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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化旅游在广东的旅游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而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潮州市,文化旅游对潮州旅游业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潮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发现寻找潮州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迫在眉睫。
关键词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潮州市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 A
一、潮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潮州市文化旅游凭借丰富而又多层次旅游资源结构特点呈方兴未艾之势,但在文化旅游产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却出現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战略规划,区域开发不平衡
当前,潮州市旅游出现了与国内众多旅游地同样令人忧虑的问题,对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合理,将旅游业简单当作经济产业来对待,对文化资源保护管理不力,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当初弘扬潮州优秀传统文化的誓言却不知何时被抛诸脑后。
已开发的文化旅游景观主要集中在市中心,而广大山区(例如凤凰山)和沿海(例如饶平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滞后。由于文化旅游景点缺乏规模,没能形成旅游大环境,旅游线路难以延伸,游客在潮逗留时间短,客源市场相对窄,游客回头率不高。区域开发已严重影响到了潮州市文化旅游市场甚至是整个城市旅游市场的健全发展。
(二)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尽管全市旅游设施已有明显改善,但是配套服务设施规模和档次仍然偏低,未能有效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据问卷调查资料反映,近64%的潮州市民认为应该加大对潮州旅游设施的投入,而认为应该增设旅游配套设施的人数居多,绝大多数人认为在潮州旅游存在诸多不便,首先体现在住宿问题上,其次是交通。由此体现的是潮州旅游发展中最大障碍之一就是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不完善。
(三)管理体制不完善,保护措施不力
许多人仅仅将文化旅游资源作为一棵摇钱树,而忽略其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和科研价值。更多的人没有意识到文化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受破坏,恢复难度极大,甚至无法恢复。文化旅游资源的破坏和保护都是一个累积的渐变过程,当破坏迹象较为明显的时候,情况往往就难以挽回了。位于潮州市桑浦山状元埔的林大钦墓于1987年被列为潮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十几年来,此墓已被盗多次,却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如今状元墓前野草丛生,唯一的文物保护牌也被一片野草遮蔽,墓前的所有陈列品,包括墓前的仁立石马、石羊均已被盗贼窃走。受到如此破坏,无不使人唏嘘!据当地村民反映,每次遭盗后的墓地修复工作,都是由村民和林氏后裔完成,潮州市文管部门认为是衣冠之冢,而由村民自行解决。在潮州,许多地处偏僻而有深厚历史意义的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被拆、被盗,处于窘迫的境况。如潮安的已略公祠被盗,澄海五马垂芳石牌被拆,直到林大钦状元墓被盗,不知还有多少遭破坏又不为人知的文物。这一切无不表明,潮州市在文物保护措施上的不力,致使祖先遗留下的珍贵文物正在逐渐消失殆亡。
文化离开旅游没有活力,体制机制决定活力,有了好的体制机制,旅游业发展才有动力、才有保障。文化内涵的所在是文化旅游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旅游最大的特点,但是即使再多的文化旅游资源摆在我们眼前,如果不进行一系列相关合理科学的开发、保护规定加以规范,那么旅游市场就会呈现混乱的现象。
目前潮州尚且缺乏对旅游开发商的开发行为规制和游客行为规范,在区域政府保护、景区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法律规范也亟须完善。
(四)全民参与意识薄弱,公民文明有待提高
潮州人内敛,稳重,不善于表现自己的特性,影响市民没有推销自己城市的理念,而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陈旧观念。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被动的营销方式早已过时,没有推销,就意味着失去商机。孤芳自赏,潮州的灿烂文化就成了嫁不出的皇帝女。潮州市民应该树立现代商业的经营理念,合力运作传统文化产业,参与城市旅游建设工作中。
如果人民的素质永远在某一阶段停留,对城市发展肯定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城市的脏乱差现象很多时候是公民的文明习惯造成的,“视其小、言其轻、忽其微”,没有意识到不文明的行为习惯的危害性。解决城市的大毛病,基础在于公民认真自觉地解决自身的小毛病。革除不文明的陋习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公民应该自觉遵守公共文明,提高自身文明素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
二、 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是潮州文化旅游的最终出路
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所孕育的巨大潜力和商机相比,潮州市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还有很大差距。而如何定位潮州市文化旅游业未来发展方向就是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问题。包括对待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及对未来文化旅游的发展体制和整体规划统筹等。
