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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证考察视角,以程序运行的依据是国家立法还是非正式的规范(或政策)、程序运行过程中究竟以国家权力还是社会(社区)权力为主导、程序运行所依赖的公共服务网络是由国家负责还是社会(社区)负责等三方面为区分标准,西方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可以抽象为两种不同模式,即国家主导模式和社区/社会主导模式,两种的模式运行具有不同的结构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