同的网络平台中有不同的网络身份,如何正确管理其不同的身份,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制定者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这里涉及“他律”的问题,康德对他律的逻辑界定是:“一般理性存在者的感性自然就是在以经验为条件的法则之下的实存,因而这种感性自然对于理性而言便是他律。”[5]举例来讲,新浪微博评论并非实名制,“键盘侠”、“水军”等恶意群体源源不断出现在网络视野当中,若能够出台相关政策限制恶意言论,就能够减少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道德自律缺失现象的发生。
根据康德道德自律的解释,自律的实现要依附人这个载体来完成。既然如此,首先应从大学生这个群体的根源入手,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大学生群体是现实存在的,从人的本身着手比盯住外部环境更可靠。
四、当代大学生网络自律的培养策略
(一)在“他律”的管理和监督之下实现自律
实现网络道德自律,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撑,所以应该在“他律”的管理和监督之下实现自律。大学生相对网络道德建设而言,其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看待事物缺乏理性思考,需要“他律”的管理和监督。首先,“他律”涉及监管网络平台的相关部门。作为网络的监管者,不仅要让网络管理法规合理化,还应该与时俱进,不能故步自封。目前,自带一定权威性又能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人们行为的,莫过于法律条文。基于此,网络法律法规应该更加完备和详细。如在评论区设置实名发言、多增设一些实名认证功能等。其次,“他律”所涉及的中间环节是网络自身。网络平台在为大学生提供网络技术的同时,应该对网民所使用的功能有所限定,实现技术层面上的监管,实施过程中做好技术监督,及时通过反馈信息加以改正。最后,“他律”所涉及的最后环节是各大高校。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大学生活动的影响不可估量。高校应积极推行对网络道德的宣传力度,从方方方面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来,让大学生熟知基本的网络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改变他们对网络的认知。
(二)在“自律”的影响下,增强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
网络世界遍布诱惑,面临道德选择时,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提高自律意识。通过阅读、社会实践活动等不断增强自己的优秀品质,在情感上达到高度自觉,面临道德层面的是与非时,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此外,大学生要培养自省的意识。通过自省,找出自己思想中有违道德的观念,与内心的不良观念斗争,克服对道德约束的恐惧,把道德当做一种习惯来培养,以便在内心形成自律意识,最终达到道德自律的高度。
以综上所述,康德的道德自律与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息息相关。道德的自律性特征在道德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它作为培养大学生道德的一种重要途径,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习惯的养成具有高度的指导作用,它是一个人自觉地进行反省、改造进而升华自己的过程,只有将网络道德自律变成一种无需思考便可以外化于行的习惯,才能最终实现网络道德建设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德]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20.
[2][德]康德,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94.
[3]马永庆.道德自律的特性解读[J],伦理学研究,2009:51.
[4]姚云.论康德自律的道德观[J],伦理学研究,2014:73.
[5]康德,韩水法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5.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康德;道德自律;大学生;网络道德
一、康德道德自律的内涵
“道德”一词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越来越成为衡量社会风气的重要标准,道德自律是始终伴随着道德发展的精神准则,理应值得关注和思考。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论中谈到:“有两样东西,我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1]康德这段特别经典的名言流传已久,至今仍能让人回味无穷。简单讲,康德这段话中涵盖了两方面的内容,其一,关于自然法则。在康德看来,人们通过对自然的追问、发现和探讨,窥探出人类世界的奥秘,但在某些条件下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其二,人们在探索自然奥秘时受到的某些限制,为道德法则的出现开辟了道路。人们对道德世界进行拷问,离不开道德所要依附的某种载体,人可以作为这种载体而存在,对何为道德的回答可以通过人在实践活动中不同的行为来实现。鉴于此,康德在对道德法则进行了一系列的验证之后,得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也是被康德认定的唯一原则,即自律原则——“在同一意愿中,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律,就不要做出选择”[2]康德这里所说的自律,多数情况下是通过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这些规则被人内心的某种特质或某种目的所规定。从起因、经过再到结果,康德更关注最前面的东西,即起因。
基于康德的道德自律原则,他还认为,人的自律不应该被外界的环境所影响,即使深处泥淖和沼泽,也不能随便违背准则,应该从内心出发,自我约束、自我反省和自我认知,同时将这些准则渐渐内化于心,成为一种习惯。
二、康德道德自律视角下网络道德自律的研究意义
在这个网络四通八达,纵横世界的时代,网络道德建设尤为重要,网络道德自律作为网络道德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被重视。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提供极具价值的理论指导。
