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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为进一步提高专利意识,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明创造,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全面落实科教兴巢战略,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日前,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巢湖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专利发明人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巢湖市人才开发资金每年专项安排10万元.主要资助巢湖市的单位和个人(含在巢湖市进行投资,并在巢湖市申请专利的非巢湖市居民)自2005年1月1日起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发生的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