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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在2004年6月启动了我国第一个中小企业板块,这为长期困扰于融资问题的我国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途径。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对我国的中小企业进行了界定,但证监会和深交所在中小企业板块公司上市的准入闩题上坚持的“两个不变”原则却将大多数中小企业排除在证券市场之外。而中小企业板块的参与者——中小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过高的资格条件只会使中小企业板块名不副实,背离其设立宗旨,因此应当放宽准入条件,给予更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