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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文化意识的主流是人—社会—自然一体的客观实际在人脑中的较明智的反映。它对园林艺术意识的影响是巨大的、全面的、深刻的,已经开始在园林艺术的各方面显露了出来,我们不能满足于园林艺术用“观照”方式去潜移默化、陶冶情性的传统说法。我们必须从今天的变化看到明天。
【关键字】园林艺术;系统;园林史;园林美学
艺术的融合这个问题十分复杂涉及许多学科,许多具体的人,许多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利害关系,因此,是园林美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但是,它又是园林美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尽管研究这个问题十分困难,我们还是要从理论上概况地谈一谈,因为,科学有相对独立意义,更有长久指导意义,正确的政策必须依靠科学。
一、园林艺术是现代艺术的一个子系统
园林艺术活动是人类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与物质活动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为园林艺术与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不同,要对环境作整体性的艺术改造,本身就有物质性的一面,当然离不开科技、生产活动、经济活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还是直接的,从不少方面讲,园林艺术活动随物质活动的发展的同步的范围和程度与建筑艺术随物质活动发展的同步的范围和程度有点接近,远远大于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材料的选择和加工、建筑技术、环境改造以及园林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物质活动发展程度的同步关系是十分明显的,就用不着多说了。当代新学科、新技术对园林艺术发展的影响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事实上不少国家的 园林中已经出现了新的景观。我国某些开放地区的新园林也逐渐采用了电子、激光、新生物技术、新施工技术、新管理技术等等,不仅影响到园林工艺学,也影响到园林艺术学,特别是其中的艺术语言和创造技巧方面。某些新园甚至有了新机构和新风格的萌芽。这就是说人类物质活动的发展比如影响到人类精神活动,它们都会对园林艺术产生一定影响。
但从总的情况看起来,园林艺术又有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所无法比拟稳定性。这是园林艺术可以超越阶段,跨越时代而有较普遍的审美价值的缘故。我们在其它艺术活动中经常见到的激烈的趣味冲突,在园林艺术活动中却极为罕见。即使我们第一次游赏某处与我们的习惯风格迥然有别的外国园林,也能倾心赏美,不由自主地、迅速的接受它的艺术主张和艺术处理方式,这跟我们第一次接触现代派艺术时的反映很不相同。这就是说,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园林艺术又有先天的亲和性。这种亲和性从客观上说,来源于园林美的普遍性,从主观上说则是园林艺术的稳定性在各种不同人身上呈现为对美的整体环境的大致相同的适应性的缘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出园林艺术的第一个基本特征:稳定中随时代发展。
现在让我们探讨园林艺术意识的第二个基本特征。
园林艺术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的物化产品,是艺术对环境虽有物质改造的方面,却不全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审美的需要。在园林艺术活动中要讲经济效益,当更重视社会效益。许多园主并没有豪华的住宅和社会活动场所,却宁愿花费更多的钱去修园子,就是这个道理。尽管园林艺术意识有巨大的稳定性,但时代文化意识,还是从整体上,从各方面决定着园林艺术意识的内涵、结构、功能和面貌,使他符合时代精神并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这在园林美的观念和园林美感形态的变化发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在前面举出的实例都是有力证明。我们要强调的是园林艺术的一系列特殊性,它的发展不可能直接与时代文化意识相符合,多数只能部分地和曲折地反映出时代意识的变化,可以说,历代都是如此,过去和现代都是如此,由于资料不足,我们的分析多侧重于当代,多以眼前的事实为依据去考察时代文化意识、时代艺术文化意识和时代园林艺术意识三者的相关。
二、园林艺术是改造自然与和谐统一的辩证审美反映
园林艺术是社会的人对自然既要改造、征服又必须保持和谐一致的辩证关系的审美反映。时代的社会审美要求是多变的,对人们的园林艺术意识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影响,尤其对艺术语言和艺术趣味,影响还比较大。然而,一方面,园林与自然因素,是相当稳固的因素,不大会随时代迅速变化。人对这些自然因素的美感在相当程度上近似于自然美感,是非常普遍的,其内涵却又极为丰富,有对自然与人的和谐的惬意的快感向美感的简单园林的相对稳固和相对独立性是不容否认的。另一方面,园林建筑艺术美感有较广阔的历史内涵。这两方面同其他方面共同构成园林艺术意识系统、因此,园林艺术既是随时代而变的,又有相对独立性。
