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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石化规”中三种不同种类防火间距进行了分析和分析,得出结论,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厂中厂”空分设备不能按照“相邻工厂”的原则进行防火间距的设定,否则就会造成土地浪费,与可持续发展理念背道而驰。本文认为在设置防火间距的时候可以按照“同一工厂中装置”或者“同类企业”的原则进行确定,或者参考其他装置和设施的防火间距。
[关键词]石化规;“厂中厂”空分设备;防火间距
中图分类号:TP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6-0366-01
引言:
近年来在石化工业之中,越来越多以独资或者合资形式存在的化工企业都在内部建立起空分设备,这些设备与原先的企业分属于不同法人单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厂中厂”[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进行区域规划和工厂总平面设计的时候主要有三种不同种类的防火间距,三者之间的差距很大,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理念空分设备在石化规之中的定性,然后确定合理的防火间距,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这对于提高投资利用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三种防火间距的比较
A:石化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者设施的防火间距,具体见下表。
B:石化企业与同类企业和油库的防火间距,具体见下表,需要注意的是空分设备分为甲、乙两种工艺单元,因此空分设备是二类全厂性的重要部分。
C:场内装置设施之间的距离,具体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明确看出,只要“厂中厂”空分设备的定性存在差异,那么各自的防火间距就很大,其中二类重要设施的间距最小,其次是同类企业,与相邻工厂之间的间距最大。
二、不同防火间距的分析与确定
上文讨论的不同种类的防火间距是与“厂中厂”的概念中衍生出来的,决定间距大小的根本因素实际上是安全管理特性,而不是每个厂房之间是否法人单位[2]。倘若一个大厂只是负责签订合作协议然后等待年终分成而不参与其中的生产管理,这种独立法人单位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厂中厂”中的空分设备在经济和人事上独立成出来,而其他技术方面还是由大厂进行管理,安全管理趋于协调,那么这些安全设备从技术角度来说属于企业中的一项装置。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这种独立法人单位在安全管理上会和大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出入,因此一般会将其视为两个单独的企业进行管理。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做到根據实际情况进行决定,确定出该厂选用何种防火间距。
(一)情况一
如果“厂中厂”的设备位于总厂之中,并且水电等资源与大厂公用,且人员和车辆都从统一的门口进出,产品也只是为大厂服务而建设的,那么“厂中厂”中的设备必须要严格服从大厂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空分设备的所有行为和指挥调度都和总厂之间保持一致,这种管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比较简单,在此类情况中,空分设备从属于大厂的管理,属于统一工厂装置,在确定防火间距的时候可以参照上表进行确立。
如果设备位于厂区的边缘地带,并且也有自己的出入口,不与大厂之间有重叠,但是其他情况和上述条件一致的话,也可以按照同一工厂装置进行处理,设置防火间距的时候可以参照上述表格中C类第二种情况。
(二)情况二
如果空分设备位于大厂的边缘地带,与大厂中心厂房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设备有独立的出入口,不需要经过大门口的门卫,且拥有独立的消防系统和其他相应的基础设施,具有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性,那么大厂可以适当放宽对“厂中厂”的管理,如果“厂中厂”的管理水平较高,那么甚至可以任其自主管理。但是在这种情况中对厂房内装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设置比较严格,应该按照上表中B类第一种情况进行设置[3]。根据相关条款规定:现阶段,全国范围内有很多石化企业,且集中在一定的工业区之内,这些工业区内各个企业之间的生产状况大致相似,并且企业间普遍存在着不设围墙的现象,或者共用一堵围墙,这类企业间的生产性质、人员素质、消防设施和管理水平等指标都比较相似,并且各个企业实行的防火规范也基本相同,所以在满足安全性能和节约用地的情况下,规定出各个化工企业之间的防火间距。本文讨论的“厂中厂”空间设备实际上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可以直接参照上表进行设置。如果情况一中的产品不只是单独给本厂服务,还需要给外厂服务,但是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在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大厂安全管理之间的矛盾现象,为了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建议按照情况二进行防火间距的设置。
(三)情况三
相邻工厂是指在工业园区中除了石化企业和油库之外的其他工厂和企业,这些工厂相比较石化企业来说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较低,尤其是在动火、吸烟管控、消防人员管理和消防设施上面都和石化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无形中也会增加不安全因素,所以必须要将二者之间的间距增大,使得互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4]。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厂中厂”空分设备的可以参照上表中A类进行防火间距的设置,有效减少不同厂房之间的安全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确定“厂中厂”空分设备的防火间距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同一工厂的不同设备,或者同类企业厂房以及邻近厂房。如果统一按照不同类相邻厂房的原则进行设置的话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土地浪费,这是不符合企业发展定位的,与当今时代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互相矛盾。
参考文献:
[1]刘志, 陈剑荣. “厂中厂”空分设备防火间距设置分析[J]. 深冷技术, 2016(4):41-43.
[2]陈剑荣. 有关“厂中厂”空分设备的防火间距设置分析[J]. 杭氧科技, 2014(3):26-28.
[3]章峰, 李伟, 施培尧,等. 空分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燃爆危险性分析和预防措施[J]. 深冷技术, 2008(s1):1-7.
