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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原有的城市公共设施已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迫使政府部门不断地改善城市道路,大规模的房屋拆迁必然产生巨额的补偿,而在此过程中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桂林市某城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局的程某某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关键词:拆迁、滥用职权、档案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案情简介
程某某,男,53岁,桂林市某城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2011年7月,周某某找到时任桂林市某城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的程某某,希望其帮忙为郑某某的违法建筑办理原桂林市郊区建筑证。程某某接受周某某的请托后,滥用职权指使其下属档案管理员阳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空白的已作废的原桂林市郊区乡镇建设管理局建筑证帮助周某某办理建筑证。郑某某使用该证在拆迁补偿中得到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517509.00元,经相关部门鉴定:因程某某滥用其职权,造成了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98651.5元。2012年12月11日,程某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特点
1、利用档案管理漏洞进行造假。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行政管理工作,但政府部门往往对档案管理不重视,本案就是一个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典型,程某某正是利用档案管理的漏洞即可以仅通过档案管理员阳某就可以伪造虚假建筑证谋取非法利益。
2、多为串案。本案就是典型的串案,程某某在帮助周某某办理虚假建筑证前,与周某某及档案管理员阳某合伙串通办理虚假建筑证的,三方均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共同“走到一起”的。
三、程某某滥用职权原因的分析
本案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单位内部档案管理混乱,档案管理员权力膨胀,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本案中,程某某所在单位肩负着管理原郊区政府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许可证的任务,但其在档案管理方面却是相当的混乱,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明显漏洞,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任由档案管理员出具虚假建筑证并从中谋取私利,程某某正是利用了单位内部档案管理混乱这一弱点,滥用职权指使其下属档案管理员阳某为他人办理虚假郊区政府建筑证,致使他人在拆迁补偿中谋取非法利益近13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本案中,侦查人员在程某某所在单位的档案室发现,原郊区政府的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证无序地堆满了整个档案室,想要从中查找档案相当困难,同时侦查人员还发现仍存在有相当一部分盖有原郊区政府建设局公章的空白郊区政府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许可证,这为程某某利用职权给他人出具虚假建筑证提供了“有利条件”。
2.政府部门拆迁审核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审查和监督。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员,对于补偿的标准和数额决定权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牵制和监督。有些拆迁工作人员疏于职守,对房屋丈量、拆迁资料、测算材料把关不严,实质审查不到位,对于证件本身的真实性、证件记载与实际建筑情况是否相符等实质情况,往往不进行审查。有些拆迁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已经发现了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对明显的不正常状况,出于回避矛盾,少惹麻烦,不想得罪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心态。回放一些案件的发展过程,往往多个环节有不同程度的失职、渎职,使弄虚作假的骗取行为,顺利通过了层层审核,从而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正是由于拆迁部门审核不严,使本应一眼看出是新建筑物的补偿对象当做是1996年以前的建筑物,最终造成程某某为他人办理的虚假建筑证在审核过程中得已“顺利通过”,这为程某某滥用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
预防对策
笔者认为,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预防:
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工作重心之一,笔者认为,完善档案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培训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档案专人专管;第二,设立专门的防火灾档案室,避免档案意外损毁;第三,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对于档案的归档、变更等内容必须录入电脑并自动生成录入时间,同时对于一些违法空白档案及过期单位印章应当及时进行销毁,防止档案造假;第四,实现严格的档案查询、变更审批制度,防止档案管理员权力膨胀;第五,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加强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内部监督即通过单位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内部人员的一种监督体制。首先,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配备,当前,各政府机构基本都设立了纪检监察部门,但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却并不够重视,往往只在监察部门安排一名退居二线老同志,而老同志却往往精力有限,应付平时的各种检查后,没有精力对单位的同事进行摸底了解,对于一些有犯罪倾向的同事未能及时提醒与制止;其次,保护纪检监察人员的正常提拔,确保其敢于揭发和制止一些单位内部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一些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了正常提拔,往往存有一种不敢“得罪”同事的心理,他们往往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最终导致纪检工作流于形式。
3.加强对拆迁补偿的监督管理。首先,在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组成方面,要适当安排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对拆迁补偿工作进行监督;其次,制定严格的拆迁补偿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惩处规定;再次,对于违反拆迁补偿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的惩处,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犯罪行为。
4.发挥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预防职能。实践证明,要完全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单靠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还要发挥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职能应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分时间、分阶段对各政府部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授课教育,及时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时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如若发现犯罪行为应及时将线索交有相关部门处理;其次是检察机关的打击职务犯罪职能,各级检察机关应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绝不姑息。
