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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和政府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提出扶贫开发,最终解决和消除贫困的一项举措。但是西部贫困地区深层次矛盾依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位于陕南地区的汉中市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艰巨。本文从汉中市扶贫现状着手,分析指出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着重从农村金融支持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扶贫开发农村金融信贷资金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国扶贫减贫工作,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我国扶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扶贫开发工作还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量。
1 汉中市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现状
陕西省汉中市“贫困面广量大、贫困程度深”,11个县区中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个省级重点县,9个革命老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6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74.68万人,贫困发生率24.5%,比全省高4.5个百分点。按2300元的国定新扶贫标准测算,贫困人口约 12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2.1%。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占全市国土面积94%的丘陵、山区,区域内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特点。2011年末,汉中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4.24亿元,占全年扶贫计划资金的69.37%。其中,扶持农户7774户,到户扶贫贷款1.33亿元;落实扶贫项目32个,发放扶贫项目贷款2.91亿元,较好的满足了全市贫困农户从事种养殖业、多种经营和移民搬迁的资金需求,支持其发展茶叶、生猪、药材、蔬菜四大主导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年末,农民从事农业主导产业的收入已占其纯收入的56%以上,贫困农户的收入稳步增加。截至2011年末,汉中市累计启动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村177个,互助协会组建联保小组2687个,发展会员1.49万户,其中贫困户7362户,占总会员人数的49.40%;互助资金总规模3845万元,其中,中省财政配套资金2301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383.94万元,农户缴纳互助金1118万元,社会捐助资金42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借款6484笔3571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3047笔1515万元。协会投入种植业项目资金1282万元,投入养殖业项目资金1444万元,投入加工、运输、服务等项目资金841万元。累计还款3683笔1946万元,其中,贫困户还款1505笔838万元,全市未出现互助资金的风险问题。
2 汉中市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中市财政局、农业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实施以来相互配合,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扶贫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重视金融服务的缺位现象。
2.1 财政投入不足,扶持标准较低。目前贫困地区多数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少,多为“温饱财政”,地方政府无更多可支配资金,有的甚至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工作运转。2011年,汉中市扶贫办申请市级项目贷款44个共4.3亿元,中省审批通过32个共2.93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满足率仅为67.24%,资金缺口严重。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汉中实际,每个贫困村建设需要投资在150万元左右,每个移民搬迁户投资在8万元左右,而目前国家的扶持标准是每个扶贫重点村25-30万元,每个搬迁户1.6万元左右,国家扶持标准太低。
2.2 信贷扶贫产品缺乏与扶贫贴息贷款效果不足叠加。陕南贫困地区信贷扶贫主要依靠扶贫贴息贷款以及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的康复扶贫贷款。2008年,国家对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到户贷款贴息期限短,贷款额度偏小,中长项目得不到扶持。其次是扶贫项目贷款政策缺乏灵活的可操作性。实施新的扶贫贷款管理体制后,扶贫贷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由省扶贫办审批立项,有效期只有一年;许多贫困地区急需的小项目得不到立项难以实施,一些大项目因评估和运作程序复杂,错失发展机遇。
2.3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作用不显著。近年来,汉中市在加强金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诸多措施,但总体看相关的措施务虚的多、务实的少,难以在贫困山区、贫苦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畅通、有效的沟通桥梁与纽带。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还未实现全国网络资源共享,结算上仍没有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邮储银行网点遍布农村各个乡镇,但现阶段依然以存、取、汇等传统业务为主,没有开办针对农户的贷款业务,信贷扶贫无从谈起。信用社开展的林权、农房、土地流转权等抵押贷款,范围较小,推广不足。以信用农户、信用乡镇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开展多年,农民的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组织平台的信用建设仍在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2.4 贷款难与扶贫开发信贷投入结构不均相互交织。一方面,贫困农户的生产性资金和生活性资金都很缺乏,虽然他们也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由于抵御风险能力太弱,基本被农村金融机构排斥。另一方面,有限的信贷资源主要投向移民搬迁领域。自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启动以来,金融机构信贷扶贫的热情主要集中于农户建房贷款,仅2012年上半年,发放移民搬迁贷款1.75万户,金额8.6亿元。由于缺乏相应的担保中介机构,农业扶贫发展项目受自然条件和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