归纳起来,我们可以说,园林艺术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时代的社会审美要求与相对稳固的园林自然美感的相对独立性和园林建筑艺术美感的较大的历史容量的辩证统一。它有相对独立的发展史。这个独立性更多是相对于时代艺术文化意识而言的。园林美感不同于一般艺术美感,园林艺术思维也不同于一般艺术思维,园林艺术发展史也不能纳入一般艺术文化发展史,它有自己的特殊动因、结构、轨迹和特点。我们从园林艺术史中找不出多少碰撞、断裂。新与旧之间,中与外之间倒是有更多的融合和相互促进,一个地区,一座城镇甚或同一座园内部都可以有不同风格的并存。即使在艺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也是如此。北京可以有中日合璧的双秀园,我们却从未发现双秀的诗、画、交响曲 。芭蕾舞可以中国化、民族化,却也难以双秀。园林中把外来因素中国化、民族化的确很常见,却不会因此有摒弃民族特点的现象发生,也不会象有些艺术那样的新、旧对立和中、外对立。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不把园林艺术算作时代艺术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它并不完全服从艺术文化发展的规律,至少在当代是如此。我们又不能根据园林艺术发展史的相对独立性来否认它是时代文化的一个子系统。这不仅是基于逻辑演绎推理,还可以由以下确凿无疑的事实所证明:
一个时代的文化意识系统跟它的艺术文化子系统的某些时候的表现不同,它并非不能容纳传统意识中的某些相对稳固的成分。大概作为时代敏感部分的艺术文化要比作为全民的时代文化更为活跃,更为易变,所以用艺术子系统规律取代时代文化大系统的规律是不妥的。
园林艺术有较为显著的稳定性,但是这个稳定性不是来自人的意识本身的惰性和既得利益,而是有客观依据的。因此,并不带有保守主义、国粹主义的特征,相反,却常常说明人类园林审美活动有许多共同性、普遍性和相通性,园林艺术因自身的特点而对各种人有大体相同的审美价值。园林艺术一方面因此可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又因而可能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
园林艺术作为整体性的环境艺术也在随时代而变,但是,跟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不尽相同,它同时代的进步保持着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有最大限度的民众性。它的变化很少采取激烈的、对抗的形式。园林艺术的越来越显著的大众媒介的价值使得相对稳定的园林意识中的历史内容的无形改变与时代文化大系统的民主性、人道主义、和人与自然的一致性结合为一体。
因此,我们认为园林艺术是时代文化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园林艺术与艺术文化、时代文化和人类文化构成较为复杂的子系统——大系统关系。用辩证矛盾系统观点改造系统论是十分必要的。改造后的理论对园林艺术同样有效。
参考文献:
[1]艾定增,金笠铭,王安民.景观园林新论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建设部城建司.城市绿化历程 . 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1992
[3]李敏.中国现代公园 . 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6~7
【关键字】园林艺术;系统;园林史;园林美学
艺术的融合这个问题十分复杂涉及许多学科,许多具体的人,许多不同的思想和不同的利害关系,因此,是园林美学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但是,它又是园林美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尽管研究这个问题十分困难,我们还是要从理论上概况地谈一谈,因为,科学有相对独立意义,更有长久指导意义,正确的政策必须依靠科学。
一、园林艺术是现代艺术的一个子系统
园林艺术活动是人类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与物质活动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因为园林艺术与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不同,要对环境作整体性的艺术改造,本身就有物质性的一面,当然离不开科技、生产活动、经济活动。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还是直接的,从不少方面讲,园林艺术活动随物质活动的发展的同步的范围和程度与建筑艺术随物质活动发展的同步的范围和程度有点接近,远远大于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材料的选择和加工、建筑技术、环境改造以及园林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物质活动发展程度的同步关系是十分明显的,就用不着多说了。当代新学科、新技术对园林艺术发展的影响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事实上不少国家的 园林中已经出现了新的景观。我国某些开放地区的新园林也逐渐采用了电子、激光、新生物技术、新施工技术、新管理技术等等,不仅影响到园林工艺学,也影响到园林艺术学,特别是其中的艺术语言和创造技巧方面。某些新园甚至有了新机构和新风格的萌芽。这就是说人类物质活动的发展比如影响到人类精神活动,它们都会对园林艺术产生一定影响。