在文化旅游发展出路问题上,国内外有不少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参考,丽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下通过研究分析云南丽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总结寻找适合潮州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最终出路。
丽江以政府为主导,先后抓住了1994年滇西北旅游规划会议、1996年“2·3”大地震、1999年昆明世博会和2002年丽江撤地设市这四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机遇,形成了打旅游旗、创旅游牌、唱旅游戏,大众参与旅游的良好社会环境。眼前的丽江以一座山、水、田、城、文化共生共融的国际精品旅游城市初显风采,到目前,丽江已先后荣获“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等10多个世界级、国家级荣誉称号。除此,丽江也获评“全球旅游者心目中最向往的旅游地”。
丽江市政府坚持旅游可持续发展原则,让利于民,从而提高全民发展旅游业的意识。到目前为止,通过丽江古城等的开发,丽江景区周边群众已被带动脱贫致富,农村剩余劳动力被转移,并且加强了天然林保护,加强了民族文化的保护、发掘、传承,打造了黄山民俗旅游等一批社区居民参与的旅游项目。
在丽江旅游保护管理中,更是积极体现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运作”三高原则。早在1951年年初,丽江地方政府就作出了“保留古城、另辟新城”的决策,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许多濒临失传的纳西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开始复苏,重建之后的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丽江坚持整合重点、撬动市场,并且始终坚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先后打造了丽江古城、玉龙雪山、东巴文化等品牌。在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及战略指引的同时,丽江积极优化服务设施,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没有文化的城市不可能有魅力,而没有文化的旅游也是没有内涵的。丽江市注重发掘、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旅游文化,使丽江城市有了灵魂。丽江保护文化遗产、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的经验,被中外专家誉为“丽江模式”。而从以上对丽江文化旅游的研究看来,无疑“丽江模式”就是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模式。
潮州市应该积极学习类似丽江的成功案例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结合自身城市和旅游业的特点与发展条件,走出一条具备潮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可持续道路,做大文化旅游这块蛋糕,使潮州旅游事业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邱霓. 潮州旅游资源及开发设想[J]广州师院学报, 1998,(08)
[2]程洁如. 潮州古城旅游资源特色与开发利用初探[J]嘉应大学学报, 1994,(02)
[3]马秀峰,周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发展中文化内涵的开发利用[J].岱宗学刊,2006(9)
[4]周新生. 云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旅游发展研究——以建水为例[D]云南师范大学, 2000
关键词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潮州市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 A
一、潮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潮州市文化旅游凭借丰富而又多层次旅游资源结构特点呈方兴未艾之势,但在文化旅游产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却出現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战略规划,区域开发不平衡
当前,潮州市旅游出现了与国内众多旅游地同样令人忧虑的问题,对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合理,将旅游业简单当作经济产业来对待,对文化资源保护管理不力,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当初弘扬潮州优秀传统文化的誓言却不知何时被抛诸脑后。
已开发的文化旅游景观主要集中在市中心,而广大山区(例如凤凰山)和沿海(例如饶平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滞后。由于文化旅游景点缺乏规模,没能形成旅游大环境,旅游线路难以延伸,游客在潮逗留时间短,客源市场相对窄,游客回头率不高。区域开发已严重影响到了潮州市文化旅游市场甚至是整个城市旅游市场的健全发展。
(二)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有待改善
尽管全市旅游设施已有明显改善,但是配套服务设施规模和档次仍然偏低,未能有效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据问卷调查资料反映,近64%的潮州市民认为应该加大对潮州旅游设施的投入,而认为应该增设旅游配套设施的人数居多,绝大多数人认为在潮州旅游存在诸多不便,首先体现在住宿问题上,其次是交通。由此体现的是潮州旅游发展中最大障碍之一就是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不完善。
(三)管理体制不完善,保护措施不力
许多人仅仅将文化旅游资源作为一棵摇钱树,而忽略其所蕴含的文化、精神和科研价值。更多的人没有意识到文化旅游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受破坏,恢复难度极大,甚至无法恢复。文化旅游资源的破坏和保护都是一个累积的渐变过程,当破坏迹象较为明显的时候,情况往往就难以挽回了。位于潮州市桑浦山状元埔的林大钦墓于1987年被列为潮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十几年来,此墓已被盗多次,却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如今状元墓前野草丛生,唯一的文物保护牌也被一片野草遮蔽,墓前的所有陈列品,包括墓前的仁立石马、石羊均已被盗贼窃走。受到如此破坏,无不使人唏嘘!据当地村民反映,每次遭盗后的墓地修复工作,都是由村民和林氏后裔完成,潮州市文管部门认为是衣冠之冢,而由村民自行解决。在潮州,许多地处偏僻而有深厚历史意义的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被拆、被盗,处于窘迫的境况。如潮安的已略公祠被盗,澄海五马垂芳石牌被拆,直到林大钦状元墓被盗,不知还有多少遭破坏又不为人知的文物。这一切无不表明,潮州市在文物保护措施上的不力,致使祖先遗留下的珍贵文物正在逐渐消失殆亡。