关键词:拆迁、滥用职权、档案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案情简介
程某某,男,53岁,桂林市某城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2011年7月,周某某找到时任桂林市某城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的程某某,希望其帮忙为郑某某的违法建筑办理原桂林市郊区建筑证。程某某接受周某某的请托后,滥用职权指使其下属档案管理员阳某利用职务便利,使用空白的已作废的原桂林市郊区乡镇建设管理局建筑证帮助周某某办理建筑证。郑某某使用该证在拆迁补偿中得到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517509.00元,经相关部门鉴定:因程某某滥用其职权,造成了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98651.5元。2012年12月11日,程某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特点
1、利用档案管理漏洞进行造假。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行政管理工作,但政府部门往往对档案管理不重视,本案就是一个不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典型,程某某正是利用档案管理的漏洞即可以仅通过档案管理员阳某就可以伪造虚假建筑证谋取非法利益。
2、多为串案。本案就是典型的串案,程某某在帮助周某某办理虚假建筑证前,与周某某及档案管理员阳某合伙串通办理虚假建筑证的,三方均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共同“走到一起”的。
三、程某某滥用职权原因的分析
本案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单位内部档案管理混乱,档案管理员权力膨胀,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本案中,程某某所在单位肩负着管理原郊区政府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许可证的任务,但其在档案管理方面却是相当的混乱,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明显漏洞,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任由档案管理员出具虚假建筑证并从中谋取私利,程某某正是利用了单位内部档案管理混乱这一弱点,滥用职权指使其下属档案管理员阳某为他人办理虚假郊区政府建筑证,致使他人在拆迁补偿中谋取非法利益近130万元,给国家造成了巨额的财产损失。本案中,侦查人员在程某某所在单位的档案室发现,原郊区政府的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证无序地堆满了整个档案室,想要从中查找档案相当困难,同时侦查人员还发现仍存在有相当一部分盖有原郊区政府建设局公章的空白郊区政府建筑证和建房施工许可证,这为程某某利用职权给他人出具虚假建筑证提供了“有利条件”。
2.政府部门拆迁审核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审查和监督。负责拆迁工作的人员,对于补偿的标准和数额决定权过于集中,缺乏必要的牵制和监督。有些拆迁工作人员疏于职守,对房屋丈量、拆迁资料、测算材料把关不严,实质审查不到位,对于证件本身的真实性、证件记载与实际建筑情况是否相符等实质情况,往往不进行审查。有些拆迁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已经发现了弄虚作假的情况,或者对明显的不正常状况,出于回避矛盾,少惹麻烦,不想得罪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心态。回放一些案件的发展过程,往往多个环节有不同程度的失职、渎职,使弄虚作假的骗取行为,顺利通过了层层审核,从而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案中,正是由于拆迁部门审核不严,使本应一眼看出是新建筑物的补偿对象当做是1996年以前的建筑物,最终造成程某某为他人办理的虚假建筑证在审核过程中得已“顺利通过”,这为程某某滥用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外部条件。
预防对策
笔者认为,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预防:
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工作重心之一,笔者认为,完善档案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培训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档案专人专管;第二,设立专门的防火灾档案室,避免档案意外损毁;第三,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对于档案的归档、变更等内容必须录入电脑并自动生成录入时间,同时对于一些违法空白档案及过期单位印章应当及时进行销毁,防止档案造假;第四,实现严格的档案查询、变更审批制度,防止档案管理员权力膨胀;第五,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2.加强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内部监督即通过单位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内部人员的一种监督体制。首先,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配备,当前,各政府机构基本都设立了纪检监察部门,但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却并不够重视,往往只在监察部门安排一名退居二线老同志,而老同志却往往精力有限,应付平时的各种检查后,没有精力对单位的同事进行摸底了解,对于一些有犯罪倾向的同事未能及时提醒与制止;其次,保护纪检监察人员的正常提拔,确保其敢于揭发和制止一些单位内部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一些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了正常提拔,往往存有一种不敢“得罪”同事的心理,他们往往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最终导致纪检工作流于形式。
3.加强对拆迁补偿的监督管理。首先,在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组成方面,要适当安排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对拆迁补偿工作进行监督;其次,制定严格的拆迁补偿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拆迁补偿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惩处规定;再次,对于违反拆迁补偿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的惩处,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犯罪行为。
4.发挥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预防职能。实践证明,要完全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单靠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是远远不够的,为此,还要发挥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职能应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分时间、分阶段对各政府部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授课教育,及时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时对一些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如若发现犯罪行为应及时将线索交有相关部门处理;其次是检察机关的打击职务犯罪职能,各级检察机关应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