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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观层面分析,现有的社团监管价值观基本上都是二元对立的:监管和被监管。二元分离的价值范式会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既对现代公民的公共性培育十分不利,又无法建立真正的社会信任。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出路是从二元对立的价值范式走向一元的价值共识。只有从价值目标定位的层面上双方达成一致,才会改变二元对立的价值范式。超越秩序本身以及隐藏在社团现象背后的价值目标实际上是具有一致性的。双方在本质上并不彼此矛盾和冲突,彼此不应该对立起来。追求人民福祉是双方的共同初心。超越个人奋斗的幸福需要纯粹公共性建构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