文化离开旅游没有活力,体制机制决定活力,有了好的体制机制,旅游业发展才有动力、才有保障。文化内涵的所在是文化旅游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旅游最大的特点,但是即使再多的文化旅游资源摆在我们眼前,如果不进行一系列相关合理科学的开发、保护规定加以规范,那么旅游市场就会呈现混乱的现象。
目前潮州尚且缺乏对旅游开发商的开发行为规制和游客行为规范,在区域政府保护、景区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法律规范也亟须完善。
(四)全民参与意识薄弱,公民文明有待提高
潮州人内敛,稳重,不善于表现自己的特性,影响市民没有推销自己城市的理念,而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陈旧观念。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被动的营销方式早已过时,没有推销,就意味着失去商机。孤芳自赏,潮州的灿烂文化就成了嫁不出的皇帝女。潮州市民应该树立现代商业的经营理念,合力运作传统文化产业,参与城市旅游建设工作中。
如果人民的素质永远在某一阶段停留,对城市发展肯定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城市的脏乱差现象很多时候是公民的文明习惯造成的,“视其小、言其轻、忽其微”,没有意识到不文明的行为习惯的危害性。解决城市的大毛病,基础在于公民认真自觉地解决自身的小毛病。革除不文明的陋习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公民应该自觉遵守公共文明,提高自身文明素质,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
二、 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是潮州文化旅游的最终出路
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所孕育的巨大潜力和商机相比,潮州市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还有很大差距。而如何定位潮州市文化旅游业未来发展方向就是最突出、也是最根本的问题。包括对待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及对未来文化旅游的发展体制和整体规划统筹等。
在文化旅游发展出路问题上,国内外有不少成功的案例可以借鉴参考,丽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下通过研究分析云南丽江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总结寻找适合潮州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最终出路。
丽江以政府为主导,先后抓住了1994年滇西北旅游规划会议、1996年“2·3”大地震、1999年昆明世博会和2002年丽江撤地设市这四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机遇,形成了打旅游旗、创旅游牌、唱旅游戏,大众参与旅游的良好社会环境。眼前的丽江以一座山、水、田、城、文化共生共融的国际精品旅游城市初显风采,到目前,丽江已先后荣获“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等10多个世界级、国家级荣誉称号。除此,丽江也获评“全球旅游者心目中最向往的旅游地”。
丽江市政府坚持旅游可持续发展原则,让利于民,从而提高全民发展旅游业的意识。到目前为止,通过丽江古城等的开发,丽江景区周边群众已被带动脱贫致富,农村剩余劳动力被转移,并且加强了天然林保护,加强了民族文化的保护、发掘、传承,打造了黄山民俗旅游等一批社区居民参与的旅游项目。
在丽江旅游保护管理中,更是积极体现了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运作”三高原则。早在1951年年初,丽江地方政府就作出了“保留古城、另辟新城”的决策,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许多濒临失传的纳西族传统文化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开始复苏,重建之后的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丽江坚持整合重点、撬动市场,并且始终坚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先后打造了丽江古城、玉龙雪山、东巴文化等品牌。在实施各项政策措施及战略指引的同时,丽江积极优化服务设施,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没有文化的城市不可能有魅力,而没有文化的旅游也是没有内涵的。丽江市注重发掘、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旅游文化,使丽江城市有了灵魂。丽江保护文化遗产、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共同发展的经验,被中外专家誉为“丽江模式”。而从以上对丽江文化旅游的研究看来,无疑“丽江模式”就是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模式。
潮州市应该积极学习类似丽江的成功案例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结合自身城市和旅游业的特点与发展条件,走出一条具备潮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可持续道路,做大文化旅游这块蛋糕,使潮州旅游事业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邱霓. 潮州旅游资源及开发设想[J]广州师院学报, 1998,(08)
[2]程洁如. 潮州古城旅游资源特色与开发利用初探[J]嘉应大学学报, 1994,(02)
[3]马秀峰,周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发展中文化内涵的开发利用[J].岱宗学刊,2006(9)
[4]周新生. 云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旅游发展研究——以建水为例[D]云南师范大学,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