3 促进汉中市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
扶贫工作,主要要靠公共财政,但是在财政不足的地区更需要发动全社会其他的力量,尤其是金融的力量,共同探索消除贫困的道路。有关部门和机构应着眼于农村金融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结合,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扶贫新机制。
3.1 加大投入支持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全覆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西部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从重点项目入手,解决好饮水、行路、用电、基本农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居住在边远山区以及水电路不通、资源匮乏、灾害频繁、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户为重点,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移民搬迁与重点村建设、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产业开发等相结合。
3.2 发挥金融“纽带”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工业化水平。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支持农村社区、农业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村一品”产业、农村能人大户等信贷需求,培育“职业农民”,以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贫困群体中,支持贫困农户移民搬迁信贷需求,彻底改善贫困农户生产发展环境,支持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提高贫困地区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化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助学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3.3 完善金融扶贫担保体系,推动涉农保险发展。首先各级政府推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由财政、银行、企业及社会共同建立担保基金。其次是探索扶贫信贷抵押新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和扩大房屋抵押、林权抵押、土地流转、养殖基地等用益物权进行抵质押融资贷款。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扶贫贴息贷款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
3.4 加大社会联扶,构建金融扶贫新格局。切实加强与省市包扶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全面报道工作实绩,重点宣传先进典型,积极主动地为省市包扶单位创造条件、搞好服务,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和帮助。继续坚持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的定点包扶制度。加强各级包扶单位的管理,组织动员各包扶单位为包扶村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贫困村干部群众的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贫困人口的自身素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争取早日走向富裕之路。
参考文献:
[1]张芳芳.贫困地区农村金融的困境与出路[J].武汉金融,2006.11.
[2]黄建新.国外反贫困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及思考[J].农业经济导刊,2007.5.
[3]庞庆明.论当前中国农民贫困新特点与民间组织参与式扶贫[J].甘肃理论学刊,2007.3.
作者简介:潘丽萍(1982-),女,甘肃武威人,硕士,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助教,研究方向:会计审计。
关键词:扶贫开发农村金融信贷资金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国扶贫减贫工作,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我国扶贫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扶贫开发工作还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量。
1 汉中市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现状
陕西省汉中市“贫困面广量大、贫困程度深”,11个县区中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个省级重点县,9个革命老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6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74.68万人,贫困发生率24.5%,比全省高4.5个百分点。按2300元的国定新扶贫标准测算,贫困人口约 12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2.1%。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占全市国土面积94%的丘陵、山区,区域内呈现“小集中、大分散”的特点。2011年末,汉中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4.24亿元,占全年扶贫计划资金的69.37%。其中,扶持农户7774户,到户扶贫贷款1.33亿元;落实扶贫项目32个,发放扶贫项目贷款2.91亿元,较好的满足了全市贫困农户从事种养殖业、多种经营和移民搬迁的资金需求,支持其发展茶叶、生猪、药材、蔬菜四大主导产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年末,农民从事农业主导产业的收入已占其纯收入的56%以上,贫困农户的收入稳步增加。截至2011年末,汉中市累计启动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村177个,互助协会组建联保小组2687个,发展会员1.49万户,其中贫困户7362户,占总会员人数的49.40%;互助资金总规模3845万元,其中,中省财政配套资金2301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383.94万元,农户缴纳互助金1118万元,社会捐助资金42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借款6484笔3571万元,其中贫困户借款3047笔1515万元。协会投入种植业项目资金1282万元,投入养殖业项目资金1444万元,投入加工、运输、服务等项目资金841万元。累计还款3683笔1946万元,其中,贫困户还款1505笔838万元,全市未出现互助资金的风险问题。
2 汉中市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中市财政局、农业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实施以来相互配合,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扶贫工作中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要重视金融服务的缺位现象。