但从总的情况看起来,园林艺术又有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所无法比拟稳定性。这是园林艺术可以超越阶段,跨越时代而有较普遍的审美价值的缘故。我们在其它艺术活动中经常见到的激烈的趣味冲突,在园林艺术活动中却极为罕见。即使我们第一次游赏某处与我们的习惯风格迥然有别的外国园林,也能倾心赏美,不由自主地、迅速的接受它的艺术主张和艺术处理方式,这跟我们第一次接触现代派艺术时的反映很不相同。这就是说,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园林艺术又有先天的亲和性。这种亲和性从客观上说,来源于园林美的普遍性,从主观上说则是园林艺术的稳定性在各种不同人身上呈现为对美的整体环境的大致相同的适应性的缘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出园林艺术的第一个基本特征:稳定中随时代发展。
现在让我们探讨园林艺术意识的第二个基本特征。
园林艺术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的物化产品,是艺术对环境虽有物质改造的方面,却不全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审美的需要。在园林艺术活动中要讲经济效益,当更重视社会效益。许多园主并没有豪华的住宅和社会活动场所,却宁愿花费更多的钱去修园子,就是这个道理。尽管园林艺术意识有巨大的稳定性,但时代文化意识,还是从整体上,从各方面决定着园林艺术意识的内涵、结构、功能和面貌,使他符合时代精神并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这在园林美的观念和园林美感形态的变化发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在前面举出的实例都是有力证明。我们要强调的是园林艺术的一系列特殊性,它的发展不可能直接与时代文化意识相符合,多数只能部分地和曲折地反映出时代意识的变化,可以说,历代都是如此,过去和现代都是如此,由于资料不足,我们的分析多侧重于当代,多以眼前的事实为依据去考察时代文化意识、时代艺术文化意识和时代园林艺术意识三者的相关。
二、园林艺术是改造自然与和谐统一的辩证审美反映
园林艺术是社会的人对自然既要改造、征服又必须保持和谐一致的辩证关系的审美反映。时代的社会审美要求是多变的,对人们的园林艺术意识经常有各种各样的影响,尤其对艺术语言和艺术趣味,影响还比较大。然而,一方面,园林与自然因素,是相当稳固的因素,不大会随时代迅速变化。人对这些自然因素的美感在相当程度上近似于自然美感,是非常普遍的,其内涵却又极为丰富,有对自然与人的和谐的惬意的快感向美感的简单园林的相对稳固和相对独立性是不容否认的。另一方面,园林建筑艺术美感有较广阔的历史内涵。这两方面同其他方面共同构成园林艺术意识系统、因此,园林艺术既是随时代而变的,又有相对独立性。
归纳起来,我们可以说,园林艺术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时代的社会审美要求与相对稳固的园林自然美感的相对独立性和园林建筑艺术美感的较大的历史容量的辩证统一。它有相对独立的发展史。这个独立性更多是相对于时代艺术文化意识而言的。园林美感不同于一般艺术美感,园林艺术思维也不同于一般艺术思维,园林艺术发展史也不能纳入一般艺术文化发展史,它有自己的特殊动因、结构、轨迹和特点。我们从园林艺术史中找不出多少碰撞、断裂。新与旧之间,中与外之间倒是有更多的融合和相互促进,一个地区,一座城镇甚或同一座园内部都可以有不同风格的并存。即使在艺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也是如此。北京可以有中日合璧的双秀园,我们却从未发现双秀的诗、画、交响曲 。芭蕾舞可以中国化、民族化,却也难以双秀。园林中把外来因素中国化、民族化的确很常见,却不会因此有摒弃民族特点的现象发生,也不会象有些艺术那样的新、旧对立和中、外对立。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不把园林艺术算作时代艺术文化的一个子系统,它并不完全服从艺术文化发展的规律,至少在当代是如此。我们又不能根据园林艺术发展史的相对独立性来否认它是时代文化的一个子系统。这不仅是基于逻辑演绎推理,还可以由以下确凿无疑的事实所证明:
一个时代的文化意识系统跟它的艺术文化子系统的某些时候的表现不同,它并非不能容纳传统意识中的某些相对稳固的成分。大概作为时代敏感部分的艺术文化要比作为全民的时代文化更为活跃,更为易变,所以用艺术子系统规律取代时代文化大系统的规律是不妥的。
园林艺术有较为显著的稳定性,但是这个稳定性不是来自人的意识本身的惰性和既得利益,而是有客观依据的。因此,并不带有保守主义、国粹主义的特征,相反,却常常说明人类园林审美活动有许多共同性、普遍性和相通性,园林艺术因自身的特点而对各种人有大体相同的审美价值。园林艺术一方面因此可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另一方面又因而可能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
园林艺术作为整体性的环境艺术也在随时代而变,但是,跟一般意识形态的艺术不尽相同,它同时代的进步保持着较好的一致性,可以有最大限度的民众性。它的变化很少采取激烈的、对抗的形式。园林艺术的越来越显著的大众媒介的价值使得相对稳定的园林意识中的历史内容的无形改变与时代文化大系统的民主性、人道主义、和人与自然的一致性结合为一体。
因此,我们认为园林艺术是时代文化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园林艺术与艺术文化、时代文化和人类文化构成较为复杂的子系统——大系统关系。用辩证矛盾系统观点改造系统论是十分必要的。改造后的理论对园林艺术同样有效。
参考文献:
[1]艾定增,金笠铭,王安民.景观园林新论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
[2]建设部城建司.城市绿化历程 . 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1992
[3]李敏.中国现代公园 . 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