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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国家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修订该《办法》,要体现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简政放权的新要求,要与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投资管理、民生水利政策紧密衔接,要实现投资计划动态监控和精细化管理目标,为实现项目投资管理规范化、监督检查日常化、投资效益最大化提供制度保障。