[4]陆棋, 孙新芳, 凌险峰,等. HAZOP分析在大型空分设备工程设计中的应用[J]. 杭氧科技, 2016(3):17-21.
[关键词]石化规;“厂中厂”空分设备;防火间距
中图分类号:TP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46-0366-01
引言:
近年来在石化工业之中,越来越多以独资或者合资形式存在的化工企业都在内部建立起空分设备,这些设备与原先的企业分属于不同法人单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厂中厂”[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进行区域规划和工厂总平面设计的时候主要有三种不同种类的防火间距,三者之间的差距很大,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理念空分设备在石化规之中的定性,然后确定合理的防火间距,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这对于提高投资利用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三种防火间距的比较
A:石化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者设施的防火间距,具体见下表。
B:石化企业与同类企业和油库的防火间距,具体见下表,需要注意的是空分设备分为甲、乙两种工艺单元,因此空分设备是二类全厂性的重要部分。
C:场内装置设施之间的距离,具体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明确看出,只要“厂中厂”空分设备的定性存在差异,那么各自的防火间距就很大,其中二类重要设施的间距最小,其次是同类企业,与相邻工厂之间的间距最大。
二、不同防火间距的分析与确定
上文讨论的不同种类的防火间距是与“厂中厂”的概念中衍生出来的,决定间距大小的根本因素实际上是安全管理特性,而不是每个厂房之间是否法人单位[2]。倘若一个大厂只是负责签订合作协议然后等待年终分成而不参与其中的生产管理,这种独立法人单位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厂中厂”中的空分设备在经济和人事上独立成出来,而其他技术方面还是由大厂进行管理,安全管理趋于协调,那么这些安全设备从技术角度来说属于企业中的一项装置。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这种独立法人单位在安全管理上会和大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出入,因此一般会将其视为两个单独的企业进行管理。所以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做到根據实际情况进行决定,确定出该厂选用何种防火间距。
(一)情况一
如果“厂中厂”的设备位于总厂之中,并且水电等资源与大厂公用,且人员和车辆都从统一的门口进出,产品也只是为大厂服务而建设的,那么“厂中厂”中的设备必须要严格服从大厂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空分设备的所有行为和指挥调度都和总厂之间保持一致,这种管理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也比较简单,在此类情况中,空分设备从属于大厂的管理,属于统一工厂装置,在确定防火间距的时候可以参照上表进行确立。
如果设备位于厂区的边缘地带,并且也有自己的出入口,不与大厂之间有重叠,但是其他情况和上述条件一致的话,也可以按照同一工厂装置进行处理,设置防火间距的时候可以参照上述表格中C类第二种情况。
(二)情况二
如果空分设备位于大厂的边缘地带,与大厂中心厂房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设备有独立的出入口,不需要经过大门口的门卫,且拥有独立的消防系统和其他相应的基础设施,具有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性,那么大厂可以适当放宽对“厂中厂”的管理,如果“厂中厂”的管理水平较高,那么甚至可以任其自主管理。但是在这种情况中对厂房内装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设置比较严格,应该按照上表中B类第一种情况进行设置[3]。根据相关条款规定:现阶段,全国范围内有很多石化企业,且集中在一定的工业区之内,这些工业区内各个企业之间的生产状况大致相似,并且企业间普遍存在着不设围墙的现象,或者共用一堵围墙,这类企业间的生产性质、人员素质、消防设施和管理水平等指标都比较相似,并且各个企业实行的防火规范也基本相同,所以在满足安全性能和节约用地的情况下,规定出各个化工企业之间的防火间距。本文讨论的“厂中厂”空间设备实际上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可以直接参照上表进行设置。如果情况一中的产品不只是单独给本厂服务,还需要给外厂服务,但是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在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大厂安全管理之间的矛盾现象,为了确保百分之百的安全,建议按照情况二进行防火间距的设置。
(三)情况三
相邻工厂是指在工业园区中除了石化企业和油库之外的其他工厂和企业,这些工厂相比较石化企业来说对安全管理的要求较低,尤其是在动火、吸烟管控、消防人员管理和消防设施上面都和石化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无形中也会增加不安全因素,所以必须要将二者之间的间距增大,使得互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4]。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厂中厂”空分设备的可以参照上表中A类进行防火间距的设置,有效减少不同厂房之间的安全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确定“厂中厂”空分设备的防火间距的时候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同一工厂的不同设备,或者同类企业厂房以及邻近厂房。如果统一按照不同类相邻厂房的原则进行设置的话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土地浪费,这是不符合企业发展定位的,与当今时代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互相矛盾。
参考文献:
[1]刘志, 陈剑荣. “厂中厂”空分设备防火间距设置分析[J]. 深冷技术, 2016(4):41-43.
[2]陈剑荣. 有关“厂中厂”空分设备的防火间距设置分析[J]. 杭氧科技, 2014(3):26-28.
[3]章峰, 李伟, 施培尧,等. 空分设备及其相关设施燃爆危险性分析和预防措施[J]. 深冷技术, 2008(s1):1-7.
[4]陆棋, 孙新芳, 凌险峰,等. HAZOP分析在大型空分设备工程设计中的应用[J]. 杭氧科技, 2016(3):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