2.1 财政投入不足,扶持标准较低。目前贫困地区多数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少,多为“温饱财政”,地方政府无更多可支配资金,有的甚至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工作运转。2011年,汉中市扶贫办申请市级项目贷款44个共4.3亿元,中省审批通过32个共2.93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满足率仅为67.24%,资金缺口严重。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汉中实际,每个贫困村建设需要投资在150万元左右,每个移民搬迁户投资在8万元左右,而目前国家的扶持标准是每个扶贫重点村25-30万元,每个搬迁户1.6万元左右,国家扶持标准太低。
2.2 信贷扶贫产品缺乏与扶贫贴息贷款效果不足叠加。陕南贫困地区信贷扶贫主要依靠扶贫贴息贷款以及专项用于农村残疾人的康复扶贫贷款。2008年,国家对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到户贷款贴息期限短,贷款额度偏小,中长项目得不到扶持。其次是扶贫项目贷款政策缺乏灵活的可操作性。实施新的扶贫贷款管理体制后,扶贫贷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由省扶贫办审批立项,有效期只有一年;许多贫困地区急需的小项目得不到立项难以实施,一些大项目因评估和运作程序复杂,错失发展机遇。
2.3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作用不显著。近年来,汉中市在加强金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诸多措施,但总体看相关的措施务虚的多、务实的少,难以在贫困山区、贫苦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畅通、有效的沟通桥梁与纽带。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还未实现全国网络资源共享,结算上仍没有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邮储银行网点遍布农村各个乡镇,但现阶段依然以存、取、汇等传统业务为主,没有开办针对农户的贷款业务,信贷扶贫无从谈起。信用社开展的林权、农房、土地流转权等抵押贷款,范围较小,推广不足。以信用农户、信用乡镇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开展多年,农民的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等组织平台的信用建设仍在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2.4 贷款难与扶贫开发信贷投入结构不均相互交织。一方面,贫困农户的生产性资金和生活性资金都很缺乏,虽然他们也有一定的资金需求,但是他们由于抵御风险能力太弱,基本被农村金融机构排斥。另一方面,有限的信贷资源主要投向移民搬迁领域。自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启动以来,金融机构信贷扶贫的热情主要集中于农户建房贷款,仅2012年上半年,发放移民搬迁贷款1.75万户,金额8.6亿元。由于缺乏相应的担保中介机构,农业扶贫发展项目受自然条件和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
3 促进汉中市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对策建议
扶贫工作,主要要靠公共财政,但是在财政不足的地区更需要发动全社会其他的力量,尤其是金融的力量,共同探索消除贫困的道路。有关部门和机构应着眼于农村金融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结合,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扶贫新机制。
3.1 加大投入支持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全覆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西部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的政策。从重点项目入手,解决好饮水、行路、用电、基本农田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以居住在边远山区以及水电路不通、资源匮乏、灾害频繁、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户为重点,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移民搬迁与重点村建设、退耕还林、小城镇建设、产业开发等相结合。
3.2 发挥金融“纽带”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重点项目、龙头企业、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工业化水平。积极推行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使贫困户从产业化经营中受益;支持农村社区、农业科技、农业产业示范园、“一村一品”产业、农村能人大户等信贷需求,培育“职业农民”,以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贫困群体中,支持贫困农户移民搬迁信贷需求,彻底改善贫困农户生产发展环境,支持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提高贫困地区城镇化水平,以城镇化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助学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3.3 完善金融扶贫担保体系,推动涉农保险发展。首先各级政府推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由财政、银行、企业及社会共同建立担保基金。其次是探索扶贫信贷抵押新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和扩大房屋抵押、林权抵押、土地流转、养殖基地等用益物权进行抵质押融资贷款。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扶贫贴息贷款的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
3.4 加大社会联扶,构建金融扶贫新格局。切实加强与省市包扶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全面报道工作实绩,重点宣传先进典型,积极主动地为省市包扶单位创造条件、搞好服务,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和帮助。继续坚持领导联村、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的定点包扶制度。加强各级包扶单位的管理,组织动员各包扶单位为包扶村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贫困村干部群众的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贫困人口的自身素质,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争取早日走向富裕之路。
参考文献:
[1]张芳芳.贫困地区农村金融的困境与出路[J].武汉金融,2006.11.
[2]黄建新.国外反贫困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及思考[J].农业经济导刊,2007.5.
[3]庞庆明.论当前中国农民贫困新特点与民间组织参与式扶贫[J].甘肃理论学刊,2007.3.
作者简介:潘丽萍(1982-),女,甘肃武威人,硕士,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经管系助教,研究方向:会计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