一方面,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建设的方向提供思路,同时,我们又可以从康德道德自律的内涵提炼出重要的观点,不仅可以为解决当代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道德自律失衡的诸多问题提供思路,还可以对网络道德环境的建设有所贡献。另一方面,康德的道德自律可以为网络道德自律的理论原则提供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将两者对当今社会的积极因素融合起来,才能建成最坚固的绿色网络屏障,尽早地改善网络道德环境,让网络道德自律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准则。
三、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的现状
某种意义上讲,道德发展的最高阶段就是道德自律,道德自律的不断形成过程就是道德逐步实现的过程。[3]改善网络道德自律的诸多问题,要先了解网络道德自律的现状,从源头入手,不断对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问题进行探究,最终实现对网络道德建设的理想成果。
3.1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的主要表现
现如今,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给网络增添了新潮元素,但同样伴随着很多道德缺失问题,这些问题囊括在网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一方面,缺乏对网络信息传播的正确认知。某些大学生无法正确把握网络言论自由的真正意义,把网络当做绝对自由的发泄场,忽略了网络自由的相对性,如此一来,道德缺失现象便肆意滋生,违背了网络道德。此外,某些学生在网络平台中散布一些消极萎靡的言论,传播低俗信息,恶语伤人等现象,都严重侵犯了网络道德的防线。另一方面,缺乏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大学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大学生对事物的认知程度不够,无法正确定位自己的网络角色,缺乏网络道德责任感。学校每年每学期都有因终日沉迷网络虚拟世界中无法自拔而连连挂科的现象发生,不仅学业遭受预警危机,更错过了汲取知识的绝佳时机。
3.2当代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出现的原因
自律是纯粹实践理性对意志的规定。[4]按照康德的说法,只有当我们能够自觉的去遵守规定时,才会达到自律的高度。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失衡现象频出,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源于自身无法达到道德自律的高度。
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一个人在不同的网络平台中有不同的网络身份,如何正确管理其不同的身份,是网络道德规范的制定者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这里涉及“他律”的问题,康德对他律的逻辑界定是:“一般理性存在者的感性自然就是在以经验为条件的法则之下的实存,因而这种感性自然对于理性而言便是他律。”[5]举例来讲,新浪微博评论并非实名制,“键盘侠”、“水军”等恶意群体源源不断出现在网络视野当中,若能够出台相关政策限制恶意言论,就能够减少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道德自律缺失现象的发生。
根据康德道德自律的解释,自律的实现要依附人这个载体来完成。既然如此,首先应从大学生这个群体的根源入手,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大学生群体是现实存在的,从人的本身着手比盯住外部环境更可靠。
四、当代大学生网络自律的培养策略
(一)在“他律”的管理和监督之下实现自律
实现网络道德自律,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撑,所以应该在“他律”的管理和监督之下实现自律。大学生相对网络道德建设而言,其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看待事物缺乏理性思考,需要“他律”的管理和监督。首先,“他律”涉及监管网络平台的相关部门。作为网络的监管者,不仅要让网络管理法规合理化,还应该与时俱进,不能故步自封。目前,自带一定权威性又能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人们行为的,莫过于法律条文。基于此,网络法律法规应该更加完备和详细。如在评论区设置实名发言、多增设一些实名认证功能等。其次,“他律”所涉及的中间环节是网络自身。网络平台在为大学生提供网络技术的同时,应该对网民所使用的功能有所限定,实现技术层面上的监管,实施过程中做好技术监督,及时通过反馈信息加以改正。最后,“他律”所涉及的最后环节是各大高校。大学校园作为大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对大学生活动的影响不可估量。高校应积极推行对网络道德的宣传力度,从方方方面增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来,让大学生熟知基本的网络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改变他们对网络的认知。
(二)在“自律”的影响下,增强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
网络世界遍布诱惑,面临道德选择时,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提高自律意识。通过阅读、社会实践活动等不断增强自己的优秀品质,在情感上达到高度自觉,面临道德层面的是与非时,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此外,大学生要培养自省的意识。通过自省,找出自己思想中有违道德的观念,与内心的不良观念斗争,克服对道德约束的恐惧,把道德当做一种习惯来培养,以便在内心形成自律意识,最终达到道德自律的高度。
以综上所述,康德的道德自律与网络道德自律的建设息息相关。道德的自律性特征在道德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它作为培养大学生道德的一种重要途径,对大学生网络道德自律习惯的养成具有高度的指导作用,它是一个人自觉地进行反省、改造进而升华自己的过程,只有将网络道德自律变成一种无需思考便可以外化于行的习惯,才能最终实现网络道德建设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德]康德著,邓晓芒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20.
[2][德]康德,苗力田译.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94.
[3]马永庆.道德自律的特性解读[J],伦理学研究,2009:51.
[4]姚云.论康德自律的道德观[J],伦理学研究,2014:73.
[5]康德,韩水法译: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5.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