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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港区从去年开始就采取“四制”监管工程项目,对7宗百万元以上的建筑项目实行全程监督,遏制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串标围标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招投标“阳光”操作。一是建立招投标项目核准制。对招投标的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等项目由区发改局和区经贸局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二是实行招投标规模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